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高桥街道办事处2023)
一、合同编号:11N00267755X202316001
二、合同名称:2023年度高桥集镇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ZJXCX-2023-CG058
四、项目名称:2023年度高桥集镇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高桥街道办事处
地 址:台州市黄岩区
联系方式:13957628198
供应商(乙方):浙江大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台州市黄岩区引泉路150号
联系方式:1363401286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3年度高桥集镇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242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2023年度高桥集镇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服务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服务时间:一年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2.合同金额(元):242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9月0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09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高桥清扫合同.pdf高桥清扫合同.pdf
高桥清扫合同.pdf
合同书项目名称:2023年度高桥集镇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甲方):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高桥街道办事处中标方(乙方):浙江大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台州市黄岩区高桥街道签订日期:2023年9月采购合同主要条款(以下简称甲方)采购人: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高桥街道办事处中标方:浙江大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2023年度高桥集镇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第一条项目名称2023年度高桥集镇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条承包内容1、服务范围:本服务项目采购范围包含新大街、爱迪路、兴学路、高丰东路、镇中路、前门洋路、高丰路、背街小巷等道路保洁具体范围见下图。O2、村庄及工业园区垃圾分类收集及清运街道辖区(以行政村规模调整后的新村行政区域为界)内的三童蚕村、联丰堂村、螺屿村、瓦瓷窑村、胜利村、高桥头村、高丰村、大坤村牛卵子住宅区等所属高桥街道的行政村及三个工业园区(下浦郑工业园区、上山三坦工业园区、-1胜利工业园区)垃圾收集清运至高桥垃圾中转站,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垃圾分类点数量增加或地点进行调整,服务费用不予调整。3、在合同期内因市政建设需要征用、临时占用需要调整乙方清扫保洁面积、垃圾清运量时,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第三条合同期限本次采购的合同期期限为一年,即2023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1日止。第四条承包经费(一)每年承包经费为2420000.00(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贰万元整)。(二)承包经费由人工费(包括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工伤、医疗(门诊、住院)、失业四险种)、意外伤害保险、出勤补贴、加班补贴、高温津贴、人员福利、教育培训费及处理一切伤亡事故等费用)、机械台班费、工具材料费、垃圾清运转运费、安全文明生产装备费(包括员工冬、夏装工作服、反光衣等)、企业应缴税金和应得利润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计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组成。(三)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2、付款方式为先做后结,由甲方根据前一个月的考核结果,每月15日支付前一个月的服务费(遇节假日顺延)。3、每月由乙方按成交月服务费和月考核结果向甲方结算,并提供正式发票。4、根据每月的考核结果,按月扣除扣款金额。5、合同到期后根据考核结果将余款一次付清。第五条承包方式采用全包干形式,即业务包干、经费包干方式。甲方将清扫保洁、垃圾分类收集、清运业务及相应的经费交给乙方,乙方按甲方的管理要求和标准组织道路清扫保洁、垃圾分类收集及清运服务工作,并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乙方不得将本项目进行转包、分包。第六条工作要求和质量标准各项具体工作的质量标准和作业规范按甲方具体要求及《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执行。-2-第七条检查考评办法具体的检查验收方法、内容、程序等按甲方具体要求及《采购文件》执行。第八条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总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结束并验收移交甲方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第九条考评办法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具体要求及《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承包的道路进行清扫(运)保洁、绿化带保洁。同时,还要接受甲方按《考核标准》的规定进行质量检查考评。第十条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对乙方的清扫保洁业务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检查、管理和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卫生质量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或口头改进意见。2、甲方对乙方违反《考核标准》中规定的行为进行扣款。3、甲方监督检查乙方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包括防台、防火)4、甲方监督检查乙方对员工进行培训的情况,以提高服务的技术水平。5、甲方应按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质量和检查验收结果计算经费,扣除乙方因检查不合格应扣款后,将经费按期支付给乙方。6、甲方可要求乙方调整不合格员工。7、甲方可根据政策的变动并结合实际情况对本项目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8、甲方应按时支付款项。本合同的经费由政府拨款,如因政策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否则甲方按规定扣罚。(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根据承包合同按期领取承包经费。2、乙方有权对管理工作提出建议。3、乙方履行承诺的义务,并参加由甲方组织的检查和综合考评。