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综合提升 智能引导服务应用建设 会议室升级改造 数据治理服务 智能引导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民政局2023)
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民政局2023年综合提升项目主体项目的合同公告
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民政局2023年综合提升项目主体项目的合同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3-09-13 14:42:25
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3-04622 预算金额:7274500 采购品目:
代理机构: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
一、合同编号
CZ2023-0325
二、合同名称
广州市民政局2023年综合提升项目主体项目
三、项目编号
CZ2023-0325
四、项目名称
广州市民政局2023年综合提升项目主体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市民政局
地址:西湖路99号
联系方式:83186652
供应商(乙方): 广东南方通信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华景路1号南方通信大厦24-25楼
联系方式:1521782203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基于广州市民政局的业务需求,开展智能引导服务应用建设、视频联网扩容和局会议室升级改造等,并购买数据治理服务。
1(项)
794,000.00
794,000.00
2
基于广州市民政局的业务需求,开展智能引导服务应用建设、视频联网扩容和局会议室升级改造等,并购买数据治理服务。
1(项)
2,090,000.00
2,090,000.00
3
基于广州市民政局的业务需求,开展智能引导服务应用建设、视频联网扩容和局会议室升级改造等,并购买数据治理服务。
1(项)
3,568,000.00
3,568,000.00
4
基于广州市民政局的业务需求,开展智能引导服务应用建设、视频联网扩容和局会议室升级改造等,并购买数据治理服务。
1(项)
808,000.00
808,000.00
合同金额: 7,260,000.00元,大写金额:柒佰贰拾陆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9月25日至2024年09月24日
履约地点:广州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9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9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广州市民政局2023年综合提升项目主体项目).pdf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广州市民政局2023年综合提升项目主体项目).pdf
广州市民政局
2023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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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3-04622项目编号:CZ2023-0325项目名称:广州市民政局2023年综合提升项目主体项目甲方:广州市民政局电话:02083186652传真: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99号乙方:广东南方通信建设有限公司电话:02084415135传真: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华景路1号南方通信大厦24-25楼根据广州市民政局2023年综合提升项目主体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柒佰贰拾陆万元(¥7260000.00元)人民币。二、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视频联网扩容。汇聚广州市民政局管辖的17个直属单位中还未接入的2245路视频监控图像。2.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对广州市民政局大楼2楼会议室、15楼会议室、16楼会议室以及19楼礼堂部分硬件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同时新增一套移动式会议室设备。此外,搭建19楼的视频会议控制及展示系统,并提供会议保障服务。3.数据治理服务。数据监管支撑服务:主要包括培训服务、工单流程跟踪、制度管理、资产管理、数据字典梳理和校对、数据质量监管、表单配置、信息化项目数据资源管理、数据使用效率分析等服务;数据安全服务:主要围绕局民政数据安全开展相关服务,主要包括配合制定相关安全制度、民政数据分级分类、安全影响评估、日常安全保障工作等。4.智能引导服务应用。基于“穗好办”或其他途径,针对特定民政对象,建立相关的数据模型,实现民政服务“反向办”,提升民政业务办理满意度。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2)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3)甲方发现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了损害或乙方的行为有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形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4)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量要求作出相应变动或者取消项目。(5)甲方有权将乙方履行合同情况及不符合政府采购服务管理规定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年检(报)、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中。2.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必须的场所、文件、资料等。(2)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的权利(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2)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等。2.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特定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项目实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时间完成项目。(2)乙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因乙方未尽管理职责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均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4)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5)乙方应对项目资金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加强自身监督,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1.委托服务期间自2023年9月25日至220241年_9月24日止。五、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支付材料,采购人对支付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0%;2.项目达到初验条件,并经采购人初步验收通过,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支付材料,采购人对支付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累计支付达合同总额的80%;3.项目合同最终验收通过后,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支付材料,采购人对支付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20%;4.由于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前款所规定的、甲方的付款时间为向相关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包含相关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甲方在前款约定的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项目经费。拨款因财政资金未及时到位的,甲方可将剩余未支付款项延后至财政资金到位后予以支付,乙方不得因此影响项目实施或提出索赔要求。六、知识产权归属1.乙方需对所有成果、产品的知识产权负有瑕疯担保责任,因使用未被授权使用的技术、组件、系统软件、通用软件等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所产生的所有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前述所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第三人支付的赔偿款、和解金,甲方为处理前述事宜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2.