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风貌管控研究项目采购合同公告(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2023)



象山港北岸奉化段滨海空间风貌管控研究项目合同公告

象山港北岸奉化段滨海空间风貌管控研究项目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5

一、合同编号:11N00298065520231601 

二、合同名称:象山港北岸奉化段滨海空间风貌管控研究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FHZFCG(2023)170D 
四、项目名称:象山港北岸奉化段滨海空间风貌管控研究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茗山路269号
   联系方式:0574-888528816 
   供应商(乙方):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研究中心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江澄北路575号A座8楼 
   联系方式:1390661683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象山港北岸奉化段滨海空间风貌管控研究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18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本项目规划范围分为研究范围和规划管控范围两个层面:研究范围为奉化区莼湖街道、裘村镇、松岙镇三个街道、乡镇行政区域范围,城镇发展区面积约20.37平方公里;规划管控范围,即奉化象山港片区滨海空间区域,城镇发展区面积约12.70平方公里。服务要求:明确象山港北岸奉化段滨海区域城乡风貌的目标愿景,构建具有独具地方特色的整体风貌格局,形成系统性、可操作性的风貌管控体系,从而提高全区各界对滨海空间风貌管控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对滨海空间风貌的管控力度,为地块成片开发、郊野单元品质提升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助力奉化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生态港湾公园和滨海旅游度假区。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提交象山港北岸奉化段滨海空间风貌管控研究报告。成果表述采用清单化、图示化、条文化、指标化方式。  

    2.合同金额(元):118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9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09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象山港北岸奉化段滨海空间风貌管控研究项目.pdf象山港北岸奉化段滨海空间风貌管控研究项目.pdf

