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创城运营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朔州市朔城区商务局2023)



一、合同编号:11NMB042610820231

二、合同名称:智创城(朔州)运营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6022023CCS00033
四、项目名称:智创城(朔州)运营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朔州市朔城区商务局
地 址:南城街道鄯阳街94号
联系方式:15235080437
供应商(乙方):北京科创空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南路5号(西院)9号楼4层413
联系方式:1861169088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智创城(朔州)运营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20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方对项目的产业定位,为山西智创城(朔州)项目资产提供运营管理服务和科技创新服务。服务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需求以及项目实际提供空间布局设计方案或规划方案,根据项目整合自身资源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为项目提供专业的产业服务。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的同时能更充分带动区域产业发展,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服务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服务标准:符合山西智创城相关规定的考核指标,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程及规范要求。

2.合同金额(元):20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8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09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智创城(朔州)运营服务项目合同(11NMB042610820231).pdf智创城(朔州)运营服务项目合同(11NMB042610820231).pdf

山西智创城(朔州)项目合作运营协议甲方: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地址:朔城区鄯阳街137号联系方式:乙方:北京科创空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南路5号(西院)9号楼4层413联系方式:甲方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山西省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要求,多措并举构建双创政策体系,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并着力构建一流创新生态。通过引入国内一流双创运营团队,立足朔州服务山西高质量转型发展,聚焦智慧、智能、智力,有效集聚国内外创新资源,以“山西智创城”为依托,引领带动全市创新创业创造高质量发展的双创支撑平台。乙方北京科创空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具备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资质的双一流专业运营机构,作为朔城区招商引资主要落地且投资达标的企业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城高科”)旗下的科技孵化创新服务平台,致力于服务创业团队及创新型成长企业,为企业发展提供全生态产业赋能、全链条增值服务、全周期融资渠道和全形态办公空间。甲乙双方依托各自的优势,按照《山西智创城建设工作指引(试行)》(晋政办发〔2020〕70号)的具体要求,推动朔州高质量建设和发展,双方拟联合建设山西智创城(以下简称“项目”)。项目围绕朔州自有产业生态,借助合作项目,集聚产业相关企业,推动行业聚合发展及转型升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项目联合建设相关的合作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合作项目及合作期限1.1项目空间:依托电子城高科朔州数码港,整体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起步服务区定于星悦港商业一期A区北侧楼1-23层,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1.2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3年,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3年9月30日为筹备期。第二条合作内容及运营目标2.1甲方将上述项目空间内部进行装修改造,并于2023年9月30日前交由乙方负责基础运营管理,在合作期限内具体合作内容如下:2.1.1引入或培育行业领军企业、头部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等高质量、高成长性的企业;2.1.2引入或设立一批国内外科技研发机构,加强自主知识产权研发能力,提升区域科技创新支撑能力;2.1.3引入和培育高端科技人才、优秀企业家、专业投资人成为山西智创城创新创业的主力军,加强区域人才智力支撑能力;2.1.4引入天使基金、风险投资基金(VC)、私募股权基金(PE)等基金公司,增强基金投资活跃度,发挥基金支持双创的作用;2.1.5引入和培育产业化项目落地,促进转型发展新动能不断壮大;2.1.6激发双创带动就业活力,发挥智创城带动就业能力。第三条合作费用3.1成本费用为达成项目总体建设目标,在项目起步区运营阶段,甲方每合同年支付成本运营费用2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用于支付项目人员成本、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产业资源对接、地方宣传、专项科技服务、政策申报以及市场调研等前期筹备的日常运营工作。首年成本运营费用200万,其中100万元用于完成起步区项目的功能布局及装修设计建议、运营方案策划、市场调研及运营前的筹备。