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印制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告(宾川县自然资源局2023)



合同编号:

4532924HT202300376

合同名称:

云南省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印制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4532924JH202300234

项目名称:

云南省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印制服务项目

采购人(甲方):

宾川县自然资源局

供应商(乙方):

广西瑞熙特种票证印务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

大理州

所属行业:

装订及印刷相关服务

合同金额:

48750.00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3-08-30

合同公告日期:

2023-09-12

代理机构:

云南睿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云南省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印制服务项目(曲靖市、玉溪市、保山市、昭通市、丽江市、楚雄州、大理州和迪庆州)更正公告(一)

专家抽取记录:

中标、成交公告: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印制服务项目(曲靖市、玉溪市、保山市、昭通市、丽江市、楚雄州、大理州和迪庆州)中标结果公告

合同附件:

合同书.pdf
合同书.pdf

2023/8/1810:35zs.yngp.com/contract_contract.do?method=printCover&contractid=64163bbb.189f8c3c9d5.-1ace&modelcustom_id=13合同编号:4532924HT202300376合同自编号:招标编号:RJ2223·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云角是云南省财政厅制zs.yngp.com/contract_contract.do?method=printCover&contract_id=64163bbb.189f8c3c9d5.-1ace&modelcustom_id=131/2号11国公市融南市区市限易市南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全m县白丝资源局承印方(以下简称乙方):广西瑞熙特种票证印务有限公司项目名称:云南省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印制服务项目(曲靖市、玉溪市、保山市、昭通市、丽江市、楚雄州、大理州和迪庆州)招标编号:RT2023012根据云南省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印制服务项目(曲靖市、玉溪市、保山市、昭通市、丽江市、楚雄州、大理州和迪庆州)的招标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一,合同金额《不动产权证书》单价为(大写):贰元柒角叁分(¥22.73元)人民币;《不动产权证书(土地承包经营权)》单价为(大写):叁元伍角零分(¥3.50元)人民币;《不动产登记证明》单价为:零元陆角伍分(¥0.65元)人民币。合同金额为上述单价分别乘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权证书(土地承包经营权)》印制数量。二、印制项目服务范围甲方委托乙方按照自然资源部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证明印制标准承印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证明,并将印制成品送达甲方指定地点。三、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①若乙方需要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证明印制标准,甲方应当提供。②对乙方印制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产品质量、保密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格或不符合保密要求的视情节予以警告、通报。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③甲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证明印制成品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①乙方应当按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印制标准承印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证明,并保证各项指标符合要求。②乙方自接到印制任务书之日起的20天内,将印制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证明寄送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费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未按时按质完成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印制、寄送任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承担相应责任。③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土地承包经营权)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具有唯一编号,若印制成品出现重号、漏号、错号等情形的,乙方应当及时免费更换。若造成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权利人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④乙方不得分包或转包委托任务,一经发现,服务合同终止。乙方以任何借口拒绝承接甲方合理印制需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服务合同。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四、印制项目服务期限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12月31日。五、履约方式甲方委托由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向乙方下达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登记证明印制任务书,乙方严格按照印制任务书,开展印制工作。六、结算方式1.甲方收到乙方送达的印制成品后,应对有关单据、印品质量进行认真审验,审验无误后,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一律不得采用现金结算。2.本合同具体结算时间由甲方与乙方另行确定。七、质量保证乙方应当保证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证明印制成品符合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印制标准。印制成品有质量瑕症的,乙方应当及时免费更换,确保不影响不动产登记工作。八、保密要求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证明印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要求和保密协议书的要求。九、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十、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0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二、税费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出乙方负担。十三、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服务项目订单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均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十四、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柒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丙方壹份。附件:保密协议书瑞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广西瑞熙特种票证印务有限公司贵州县金斗镇南苑路205号地址:地址:南宁市高新区科创路10号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电话:0872-71426364电话:0771-3899849签订地点: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e23,8.30保密协议书甲方(委托方):宴m头自丝资源局乙方(承印方):甲、乙双方为确保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印制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源不被泄露及被滥用,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并共同遵守:一、双方作为本合作项目的承担或参与单位,其责任依据所签订的协议书,在该合作项目实施过程中及以后承担保密责任。二、本协议涉及的保密内容包括:1.合作项目中涉及的防伪纸张、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公章印模等防伪用品,以及防伪技术、印制技术、计划数据、统计数据;2.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的成品、半成品、次品以及废品;3.合作项目承担者之间往来的合同、文件、传真等,不允许使用电子邮件等易泄密的载体;4.合作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有关当事人拥有的知识产权,已经公开的知识产权信息除外;5.经双方在该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确认的需要保密的其他信息。三、本协议各方的保密细则及责任1.乙方要对甲方提供的印制计划、准印号、号码及证书数量及所承印的印制单位相关信息保密,不能泄露给任何第三方。2.乙方该项目实施人员,对乙方提供的技术信息和相关培训内容及资料要严格保密,不能对外泄露。3.乙方对证书防伪纸张等防伪用品,实行专人负责制度;所供应的防伪品采取专库专管措施,防止丢失、泄露或滥用。4.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按照管理要求所采取的包括定期检查、报送资料等具体管理措施。5.乙方印制完毕的成品,应当按照规定验收后专库保管,不得丢失。6:生产证书的次品、废品应当在甲方监督下集中销毁,并做好记录备查。7.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乙方如发现有关保密信息被泄露,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积极的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8.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四、本协议自项目有效期终止之日2023年12月_31日起的一年内,双方继续履行有关保密责任。五、在本项目完成之日2023年12月31日起的一年内,如发现乙方泄露该合作项目的有关技术信息及违反防伪纸张管理使用规定,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六、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P签字日期:年月日种乙方:(盖章)广西瑞熙特种票证印务有限公司f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签字日期:2023年8月30日签约地:云南省昆明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印制服务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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