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合同编号:23014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服务类)国民共第人中》T项目名称:山港北岸奉化段滨海空间风貌管控研究项目项目地点宁波市奉化区点然宁波市省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甲方:乙方: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研究中心4签订地点:宁波市奉化区茗山路269号原金宁波市奉化区茗山路269号签订时间:年填写说明1.订立本合同书前,双方须认真阅读并协商各条款。本合同书一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2.本合同书的空格部分如为空白句,应用“X”表示。涂改之处,须经合同书双方签字并盖章确认。1规划设计合同书心中我形改财味照资烈自市教宁2023年8月30日,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以公开招标对C象山港北岸泰化段滨海空间风税管控研究项目进行了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研究中心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以下简称:甲方)和_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第一条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1.3“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为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服务。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地点。第二条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2.1本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2.2中标通知书;2.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2.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2.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第三条项目地点、名称、类别、范围3.1项目地点:宁波市奉化区3.2项目名称:象山港北岸奉化段滨海空间风貌管控研究3.3项目类别:口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口专项规划口详细规划(口控制性生口村庄规划)其它:(请在口内打)3.4项目范围:分研究范围和规划管控范围两个层面,其中研究范围为奉化区苑湖街道、表村镇、松蚕镇三个街道、乡镇行政区域范围,规划管控范围主要为沿海中线以南奉化象山港片区滨海空间区域。3.5项目规模:规划管控空间主要位于沿海中线以南片区,总面积约148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发展区面积约12.7平方公里,历史围填海用地面积约8.79平方公里。-3第四条服务内容(与招标文件一致)4.1服务内容:结合上位规划及相关规划要求,明确象山港北岸奉化段滨海区域城乡风貌的目标原景,构建具有独具地方特色的整体风貌格局,形成系统性、可操作性的风貌管控体系;包括对该区域历史围填海用地的发展定位研究等;4.2服务要求与标准:见附件—一规划编制任务书4.3服务成果:提交象山港北岸奉化段滨海空间风貌管控研究报告,成果表达采用清单化、图示化、条文化、指标化方式第五条规划设计依据《浙江省城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5.1规划条例》、《宁波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国家、浙江省及宁波市有关城乡规划编制及设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5.2已批复的国土空间规划成果。5.3甲方提交的政府对本合同书项目的指示、批示及会议纪要。5.4甲方委托书、设计任务书。5.5其它:第六条设计时限及成果要求6.1进度要求:乙方于本合同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进场开展工作;乙方收到规划设计首付款后30个工作日提交规划大纲、初步方案或方案初稿;讨论通过后40个工作日提交规划评审方案;方案评审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规划设计全部合格成果。合格成果是指乙方依评审纪要(如有)修改完善后提供的且经甲方认可的规划设计正式文件。6.2成果份数:口文本、说明书、基础资料(10套)回全部图纸(10套)-4口全部内容的电子文件光盘口其它:(请在口内打)如上述内容与任务书出现不一致的情形,以任务书为准。6.3成果提交地点:奉化区茗山路269号第七条价款本合同总价为¥1180000.00元(大写:壹佰壹拾捌万_元人民币)。本合同书所述的规划设计费用已包含乙方工作人员的调研、差旅食宿、文本打印、评审相关费用、技术设备等与规划设计相关的全部费用。第八条付款方式、时间和条件电行工售8.1资金支付的时间和条件:本合同书签订生效后乙方进场开展工作时,甲方支付总价款70%的首付款,计人民币826000.00元(大写:捌拾贰万陆仟圆整);在乙方提交甲方认可的全部合格成果后,一次性全额结清余款30%,计人民币354000.00元(大写:叁拾伍万肆仟圆整)8.2支付方式:乙方根据本合同书第八条第8.1款约定的金额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甲方根据乙方发票的金额,在履行甲方财务审批手续完毕后,采用政府国库集中支付和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8.3乙方收款账户: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宁波江东支行开户名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研究中心开户账号:3320020410120100227997第九条双方责任9.1甲方责任-59.1.1甲方应协助乙方收集规划设计所需的基础资料,并指定人员与乙方联系工作。9.1.2乙方交付给甲方的规划设计成果,甲方应及时将修改调整意见反馈给乙方;如果对阶段性方案的反馈时间超过三个月或整个设计周期超过两年时,仍需继续履行本合同书的,双方可重新商定规划设计周期及规划设计费用。9.1.3甲方应依据本合同书约定及时支付阶段性规划设计费用;如果延期支付或拒付,则乙方有权暂停甚至终止下一阶段的规划设计任务。9.1.4在合同书履行期间,如设计意向不能达到一致或甲方要求时,甲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书,但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工作的,甲方应支付前期准备工作阶段的相关费用;已开始工作的,甲方根据双方商定后的价款支付规划设计费用。9.1.5甲方应按本合同书约定的金额和阶段及时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费用,逾i日山期未支付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乙方向甲方提交设计文件时间可相应顺延。9.2乙方责任9.2.11乙方承接规划设计业务时,不得超出其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范围。9.2.2乙方须对甲方提交的资料和文件进行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等全面审查,并指定专人与甲方联络本合同书项目规划设计的相关工作。9.2.3乙方应及时开展现场踏勘、资料分析和查阅工作,按有关规范和标准及本合同书约定的设计依据等,向甲方交付符合规定深度的规划设计成果或文件。乙方对提交的规划设计文件质量负责。乙方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或文件须符合本合同书约定的内容、时间、要求及套数,内容和质量方面须取得甲方的认可。9.2.4乙方提供的规划设计成果或文件如需评审,乙方应参加评审并进行汇报。根据评审意见,乙方负责对规划设计成果或文件进行调整、修改和补充。已提交或甲方认可的规划设计成果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大纲、初9.2.5-6步方案、方案初稿、评审方案及合格成果)如有遗漏或错误,乙方负责免费调整、修改和补充。由于乙方规划设计遗漏或错误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规划设计费用,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9.2.6本合同书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书,乙方须全额退还已收的规划设计费用并承担设计费用总价款10%的违约金。