供销事务发展专项资金项 商铺及业务用房采购合同公告(祁连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



[海北州·祁连县]
[材料设备]2023年供销事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商铺及业务分包一合同公告

2023年供销事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商铺及业务分包一   合同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星翔单一来源(货物)2023-046
  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供销事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商铺及业务用房购置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青海星翔单一来源(货物)2023-046-2
  合同名称:2023年供销事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商铺及业务用房购置(包二)合同书
  采购人名称:祁连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采购人代码:12632222MB1J61996T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公保多杰
  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码:000000000000000000
  价款形式代码:金额
  金额:439556.00元
  合同主要内容:详见附件
  合同期限:年
  质量要求:
  合同签署时间:2023年07月25日

附件如下:
包二附件.pdf包二附件.pdf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星翔单一来源(货物)2023-046/02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供销事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商铺及业务用房购置(包二)采购合同编号:QHXX-2023-046/02合同金额(人民币):439556.00元(肆拾叁万玖仟伍佰伍拾陆元整)采购人(甲方):祁连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盖章)成交人(乙方):公保多杰(签字)采购日期:2023年07月25日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祁连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成交人(以下简称乙方):公保多杰甲、乙双方根据2023年07月25日2023年供销事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商铺及业务用房购置(包二)(项目编号:青海星翔单一来源(货物)2023-046/02)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3.成交人提交的响应文件;4.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成交通知书;6.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本项目不适用)。、合同标的及金额单位:元标的名称面积(m2)单价总价备注商铺及业务用房购置55.647900439556序号1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439556.00元。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购置费、验收费、手续费、保险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税金,其它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1.交付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交付地点:祁连县八宝镇。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相关证件及资料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甲方应当在到货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6.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7.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四、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六、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30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4.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6.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七、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10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水灾、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罢工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八、知识产权:九、其他约定:十、合同争议解决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六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可自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下载《合同通用条款》。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并加盖手印):2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账号:联系电话:1989>1>>88联系电话:8>033131签约时间:2003年7月25日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星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或经办人:都生洋合同备案时间2023年7月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供销事务发展专项资金项 商铺及业务用房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