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购合同公告(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办事处2023)
神木市滨河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N1标段合同
招标项目名称
神木市滨河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61082135362av2on
标段名称
神木市滨河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N1标段
标段编号
E61082135362av2onb6u001
合同甲方
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办事处
合同乙方
陕西恒元建设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神木市滨河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N1标段施工合同
合同签署日期
2023年7月24日
合同价款
2085355.3元
合同期限
1
其他信息
甲方发包时的工程量清单和乙方中标工程清单中的内容。
相关附件:
农村基础设施1合同.pdf农村基础设施1合同.pdf
第一节协议书发包人(全称):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办事处承包人(全称):陕西恒元建设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工程概况工程名称:神木市滨河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NI标段工程地点:神木市资金来源:财政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不包括的工程范围:三、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50天开工日期:2023年07月24日竣工日期:2023年12月24日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五、合同价款1、合同总价(大写):贰佰零捌万伍仟叁佰伍拾伍元叁角(人民币)(小写)¥:2085355.3元2、综合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报价书。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本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通知书5、投标书、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及其附表6、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工程量清单7、图纸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双方为履行本合同的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07月29日合同订立地点: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办事处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没有承包人:(公章)陕西恒元建设有限公司发包人:(公章)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办事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中贸广地址:场6号楼1单元2802河新区邮政编码:邮政编码:7193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186819092228210090889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碑林区支行帐号:帐号:806010501421020611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18681909222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由此产生的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保修费用4.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5、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5%,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竣工决算价款的3%。质量保修金不计银行利率。6、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工程质量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无质量问题时14日内返还全部质量保修金,承包人继续履行保修义务至保修期满。7、其他7.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人7.2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承包人:陕西恒元建设有限恒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时间:时间:23发包人:陕西恒元建设有限承包人:恒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时间:2间:时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1人(全称):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办事处发包人承包人(全称):陕西恒元建设有限公司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神木市滨河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NI标段(项目名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道路硬化工程,人饮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等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2、质量保修期2.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建筑保温工程,为五年;(3)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4)装修工程为两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6)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两年。(7)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两年;(8)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2.2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质量保修责任3.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4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