本项目的知识产权由甲方所拥有,包括完备的系统设计文档、功能模块说明、程序源代码、执行代码、使用手册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相关资料提供给第三方。3.乙方在项目最终验收通过后【15】日内应将项目有关文件资料汇集成册移交甲方,同时移交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源代码。七、保密1.保密信息定义: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有关本项目的相关业务、商业计划、技术方案、技术资料、产品资料、建设计划等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业务数据、资料和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双方本着共同发展的原则,承诺将严格保守获取的保密信息,确保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安全。2.双方在此承诺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和披露任何与合作项目、产品相关的保密信息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信息。3.本保密条款长期有效,不因双方合作关系的终止,或本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等情形而失去效力。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以合同总额的5%为限额;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当期应付金额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以当期应付金额的5%为限额。4.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造成另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前述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被泄密方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被泄密方为维护自身权益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等)。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九、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应该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予以解决。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项目验收1.乙方根据采购单位现有建设情况完成系统整体规划,整体规划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于【2024】年【6】月【24】日前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系统开发等建设内容,并申请甲方组织项目初步验收工作;2.乙方应于【2024】年【9】月【24】日前完成设备最终的安装建设,并在前述时间内申请甲方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产品质量和安装调试检验标准遵照中标合同、技术方案、国家相关规定和最新标准执行;3.供需双方将依据有关规定,对交付内容进行验收;4.乙方应当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并且定期对系统进行升级维护,保证系统能够正常运行。十三、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四、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民甲方(盖章心乙方(盖章):代表:代表:联系人v阜ng福签订地点:签订日期:202年9月1日签订日期:2023年9月1日开户名称:广东南方通信建设有限公司银行帐号:7443900182600103743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保密协议甲方:广州市民政局乙方:广东南方通信建设有限公司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广州市民政局2023年综合提升项目主体项目”规定任务。为加强该项目信息安全与保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并承诺遵守如下协议:、保密范围1、乙方在完成甲方项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以及基于合同或法律的原因对第三方承担保密义务的资料和信息,包括:技术资料、工作文件和其他资料等各种内部信息。2、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协商内容以及协商过程含有的保密内容。3、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的过程中可能获悉的有关甲方的各种信息。二、保密义务1、甲、乙双方均有为对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保密的责任,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或允许第三方使用。2、甲、乙双方均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履行本协议而必须接触保密资料的人员范围内。3、乙方对获取的甲方信息,应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对各种涉密的业务资料、文件、图纸、程序源代码要妥善保管,不得使用电子邮件传递涉密信息。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名单,以便甲方督促乙方严格履行保密义务。5、乙方员工对保密信息不得私自抄录、复制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携带出甲方工作场地或者提供给他人阅读、复制、传递。6、乙方员工不得私自使用刻录光盘、移动硬盘、软盘、U盘等各类移动存储介质,确因工作需要时,应征得甲方工作人员的许可,并在甲方工作人员在场监督下完成或者由甲方工作人员代为操作。7、乙方员工带往甲方工作现场的程序及有关文档资料等仅能使用光盘或软盘,不得使用移动硬盘、U盘等存储介质,有关程序和文档必须经过最新版杀毒软件检查,确保安全后可在甲方机器设备上使用。8、乙方员工因工作需要进入甲方工作场地时,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接入甲方网络或系统的维护设备必须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经安全保密检测后的相关设备,禁止使用乙方自已携带的设备,确因特殊原因需使用乙方提供的专业设备,乙方应在甲方人员监督下操作或由甲方人员进行操作。9、乙方员工在甲方工作场地工作时,必须遵守甲方相关的保密制度,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非工作场地,不得翻看文件或其他与自己工作无关的资料,不得打听与自身业务不相关的事情。10、乙方员工对自已掌握的涉密信息以及在甲方工作过程中无意听到或看到的信息要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露给任何人员。11、乙方员工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的涉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12、乙方员工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三、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2、因乙方泄露甲方信息而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四、保密期限本协议保密期限为长期,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至甲方宣布解密或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为止五、争议及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争议解决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除争议事项外的其余部分。六、其他约定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和政策修改、变更或解除协议,但不得损害乙方的利益。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抵触,以补充协议为准。3、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自双方盖章签字起生效。甲方(盖章):广州市民政局乙方(盖章):广东南方通信建设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签约日期:2023.9.1)签约日期:2023.9.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提升 智能引导服务应用建设 会议室升级改造 数据治理服务 智能引导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