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社一体化指挥平台建设项目采购合同公告(石家庄市电子政务中心2023)
石家庄市人社一体化指挥平台建设项目合同
发布时间: 2023-09-19
一、合同编号:SJZZWTJ012023-030 二、合同名称:石家庄市人社一体化指挥平台建设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码:HB2023083020030018 四、项目名称:石家庄市人社一体化指挥平台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石家庄市电子政务中心 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 联系方式:封晓丽 供应商:广州华资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12号首层 联系方式:李自强020-855749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石家庄市人社一体化指挥平台建设项目 规格型号: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366000 合同金额:2366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2023-09-19 八、合同公告2023-09-19 九、其他补充事宜:
石家庄市人社一体化指挥平台建设项目项目合同石家庄市人社一体化指挥平台建设项目项目合同
发布时间:
2023-09-19 采购人:
石家庄市电子政务中心
合同编号:SJZZWTJ012023-030石家庄市电子政务中心石家庄市人社一体化指挥平台建设项目采购合同书(本合同为小微企业预留合同)采购人:石家庄市电子政务中心供应商:广州华资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主要包括数据标准管理、数据仓库管理、数据过程管理、数据质量管理、数据融合管理、数据共享过程管理、数据共享输出管理、数据隐私管理、数据安全管理、标签库管理、系统对接等功能。2、指挥大厅为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管理机制,实现基于数据的科学决策,推动管理理念、管理模式的进步,加快信息化的发展,依托石家庄市人社数据中心,构建包括综合展示大屏、指标分析、统计表管理、数据填报管理、月报管理和移动端管理等功能,辅助人社局领导及相关部门决策指挥。(1)综合展示大屏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人才人事、社保卡等业务主题,以可视化大屏的方式呈现各主题的综合数据分析情况。(2)指标分析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人才人事、人社服务、“十四五”等业务主题中的重要指标,进行不同维度的分析。(3)统计表管理按照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月报中24个统计表和汇总文档格式,形成电子版统计表和文档,支持对表格数据的修改、发布等。(4)数据填报管理针对统计表和汇总文档中所需要的数据,支持数据手工填报、数据批量导入、数据接口等填报方式。(5)月报管理支持月报生成和月报导出。(6)移动端管理通过移动端查询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人才人事、人社服务、“十四五”等业务主题中的重要指标,以及不同维度的分析情况。详见《附件2项目建设清单》。第三条合同价款及付款1.合同价款总额为人民币2,366,000.00元(大写:贰佰叁拾陆万陆仟元整)。32.合同款分三次支付。第一次: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即946,400.00元(大写:玖拾肆万陆仟肆佰元整)第二次:硬件设备到货并经甲方签收确认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即709,800.00元(大写:柒拾万零玖仟捌佰元整)第三次:待2024年财政预算拨付,项目终验合格并出具终验报告,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尾款。(备注:按照石家庄市财政对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支付要求,本项目支付如需进行决算评审,则合同最终支付金额应按照市建设项目评审评估中心出具的决算报告为准)。2.1甲方按照约定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支付价款,乙方如在合同期间变更收款账户信息,乙方需提前书面通知甲方。2.2开票期限: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在付款期限前10日内开具等额发票。2.3乙方收到第一次付款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本项目合同价款10%(即236,600.00元、大写:贰拾叁万陆仟陆佰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建议通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支付),期限至本项目终验完成。2.4甲乙双方开票信息甲方开票信息:发票单位石家庄市电子政务中心税务登记号12130100MB05598081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石家庄裕华支行银行账号13050161520808000033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联系电话0311-86687898乙方账户信息:名称:广州华资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税号:91440101304471127J单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12号首层电话:020855749999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天河支行银行账户:740666900923第四条双方项目组及要求双方保证其具有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的真实、合法、有效的经营资格、资质、许可及授权委托甲乙双方委派人员分别组成项目组。其中,乙方委派人员应与本项目的实施要求相适应,乙方拟派的本项目人员团队及专家顾问16人,具体详见《附件3项目团队人员表》。甲乙双方各自在本方项目组成员中指定一人作为负责人,代表本方处理项目有关事务。乙方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类似的项目经历。双方互相提供本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件代表法人行为。后任何一方更换项目组成员时,均应当提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其中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需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甲方自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答复乙方,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同意。第五条交付和验收1.交付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2.项目检测本项目交付前,乙方应当对本合同项下软件系统等进行检验和测试,通过甲方指定的第三方的软件测试和等保测评,如有缺陷,乙方应当及时整改并承担相应的费用。3.项目试运行本项目安装、调试完毕后应当进行为期7天以上的试运行。