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搬迁建设工程供应室净化工程 供应室净化工程采购合同公告(石首市妇幼保健院2023)



石首市妇幼保健院石首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建设工程(二期)供应室净化工程货物部分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ZFCGZX-2023-28
二、合同名称:设备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FCGZX-2023-28
四、项目名称:石首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建设工程(二期)供应室净化工程货物部分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石首市妇幼保健院
2、地址:石首市笔架山路98号
3、联系方式:0716-7297604
4、供应商(乙方):武汉嘉荣医疗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5、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17号金都华庭A座2楼1号
6、联系方式:15807215656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供应室净化工程货物部分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9.0000台
4、主要标的单价:31493.3736元
5、合同金额:59.83741(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3年08月25日至2023年09月24日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81-2023-0074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08-2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09-15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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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采购合同项目编号:ZFCGZX-2023-28项目名称:石首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建设工程(二期)供应室净化工程货物部分签订日期:2023年8月24日签订合同地点:石首市妇幼保健院本合同由石首市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需方”)与武汉嘉荣医疗净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方”)签订。供方以总金额人民币:伍拾玖万捌仟叁佰柒拾肆元壹角(人民币598374.10元)向需方提供如下货物(后附清单)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1.本合同供、需双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合同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2.需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供方到期应付的货款,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3.供方保证全部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交货期向需方提供合格的货物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4.合同文件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4.1本项目询价文件;4.2供方的报价(响应)文件;4.3合同书;4.4合同条款;4.5石首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4.6附件:采购合同清单;4.6.1需方在询价期内发布的所有补充通知;4.6.2供方在询价期内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4.6.3供方在询价时随同报价(响应)文件一起递送的资料及附图;4.6.4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等。5.合同范围和条件1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6.工程/货物/服务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详见询价文件的要求及供方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承诺。7.付款方式1、设备安装完毕竣工验收后,付合同金额的80%,肆拾柒万捌仟陆佰玖拾玖元贰角捌分(478699.28元)。2、设备竣工验收,使用正常后2年后付清合同尾款,壹拾壹万玖仟陆佰柒拾肆元捌角贰分(119674.82元)。8.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见合同书,分项价格在供方的报价文件(后附清单)中有明确规定。9.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本合同中货物的合同签订后30日内。10.合同生效本合同经供、需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如采购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11.合同的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需方执叁份,供方执叁份;CO.LTD供方需方真单位(盖章)全武汉嘉荣医疗净化单位(盖章):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武昌区民主路717号金都华庭A地址:二座2楼1号法定代表法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2023年8月24日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整体搬迁建设工程供应室净化工程 供应室净化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