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水利工程管理提升建设 小型水库设施维养采购合同公告(新余市渝水区水利局2023)
[JXZYC-XY-2023-003]渝水区国有水利工程管理提升建设项目
渝水区国有水利工程管理提升建设项目
一、合同编号:
渝购2023F000856014
二、合同名称:
渝水区国有水利工程管理提升建设项目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
JXZYC-XY-2023-003
四、项目名称:
渝水区国有水利工程管理提升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余市渝水区水利局本级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胜利北路14号
联系方式:07907120023
供应商(乙方):江西力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和乡龙施南路136号一楼1102室
联系方式:13755706996
六、合同主要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023年省级水利专项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年 内完成服务。合同采用1+2模式签订,壹年合同期满后,如中标供应商达到采购人各项考核目标,经双方确认后可再行续签2年。后续2年按照本项目中标价执行。
详见招标文件
2023年小型水库设施维养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年 内完成服务。合同采用1+2模式签订,壹年合同期满后,如中标供应商达到采购人各项考核目标,经双方确认后可再行续签2年。后续2年按照本项目中标价执行。
详见招标文件
国有水利工程管理提升建设项目(服务两年)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年 内完成服务。合同采用1+2模式签订,壹年合同期满后,如中标供应商达到采购人各项考核目标,经双方确认后可再行续签2年。后续2年按照本项目中标价执行。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金额:13812145.64 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9月0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9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扫描全能王2023-09-0716.33_4.jpg
扫描全能王2023-09-0716.33_4.jpg
扫描全能王2023-09-0716.33_2.jpg
扫描全能王2023-09-0716.33_14.jpg
扫描全能王2023-09-0716.33_14.jpg
扫描全能王2023-09-0716.33_12.jpg
扫描全能王2023-09-0716.33_12.jpg
扫描全能王2023-09-0716.33_3.jpg
扫描全能王2023-09-0716.33_11.jpg
扫描全能王2023-09-0716.33_11.jpg
扫描全能王2023-09-0716.33_7.jpg
扫描全能王2023-09-0716.33_1.jpg
扫描全能王2023-09-0716.33_1.jpg
扫描全能王2023-09-0716.33_6.jpg
扫描全能王2023-09-0716.33_6.jpg
扫描全能王2023-09-0716.33_13.jpg
扫描全能王2023-09-0716.33_13.jpg
扫描全能王2023-09-0716.33_9.jpg
扫描全能王2023-09-0716.33_9.jpg
中标通知书.jpg
中标通知书.jpg
扫描全能王2023-09-0716.33_10.jpg
扫描全能王2023-09-0716.33_10.jpg
扫描全能王2023-09-0716.33_5.jpg
扫描全能王2023-09-0716.33_8.jpg
8、项目交付后,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向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并向甲方移交项目资料,同时乙方应当自留一份完整的项目档案并予以妥善保管。八、指定人联系人(一)指定人员1、甲方指定作为甲方代表,负责与乙方的联络沟通及本协议履行中的各项事宜。2、乙方指定艾小冬_作为乙方代表,负责与甲方的联络沟通及本协议履行中的各项事宜。九、权利保证和权利归属(一)权利保证乙方保证其所提供之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和知识产权。(二)权利归属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与履行协议相关的文件资料,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或甲方指定之第三方所有。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为甲方提供服务的期间所产生的所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3、乙方拥有本项目形成的所有资产的所有权和支配权(需要移交的项目资产除外)。十、保密(一)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甲方、甲方所代表之政府及项目的所有信息和与提供本协议项下服务相关的记录、数据、报告等资料均属甲方之保密信息。(二)乙方应对该保密信息采取保密措施,且仅得为本协议之目的使用该保密信息。(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披露、使用、转让、复制或允许第三方使用上述保密信息,为本协议之履行需要向其工作人员、代理人、贷款银行及其工作人员等0000000020.00000N1/00,000000年100.00000m年女/虹档费1208227700.000M200081么罗编三23(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索赔的报告;(3)发包人在接到索赔通知后21天内给予响应,或要求承包人二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发包人超过21天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2、发包人可按以下规定向承包人索赔:(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承包人二发出要求索赔通知;(3)承包人二在接到索赔通知后21天内给予响应,或要求发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承包人二在21天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承包人二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完成设计工作。第七条双方责任7.1发包人责任7.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二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7.1.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承包人二支付设计费。7.1.3发包人要求承包人二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承包人二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勘察设计周期,但发包人不另行支付赶工费。7.2承包人二责任7.2.1承包人二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7.2.2勘察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要求。7.2.3承包人二对勘察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7.2.4合同生效后,承包人二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承包人二应双倍返还委托人已支付的预付款。第八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条争议解决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承包人二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渝水区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索赔1、承包人二可按以下规定向发包人索赔:(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custom\":{\"validateVerificationCode\":\"false\",\"pageVerify\":\"true\",\"content\":\"验证码验证失败!\",\"status\":\"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3、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在签字盖章后生效。市渝天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新签电话:8签订时间:承包人一(盖章):江西力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电话:签订时间:承包人二(盖章):新余市锦晟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设计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电话:签订时间:2023.Y闸(全分00;0000829087655720:000000020.00000N00,00008929087655720:000000020.00000N00,000089700:00000/...333.1W4/00.88000/00.000001座200.000000座座550座50-0202-目(一国,中高中设工序号一12345二一(主三){\"custom\":{\"validateVerificationCode\":\"false\",\"pageVerify\":\"true\",\"content\":\"验证码验证失败!\",\"status\":\"1\"}}(%)甜工有限当中显工地数量1单位次次2221台目面1批金部邵)目亚882222222022211第三部分承包人二补充条款发包方(甲方):新余市渝水区水利局承包方(乙方):新余市锦晟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委托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现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规程。2.3勘察设计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和中标通知书3.2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3.3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勘察设计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合同书第十一条约定的办法解决。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1章项目名称:渝水区国有水利工程管理提升建设项目设计、技术服务费为人民币(三年):贰佰柒拾壹万贰任伍佰元整(¥2712500.00元)。第五条发包人向承包人二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与本工程设计相关的资料数据等,签订合同后5日内交付承包人二第六条承包人二向发包人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时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水利工程管理提升建设 小型水库设施维养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