4、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及指导。5、按甲方的要求开展工作,如有改变,乙方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甲方-3-的书面同意。6、特殊情况下(台风、暴雨和冰雪等),乙方除应做好管辖地段保护工作外,还应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和调动,参加抢险救灾工作。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7]157号十九条规定,乙方应向台州市相关部门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如未及时办理导致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8、乙方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服务内容,按实际上岗人数自行到有关部门申办相关手续。员工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台州市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并按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安排好属下人员的住宿和教育管理工作,如发生违纪事件,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9、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上岗工人购买统一的工作服及反光背心。10、负责提供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工具、设备和材料。11、乙方负责安排骨干参加业务技术的培训学习。12、乙方负责作业过程中的事故处理和一切费用。13、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等工作,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温州市的有关规定。14、在合同期内,因国家建设需要调整乙方管理任务和管理级别时,乙方要服从大局,相应增减承包面积及经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负赔偿责任。15、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因以上原因使合同性质发生改变,甲方不负赔偿责任。第十一条合同组成承包合同由《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考核标准》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第十二条违约责任(一)乙方违反甲方具体要求及《采购文件》规定的行为均属违约行为。甲方根据上述规定条款,视乙方违反规定的情节轻重,做出批评教育、警告、扣罚处理,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从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二)乙方因机械、工具或技术、劳动等跟不上管理需要影响工作,未达到质量标准,按照《考核标准》的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4(三)如出现因甲方原因造成超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则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逾期利息。(四)若出现因甲方原因造成延迟支付款项的,逾期支付金额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逾期利息。第十三条验收移交(一)在合同终止前十个工作日内,由乙方书面向甲方提出移交验收申请。(二)合同期满,乙方必须将全部清扫保洁业务及时移交甲方。未经甲方许可,合同期满,乙方不及时移交给甲方,每超过一天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0%。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合同未尽事宜,应双方友好协调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在合同签约地选择诉讼的途径解决。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终止(一)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月缝(二)合同终止:本合同出现以下情况时终止。1、期限届满时自行终止。2、根据《考核标准》进行检查考评,不符合相关规定需终止合同的。3、有以下行为之一的:(1)违反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伤亡或重大损失。(2)因管理不善造成恶劣影响。(3)擅自将合同转包或分包给第三者。(4)违反劳动法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造成恶劣影响。(5)弄虚作假及其他不正当行为。4、法律规定的终止事由。(三)本合同一式七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三份,其中一份交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备案。第十六条合同的解释本合同的解释权在甲方。第十七条合同附件1、甲方的采购文件与招标补充文件;2、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3、成交通知书。服甲甲方:(印章)方:(印章全权代表:(签字全权代表:(签字2地址:W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L7电话:话:电话:传真:真:传真:开户银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长号:21392013签约日期:签约地点:高桥街道村庄及道路清扫保洁、垃圾分类收集服务管理考核细则1.乙方不准自行楚烧高桥街道各村垃圾收集点内垃圾,发现一次罚5000元。2.垃圾日产日清,每村收集点不能有垃圾满溢,发现一次罚500元,且甲方有权另雇他人清运,所付费用由甲方在乙方承包经费中支出。垃圾清运后,收集点及周边应达到干净无明显垃圾为止;未达到标准罚500元/次。3.接采购人通知,村庄有应急垃圾清运任务的,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统一指挥,及时组织力量做好垃圾清运工作,中标人未能积极配合或2个小时内无响应的,发生一次罚5000元。多次交涉无果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4.乙方不按规定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垃圾中转站处置,发现一次罚5000元。5.乙方应做到密封清运,清运过程中不得有垃圾洒落,发现车辆没做好密封导致垃圾洒落,发现一次罚1000元。6.乙方需在节假日期间对各村垃圾收集点需日产日清,若有人投诉垃圾未清理的经监管单位证实的,发现一处罚1000元。7.工作人员着装整齐、配证上岗、在岗在位。不按要求,发现一次罚100元/人,拒不整改,加倍罚款。8.将非高桥街道内的垃圾运至高桥街道内处置的,若有人投诉或监管单位发现并证实的,发现一次罚5000元。9.乙方因保洁清运不到位被群众举报的,经查实,每次扣500元;如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每次扣1000元;如因保洁不到位被区级曝光、通报批评的,每次扣款2000元;如被市级曝光、通报批评的,每次扣款3500元;如在市、区考核中因垃圾清运不到位等乙方原因造成排名居后3名的,每次扣20000元。注:投标人一年内罚款超过5万元或遭到投诉超过20起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