9.2.7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规划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承担设计费用总价款0.1%的违约金。第十条知识产权及保密10.1甲方支付相应的规划设计费用后即取得本合同书项目所有的设计成果和文件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知识产权。10.2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材料及利用该等资料、材料而产生的所有资料、材料等进行保密和保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书项目外的项目。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如有必要,双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书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一)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合同书生效及其他12.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书以外的工作,双方另行签订合同书并支付费用。12.2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书的组成部分,与本-7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书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2.4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支付规划设计费用时限,不包含政府财务审批流程所需时间。12.5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12.6双方履行完本合同书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后,本合同书即行终止。12.7本合同书共12页,一式陆份,双方各持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8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规划编制任务书和规M-8甲方名称(公章乙方名称(公章)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各局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研究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4647312330200677660246H住所:住所:宁波市州区江澄北路575号A座8楼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薛斌局法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宁波市州区江澄北公路575号B805室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15042电话:电话:0574-89180338传真:传真:0574-87952056见证人:宁波德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宁波市奉化区南山路160号商贸大厦4楼林红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林远远电话:0574-88581100附件:象山港北岸奉化段滨海空间风貌管控研究项目规划编制任务书根据《宁波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象山港是宁波大都市南北两翼统筹发展的衔接点,宁波大都市枕山滨海的魅力空间,“大美宁波”的重要载体。象山港北岸奉化段滨海区域(滨海新区、阳光海湾、小狮子口、原浙江船厂)已纳人宁波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建筑项目审议范围,未来该区域内规划的环境景观合理性要求将大大提高;该片区也是宁波都市区重点风貌管控区域。在新的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需要尽快开展相关风貌研究,理清奉化滨海区域风貌管控的空间及管控要素,整体谋划,锁定规划管理重点,为更好的呈现奉化“山海诗画”城乡风貌提供技术支撑。同时奉化在象山港区域实施的历史围海造地项目较多,据测算历史围填海用地面积为8.79平方公里,为进一步处理好历史围填海问题,合理利用围填海空间,有必要结合本项目进行深化研究。二、规划范围本项目规划范围分为研究范围和规划管控范围两个层面:研究范围为奉化区苑湖街道、裘村镇、松蚕镇三个街道、乡镇行政区域范围,区域总面积约351.18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发展区面积约20.37平方公里;规划管控范围主要为奉化沿海中线以南象山港滨海空间区域,总面积约148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发展区面积约12.70平方公里。研究范围:35118平方公里规划管管控范围:148平方公里规划范围示意图-10-三、研究目的通过本次研究,明确象山港北岸奉化段滨海区域城乡风貌的目标愿景,构建具有独具地方特色的整体风貌格局,形成系统性、可操作性的风貌管控体系,从而提高全区各界对滨海空间风貌管控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对滨海空间风貌的管控力度,为地块成片开发、郊野单元品质提升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助力奉化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生态港湾公园和滨海旅游度假区。四、工作内容1、围填海用地性质研究依据相关规划及未来发展需求预测,针对历史围填海用地性质进行研究,明确定位、开发建议、近远期使用方式。2、相关规划总结梳理整理现有总规、控规及专项规划内容,概括奉化滨海空间的气质特质,深入研究奉化段滨海魅力特色所在、提炼风貌要素,落实上位规划发展目标。3、地方特色挖掘和案例借鉴结合气候特征、传统文化、地质地貌、人文习俗等内容,研究奉化本土的风貌特征和要素。选取国内外滨海城市对于城市风貌的管控方法和措施,总结经验和不足,探索适合奉化滨海空间风貌管控的体系和内容。4、特色价值分析与感知研究风貌感知要素大致体现为山水环境、开散空间、建筑表现等,通过全面立体调研,系统梳理生态空间(山、海、田)与城市空间之间的风貌关系。5、滨海空间风貌体系构建构建可识别、可感知的“山海诗画”奉化滨海风貌空间体系,识别滨海岸段重要的视线廊道、重要区块及空间节点。6、分要素划分管控层级和引导内容根据片区自身特色风貌定位和地方管理习惯,划定符合奉化实际使用需求的要素分类和分级方法。建设空间采用城市设计方法,对建筑高度、建筑风格及天际线等进行引导设计,分段分要素提炼管控要求,为滨海空间开发提供建设引导;生态空间以山、水、林、田、滩等生态基底制定风貌管控要求。探索通则管控+分区引导相结合的方式,通则和导则主要是起到高点引导的作用,主要是满足整体风貌环境的一般性要求。在实施导则的过程中,循序渐进,注重反馈考核机制,使导则管控和引导成效逐步显现;在层级上采用分级管控+弹性机制的管11控方式。7、制定负面清单作为管控底线制定负面管理清单,将设计管控的底线列为刚性管控要素,如建筑色彩、建筑高度、岸线使用等内容,避免象山港奉化段滨海空间整体风貌失控。8、研究内容行动化结合近期政府工作重点,制定奉化滨海空间特色风貌提升行动思路,将本次风貌研究行动化,作为指导奉化近期滨海城市风貌塑造和提升的重要依据。9、研究成果导册化制定风貌管控指引导册,采用图示语言来进行城乡风貌保护和更新的“引导”和“控制”,便于规划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五、成果要求1、提交象山港北岸奉化段滨海空间风貌管控研究报告。2、成果表述采用清单化、图示化、条文化、指标化方式。六、进度要求项目研究主要分以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至2023年10月底):初稿编制,根据现状及相关资料研究,编制形成研究报告初稿,进行初稿汇报;第二阶段(至2023年11月底):完成中间成果向资规分局及区政府、区委等领导汇报;第三阶段(2023年12月底):根据汇报意见修改完善,提交技术审查稿,完成部门及专家评审;形成正式成果提交区规划领导小组会议审查。-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风貌管控研究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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