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中转站 垃圾压缩箱 移动式垃圾压缩箱采购合同公告(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



一、合同编号:HTCG-BJ2023-028

二、合同名称:固关街村垃圾中转站项目

三、项目编号:HTCG-BJ2023-028

四、项目名称:固关街村垃圾中转站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陇县城关镇南大街5号
联系方式:13772663699
供应商(乙方):陕西泰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经开区海博广场C座2013室
联系方式:1862967377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市政公用设施用房施工
1(项)
¥296,000.00
¥296,000.00
购置垃圾压缩箱1个。符合环卫设备技术规范要求,满足固关街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需求。

合同金额: 296,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9月12日至2023年10月12日
履约地点:陇县固关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9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9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固关街村垃圾中转站项目1标段采购合同.pdf固关街村垃圾中转站项目1标段采购合同.pdf
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09月13日

合同编号:TF20230912签订地点:宝鸡市陇县项目名称:固关街村垃圾中转站项目1标段项目编号:HTCG-BJ2023-028政府采购合同甲方(采购单位):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方(供应商):陕西泰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甲方(采购单位):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方(供应商):陕西泰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固关街村垃圾中转站项目1标段的采购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项目范围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产品设备名称、型号、数量、金额清单:序号产品名称型号品牌厂家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1移动式垃圾压缩箱JWYS17/0817m²金露牌扬州金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个1296000.00296000.002轨道配套金露牌扬州金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副20.000.003配件及工具金露牌扬州金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套10.000.00合计合计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陆仟元整小写:¥296000.00备注:以上总价款包含设备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费、装卸费、现场安装技术指导费、技术培训费、技术服务费。备注:以上总价款包含设备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费、装卸费、现场安装技术指导费、技术培训费、技术服务费。备注:以上总价款包含设备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费、装卸费、现场安装技术指导费、技术培训费、技术服务费。备注:以上总价款包含设备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费、装卸费、现场安装技术指导费、技术培训费、技术服务费。备注:以上总价款包含设备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费、装卸费、现场安装技术指导费、技术培训费、技术服务费。备注:以上总价款包含设备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费、装卸费、现场安装技术指导费、技术培训费、技术服务费。备注:以上总价款包含设备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费、装卸费、现场安装技术指导费、技术培训费、技术服务费。第二条、货款支付方式及时间1、甲乙双方约定采取公户银行转账形式进行付款2、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于30个日历日内将合同约定全部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甲方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货款,即大写人民币:贰拾叁万陆仟捌佰元整,小写人民币:¥236800.00元;3、该项目审计结束后,甲方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货款,即大写人民币:肆万肆仟肆佰元整,小写人民币:¥44400.00元;4、剩余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即大写人民币:壹万肆仟捌佰元整,小写人民币:¥14800.00元。第三条、设备交货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于30个日历日内将合同约定全部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2、指定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如因甲方对本工程设计变更需要对设备型号进行调整时,则甲方应在发货前(以运输凭证为准)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书面或电子邮件请求(乙方收到之时为准),乙方收到书面变更经确认无误后对设备进行相应调整,价格最终结算第四条、包装运输1、包装:设备包装为原生产厂家的包装,凡是因乙方对货物包装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或者包装物与实物内容不符时,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2、运输方式:由乙方承担运输发货,并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或电子邮件)告知甲方具体的到货日期,以便甲方及时安排处理接货事项。3、运输及运输保险费用:本合同书的设备运输费用及运输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五条、设备验收1、设备到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由业主代表、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共同对本合同书的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出具《设备验收确认单》,乙方凭《设备验收确认单》申请甲方付款,由甲方转账支付货款。2、乙方保证甲方所购设备产品系优质合格、全新的商品,且与生产厂家产品描述的技术指标相一致,无任何质量问题。如在验收中发现货物有损坏、缺陷或与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起损失。第六条、设备产品质量标准本合同书交付的设备产品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标准1、中国政府及相关部门相应的行业标准;2、通过国家或者行业相关的产品测试:3、生产厂家对本合同书设备产品技术性能描述。第七条、设备安装及调试1、本设备安装工作由乙方承担,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乙方安排设备安装人员于10日内将设备安装、调试到位并交付甲方使用。2、本合同书设备的调试工作由乙方全权承担。如因乙方提供的设备产品存在技术缺陷或者因乙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和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等错误造成的设备损坏,乙方应无条件承担相关责任。3、技术培训:设备操作运行技术培训工作由乙方承担,具体内容和方式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时间由甲方确定。第八条、质保期、售后服务1、质保期限: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售后服务期限期满后所产生的维修费用按乙方维修标准执行。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响应时间为24小时,乙方在接到甲方设备报修后3日内到场并进行维修,及时排除设备及系统故障,维修结束并经乙方确认无误后,甲乙双方在设备故障维修单上共同签字确认。如因乙方维修不及时,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并向乙方提出费用索赔。第九条、乙方服务责任免除即使在保修期内,下列情况不属于乙方责任保修范围:1、用户因使用、维修、保管不当而引起的故障或损坏者;2、用户自行拆装、更改、或者修理机内任何部位而造成的故障及人为损坏者;3、因不可抗力(雷击、火灾、风灾、水害、非正常电压等)之灾害引起的故障及损坏者。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方每期逾期付款的,从约定的付款之日起算,按日支付逾期支付合同货款的0.5%的违约金。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延期接货、中途退货的,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3、乙方所交产品设备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应及时给予更换,并承担因修理、调换或退货而产生的实际费用。4、乙方不能按时提供产品设备的,从约定的交货之日起算,按日支付未按期提供产品设备总额的0.5%的违约金。第十一条、保密责任1、本合同书所涉及的各项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均属于保密信息。双方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2、甲乙双方应对所签订合同书中的价格、品种等敏感条款承担保密责任,双方均不得将对方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3、保密期限:本合同书失效后,保密条款自动失效。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书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其他事项1、本合同书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本合同书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和城宝方信单位名称:陇县住房利城乡建设局单位地址:陇县城关镇南大街5号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6032003组织机构代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签订时间:202年9月12日单位名称:陕西泰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单位地址:西安市经开区海博店场C座2013室法定代表人/委托在理知。深海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2MA6TX1PD2R电话:(029)86472779传真:(029)86472779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未央路支行账号:129907008210301邮政编码:710016签订时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垃圾中转站 垃圾压缩箱 移动式垃圾压缩箱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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