3.2其他费用甲方针对合作项目设立300万元专项支持资金,用于支持乙方包含不限于在合作期内举办产业活动、飞地或离岸创新中心设立、产业项目招引、招商渠道设立及相关研究咨询、国家、省、市、区级创新孵化资质的获取、孵化上市挂牌企业等工作。甲方针对合作项目设立500万元考核约束支持资金,根据山西智创城(朔州)的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给予乙方支持,以激励乙方推动达成年度考核指标。就上述支持资金,双方另行签订补充或具体协议约定。3.3付款时间第一合同年度成本运营费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汇至乙方账户,后续每合同年于到期前15个工作日将下一年度费用汇至乙方账户。3.4收款账户信息账户名:北京科创空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北京银行金运支行银行账号:20000031208500009193104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4.1甲方负责或委托相关公司负责项目空间内部的装修改造,根据打造山西智创城功能布局要求,建设包括综合服务、展览展示、共享办公、会议路演、企业办公、智创城团队办公等功能服务空间(最终以实际规划为准),完成后交由乙方提供科创服务;4.2甲方应在合同期内对乙方的工作给予必要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相关经营许可、政策资质申报、政府事务对接、智慧运营系统部署对接等,以保证乙方工作的顺利进行;4.3起步区运营阶段,甲方提供年度基础运营经费200万,同时根据乙方实际完成的指标情况提供额外的资金奖励;具体执行3.2条的约定,即。另行协商签订补充或具体协议。4.4甲方承诺协助落地企业申请各级优惠政策扶持,对乙方招引的重大项目可按“一事一议”政策执行;4.5甲方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作用,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优先将智创城孵化加速成熟服务及产品纳入政府采购名录,开放应用场景,促进成果转化及示范应用;4.6甲方可结合招引落地企业规模,获得的各种资质,按照甲方现行相关政策在乙方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给予乙方招商引资奖励。4.7甲方有权按照山西省智创城建设的相关要求和本协议的约定对乙方进行考核。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5.1乙方导入国家级孵化器相关的标准化空间运营管理体系、客户服务体系;5.2乙方需要及时根据甲方项目发展需求,提供相关政策申报、成果转化、创业培训等科技服务,搭建完善科创服务体系,为入驻及甲方所辖项目提供专业服务;5.3乙方对接产业资源,包含但不限于国家部委合作资源、北京市属平台资源,进一步提升甲方区域影响力;5.4乙方协助甲方举办各类招商活动,宣传甲方产业环境、人才政策,持续推动优质项目与技术聚集;5.5乙方积极推荐符合甲方产业方向的项目,共享最新高精尖项目信息名录并承诺优先介绍项目到甲方所属城市投资;5.6乙方根据甲方产业特色,引进科技人才及重点科研机构、实验室平台。5.7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按照山西省智创城建设的相关要求,按时报送山西智创城建设进展情况。第六条保密条款6.1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专利、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6.2资料接收方可仅为本协议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双方应仅为本协议目的而复制和使用保密资料;6.3乙方对因本次项目合作涉及的包括不限于人员信息、公司信息、运营系统数据或财务信息、市场预测、客户信息及合同内容、入住率、交易单价、技术支持、流程等进行保密义务,若违反保密义务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6.4保密条款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6.5本协议中未约定的保密事项,依据双方另行签署的保密协议执行。第七条违约责任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共同推进合作项目的顺利开展,任何一方违约或不当履行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3个月内未启动相关工作或没有进行任何实质性工作,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的成本运营费用。第八条免责条款8.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火灾、洪水、雪灾、重大传染性疾病、封锁、政府法律或政策变化或其他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形。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甲方免除乙方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间全部违约责任;8.2协议生效后,基础条件发生了甲乙双方在订立协议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协议对于一方明显不公平的,该方可以与另一方重新协商,另一方可视情况免除该方全部或部分的违约责任;8.3运营期间,项目空间所在楼宇建筑本身及附属重要设备设施出现重大问题,导致无法正常经营由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相关履行事宜。第九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9.1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履行及效力均受中国法律管辖;9.2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协议续签本协议合作3年期限届满前,如双方无重大分歧,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经法定程序继续签订合作运营协议。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自双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乙方:北京科创空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创城运营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