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土壤普查表层样采样采购合同公告(修武县农业农村局2023)
一、合同编号:2023-08-10-A
二、合同名称:修武县农业农村局修武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样采样项目
三、项目编号:2023-08-10
四、项目名称:修武县农业农村局修武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样采样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修武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竹林大道6号
联系人:仝学平
联系方式:03917196815
2.供应商(乙方):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调查院
企业规模:大型
地址: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56号
联系人:崔翔
联系方式:18838058617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469800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合同签订并开始实施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前实施并具备条件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其他农业服务
对国家下发的修武县348个土壤表层样品的采集
提供符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范的技术要求,按时完成样品采集、流转、运输等
合同签订并开展实施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
提供符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范的技术要求,按时完成样品采集、流转、运输等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8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9月13日
修武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样采样项目技术服务合同.pdf修武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样采样项目技术服务合同.pdf
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修武县农业农村局修武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样采样项目委托方(甲方):修武县农业农村局受托方(乙方):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调查院签订日期:2023年8月23日项目名称:修武县农业农村局修武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样采样项目甲方(需方):修武县农业农村局乙方(供方):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调查院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肆拾陆万玖仟捌佰元(¥469800元人民币)。二、服务范围乙方提供以下服务:对国家下发的修武县348个土壤表层样品的采集,包括土壤立地条件调查、表层土壤样品采集、样品包装与寄送等内容。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向乙方提供完整、准确的项目资料;向乙方提供采样地区联络人,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与当地协调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在项目工作量完成后组织野外验收。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提供符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范的技术要求,按时完成样品采集、流转、运输等。在服务期间内,由于质量问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对出现的服务质量问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九、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0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一、税费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碳商文件、响应性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三、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业示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公学身防求经办人:经办人:签定日期:2023年8月13日签定日期:2023年8月23E签定地点:修武是为民路2践开户名称: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调查院银行帐号:4100150901005023427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国土壤普查表层样采样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