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道路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道路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乡村 乡村道路建设项目采购合同公告(奇台县交通运输局2023)



奇台县 2023 年乡村道路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010242185202314201 

二、合同名称:奇台县 2023 年乡村道路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XJXJY2023-08-02 
四、项目名称:奇台县 2023 年乡村道路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奇台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奇台县团结南路4574号
   联系方式:0994-7210806 
   供应商(乙方):新疆天正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长宁路5号 
   联系方式:1334539226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奇台县 2023 年乡村道路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13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对奇台县 2023 年乡村道路建设项目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服务要求:对奇台县 2023 年乡村道路建设项目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服务时间:计划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10月28日,总工期60日历天服务标准:合格  

    2.合同金额(元):135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8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监理合同_compressed.pdf监理合同_compressed.pdf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2023年乡村道路建设项目监理合同奇台县交通运输局新疆天正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0二三年八月中标(成交)通知书新疆天正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评定,编号为XJXJY2023-08-02采购文件中的奇台县2023年乡村道路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标项1,确定你公司中标(成交),中标(成交)价格为135000元。自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前,需按本项目采购文件和你公司投标(响应)文件等约定拟定合同文本(合同格式见采购文件),报我机构项目联系人确认。项目负责人:谢道兵监理注册证书注册号:65003891采购人联系人:邱新荣电话:0994-7210806代理机构联系人:白巨红电话:13899636637邮箱:1500360882@qq.com新疆鑫锦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3年08月28日1/1合同协议书本协议书由奇台县交通运输局(下称“业主”)为一方,与新疆天正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监理单位”)为另一方共同订立。鉴于业主已委托监理单位为奇台县2023年乡村道路建设项目提供监理服务并已接受了监理单位就本项目监理提出的报价,以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1、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本监理合同条款所规定的定义相同。2、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子以遵守和执行。(a)合同协议书(含合同谈判中澄清文件)(b)合同条款(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C)廉政合同(d)投标文件3、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4、本监理合同的监理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伍仟元整(¥135000元)。5、业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根据监理合同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6、监理单位基于业主的上述保证,在此向业主承诺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7、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2023年8月30日生效,至监理3任务全部完成,同时监理费用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全部结清后,本协议书自然失效。8、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四份,合同双方各执两份。9、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监理单位:新疆天正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奇台县交通运输局管理有限公司(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话:话:0994-7210806时间:2023年8月29日时间:2023年8月29日4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2023年乡村道路建设项目监理廉政合同奇台县交通运输局新疆天正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0二三年八月廉政合同为加强新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廉政建设,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保证工程项目高效优质和建设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交通部《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系统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廉政规定(试行)》,杜绝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涉嫌违法违纪的商业赔赔行为,奇台县2023年乡村道路建设项目的项目业主奇台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称甲方)与监理单位新疆天正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特签定本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自治区交通厅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奇台县2023年乡村道路建设项目监理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单位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实行责任制,开展廉政告知教育活动,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6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²)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工作的住宿、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合同规定外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监理分包项目。(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不得影响乙方在履行监理职责时的公平、公正及合理性。第三条乙方的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赔略或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合同规定外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五)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施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不得在施工单位报销任何应由乙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参加施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宴请及娱乐活动等。(六)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监理规程办事,不得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第四条,违约责任馆(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规定,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规定,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并根据甲方的要求,限期将直接责任人清除出场;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反商业赔承诺书》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第七条本合同与工程监理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代表签署立即生效。本合同对双方违反廉政规定行为的处理,不免除该项目监理合同中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双方监督单位各一份。8新疆夫正工程建设项目乙方单位甲方单位:奇台县交通运输局08有管理有限公司(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2023年8月29日2023年8月2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乡村道路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道路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乡村 乡村道路建设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