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宣传费采购合同公告(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2023)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宣传费履约验收公告
一、合同编号:FWHTHLJGCYC23150100Z20231404215
二、合同名称:宣传费
三、项目编号:9f1248b4cf09489ca8956969543003bd
四、项目名称:宣传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方式:18204685999
供应商(乙方):佳木斯市瑞呋装修装饰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冬梅社区英伦尚城F3号楼059#2单元1-2层102室
联系方式:15045414087
六、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1
宣传费
1(份)
24162.00
24162.00
合同金额: 24162.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肆仟壹佰陆拾贰元整
七、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1
宣传费
1(份)
24162.00
24162.00
合同金额: 24162.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肆仟壹佰陆拾贰元整
七、验收日期:2023年09月07日
八、验收组成员:啜金勇、周平、张思宇
九、验收意见: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09月0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宣传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黑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