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 水资源采购合同公告(河曲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2023)
一、合同编号:11NMB1H470412023401
二、合同名称:水资源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9302023CCS00130
四、项目名称:水资源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河曲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河曲县西口镇黄河中大街
联系方式:13935093381
供应商(乙方):山西智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一段8号中海寰宇天下8栋1003
联系方式:1853554889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水资源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 数量:1.00 单价(元):392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编制《河曲县水资源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服务要求:编制《河曲县水资源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系统梳理河曲县在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等各方面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与面临的形势,制定河曲县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的主要目标、科学布局和重点任务,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和工程措施等方面对河曲县水资源保护和利用内容进行科学地可操作性地规划。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服务标准:编制《河曲县水资源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系统梳理河曲县在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等各方面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与面临的形势,制定河曲县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的主要目标、科学布局和重点任务,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和工程措施等方面对河曲县水资源保护和利用内容进行科学地可操作性地规划,为河曲县的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奠定坚实的基础
2.合同金额(元):392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9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09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水资源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合同(11NMB1H470412023401).pdf水资源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合同(11NMB1H470412023401).pdf
水资源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1NMB1H470412023401合同各方:甲方(买方):河曲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地址:河曲县西口镇黄河中大街邮政编号:电话:13935093381传真:联系人:菅瑞珍开户银行:帐号:乙方:山西智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一段8号中海寰宇天下8栋1003邮政编号:030000电话:18535548892传真:联系人:杨毅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太原分行帐号:6801007880180000195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山西智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名称)在河曲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甲方名称)组织的水资源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竞争性磋商采购中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一、服务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1.系统梳理河曲县在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等各方面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与面临的形势;2.制定河曲县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的主要目标、科学布局和重点任务,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和工程措施等各方面对河曲县水资源保护和利用内容进行科学地可操作性地规划;3.编制完成《河曲县水资源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二、合同金额:本合同中标合同金额为(大写):叁拾玖万贰仟元整(¥392000.00元)人民币,合同总价应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办公和生活设施费、交通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专家评审费、会务费等所有费用,甲方将不承担其他任何相关费用。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交付1、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0月底前完成规划的编制工作。2、交付标准: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编制工作,形成最终的报告及相关成果。七、付款方式: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叁拾玖万贰仟元整(小写¥392000.00元);2.技术服务费于签订合同完成初稿后由甲方支付乙方总金额的50%,为壹拾玖万陆仟元整(小写¥196000.00元);项目通过验收后支付剩余的50%,为壹拾玖万陆仟元整(小写¥196000.00元)。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帐户名、帐号和行号为: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太原分行帐户名:山西智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帐号:68010078801800001950行号:310161000013八、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需由甲方提供证明依据,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相关编制费用。(2)解除合同。九、违约责任1.甲方如不能按时向乙方交付方案编制资料,原定完成方案编制时间应按甲方实际交付资料的时间向后顺延。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在60日历天内无法进行工作时,本合同自行解除,已付编制经费不退。3.如因甲方提供资料有误,所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4.甲方如中途变更方案编制要求时,应及时通知乙方,由此造成的设计返工或影响进度时,乙方除延长方案编制成果交付期外,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加方案编制费用。5.乙方如不能按时向甲方提交方案编制成果时,应减收方案编制费。6.如因乙方方案编制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时,乙方除在方案编制上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向甲方减收或免收方案编制费。7.如因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或编制要求导致的方案编制质量问题,给甲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8.如甲方不履行合同,先行向乙方付给的定金不再退还,如乙方不履行合同,则双倍向甲方退还定金(特指签订合同后不开展工作)。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败诉方承担相应诉讼费用、律师费等一切费用。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当本项目使用单位发生变更时,合同约定的权责相应转移。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约各方: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合同签订地点:网上签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资源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 水资源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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