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消防巡查特保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告(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人民政府2023)
一、合同编号:11N00246974220235404
二、合同名称:康桥镇消防巡查特保服务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SHXM-00-20230829-1034
四、项目名称:康桥镇消防巡查特保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康桥镇秀浦路3999弄1号楼
联系方式:021-68062527
供应商(乙方):上海安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士伟(男)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陆路4129号
联系方式:021-3868130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康桥镇消防巡查特保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91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康桥镇服务要求:详见附件服务时间:2023年8月22日—2024年8月21日。(本次采购工作完成前由原服务单位继续履行服务,如本次成交供应商非原服务单位,在此期间所产生的服务费,待项目采购完成后由成交供应商按成交价折算支付给原服务单位相应的服务费用。)服务标准:成交单位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基础上提供服务。
2.合同金额(元):
191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非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9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09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康桥镇消防巡查特保服务项目的合同(11N00246974220235404).pdf
康桥镇消防巡查特保服务项目的合同合同统一编号:11N00246974220235404合同内部编号:合同各方:甲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人民政府乙方:上海安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康桥镇秀浦路3999弄1号楼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陆路4129号电话:021-68062527,电话:021-38681301联系人:胡春国,联系人:徐辉为了对康桥镇村镇区域进行消防常态化巡查,确保康桥镇消防隐患清零,兹有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保安派遣管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平等互利原则下,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康桥镇区域消防巡查工作事项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保安服务1、服务区域:康桥镇行政辖区2、服务(管理)任务:乙方派遣的保安队员在甲方指定的专项管理、消防部门及保安队专管领导的监督、指导及协助下,履行以下服务任务:(1)协助消防部门对辖区内出租房、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严重隐患的场所查封处理,对已整改隐患的场所予以解封。(2)协助消防部门对村内消防栓进行相关检查,检查其是否完好。,1(3)协助消防部门对辖区内出租房开展夜间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出租房消防设施是否完好、防盗窗是否切割、房内有无存在易燃物等情况,针对各项隐患要求房东租客及时整改到位。(4)协助消防部门开展常态化消防巡查,复查辖区出租房、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充电棚,并分发粘贴各类消防宣传资料,不断提高辖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严防隐患反弹,确保辖区消防安全稳定。(5)协助消防部门对辖区内涉粉尘、金属熔炼企业消防安全进行检查。(6)协助消防部门对辖区内巡逻路段进行常态化消防安全夜查巡逻,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7)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3、服务人数的配置(1)乙方在服务区域内配置保安队员组成康桥镇消防巡查队,每月工作量时间为3000小时。(2)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向乙方提出增加保安队员人数,但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费用按实际情况结算。(3)甲方临时性增加保安队员或执勤时间,费用根据实际用人、用时情况,另行结算给乙方。(4)派遣的保安队员服装必须统一,服装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不定期对乙方派遣的保安队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乙方未按配置标准上岗的,甲方有扣付当月相应的服务费的权利。2、甲方对乙方派遣的保安队员的到岗情况和服务质量有权提出意见,可向,2乙方投诉及提出整改要求,有权要求乙方补足或更换派遣的保安队员,若乙方未按要求补足或替换人员,并致使发生重大违法违规及治安事件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3、甲方指定项目专管负责人,落实相关部门人员参与、协助乙方开展工作。4、为乙方保安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合同为甲方提供高质量的保安服务,自觉接受甲方监督,服从甲方管理。2、乙方派遣的保安队员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不得超越工作权限。3、负责招聘、培训和管理符合甲方需要的保安队员,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4、为派遣的保安队员提供必要的技术装备和技术支持,对派遣的保安队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并承担其职务行为所产生的相关责任。5、不定期对本项目服务工作情况进行监察监督,并做必要的记录,同时按季度向甲方提交工作分析报告及针对问题的解决方案、工作设想。6、在能力范围内,参与所在地政府、消防安排的协调工作。7、在服务范围内,因乙方人员失职造成的各项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四条服务期限1、服务期限2023年8月22日—2024年8月21日。(本次采购工作完成前由原服务单位继续履行服务,如本次成交供应商非原服务单位,在此期间所产生的服务费,待项目采购完成后由成交供应商按成交价折算支付给原服务单位相应的,3服务费用。)第五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保安服务费:(1)本合同甲方年度服务费总计1910000元,大写:壹佰玖拾壹万元整。其中20万元绩效考核费,满年后,视工作考核结果支付费用。(2)在本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性规定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线或上调缴纳社会保障费,其上涨部分,甲乙双方按相应政策另行协商。2、支付方式:保安服务费用采取每季度结算支付一次的方式进行。第六条陈述与保证乙方系依法设定并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具有签署本合同项下的一切与本行业相关资质,本条款提及的关于资质证书的复印件由乙方提供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第七条服务要求及标准1、贯彻先进服务理念,落实执行专项服务,做好日常服务等各项甲方交办的任务,如与甲方标准发生冲突时,按甲方标准执行。2、在服务范围内,实行规定时间的巡查、驻守与应急服务,派遣的服务人员佩戴统一的执勤标志,做好巡查记录,做到文明执勤,保证各项措施落实。3、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各项专项服务任务。第八条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未履约导致乙方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或协商未果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对乙方造成的,4经济损失,甲方应按实赔偿乙方。2、由于乙方违反协议导致不能完成服务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整改,乙方逾期未整改或协商未果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按实赔偿甲方。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按剩余服务期限50%的保安服务费标准作为未违约方的经济赔偿。4、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解决。第九条其他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2、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签约各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胡春国,徐辉日期:2023-09-14,日期:2023-09-14,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巡查特保服务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