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的,乙方应当及时排除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本项目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内容全部建成,经试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经甲方认可后视为竣工。4.项目初验和终验甲方按照《石家庄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方案(试行)》等相关要求组织项目初验和终验。本项目项目初验和终验标准为:达到招投标文件要求。本项目竣工后,乙方应当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项目初验。初验时,本合同项下软件系统已通过甲方指定的第三方的软件测试和等保测评,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有关的试运行报告、等保评测报告、操作手册、5用户手册等)和竣工报告,并协助甲方进行验收。初验通过后,项目应当按照初验结果进一步完善,进行不少于30天试运行后提交终验申请,终验时,除按照验收要求提交相应验收资料外,还应现场移交项目软件系统有关技术文档、源代码、必要的产品安装介质及产品授权证明或序列号(成品商用软件提供)等、账号和权限等。甲方应当于收到初验和终验通知并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报告或提出整改意见。甲方提出整改意见的,乙方应当及时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初验和终验无法通过所产生的额外费用自行承担。第六条建设周期及保修期、服务期建设周期:自合同签订起5个月内。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期:自本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软件产品提供平台相关软件2年免费技术服务,硬件产品提供备件3年免费售后服务。保修期:自本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24个月。培训:(1)培训目标:了解掌握软件的系统结构、功能特点、使用方法、接口规范和部署对接方法。(2)培训时间:每班培训时间为至少1天,具体时间、地点由采购方指定。(3)培训内容:技术与业务培训、安装使用培训、系统管理与维护等。第七条知识产权和保密义务1.知识产权甲方保证,对本项目中选用的甲方原有软件拥有相应的使用、修改、升级的权利,严格遵守知识产权及软件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在本合同所约定的范围内使用本信息系统,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保证,对于其提供的软件系统拥有知识产权或已获得权利人的授权,本项目使用乙方提供的软件不会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乙方应当负责处理索赔或涉诉等各项事宜,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乙方许可甲方使用的软件,双方应当明确约定甲方拥有的使用权、修改权、升级权的具6体内容。甲方应当依约定使用,不得超出约定范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得将被许可使用的软件再许可第三方使用。软件产品涉及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提供的成品商用软件应保证为正版软件,并在交付时提供必要的产品安装介质及产品授权证明(或序列号)等。2.保密义务保密期限为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5年内。在保密期限内,甲乙双方除对本合同项目(内容)保密外还有为对方保密的义务。甲乙双方保证,因履行本合同所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仅用于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只为履行本合同的相关人员所知悉。任何一方的相关人员违反保密义务的,由该人员所属一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甲乙双方均应当按照对方要求,处理所获得的对方有关资料信息或电子文档。第八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应向对方承担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造成的损失大于违约金数额的,按实际损失赔偿。第九条合同的解除、终止和变更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未经相对方同意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各自履行完毕本合同的全部义务后,本合同终止。第十条合法权益补偿救济因政策变化、规范调整而不履行合同约定,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按照甲方依法建立的补偿救济机制,对受损企业合法利益进行补偿救济。第十一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相对方,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供证明。因不可抗力因素涉及后期合同履行事宜,根据当时情况议定。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所发生的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以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第十三条其他条款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四份,乙方两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相互之间不一致,乙方承诺高于甲方招标要求的标准时,以乙方承诺为准。附件1:分包意向协议书附件2:项目建设清单附件3:项目团队人员表采购人:石家庄市电子政务中心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封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86687946日期:223年9月19日供应商:广州华资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12号首层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话:020-85574999日期:2223年9月19日8附件1: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立约方:甲公司全称:广州华资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乙公司全称:北京格博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华资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格博科技有限公司自愿达成分包意向,参加石家庄市电子政务中心石家庄市人社一体化指挥平台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IZGK20231396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资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意向如下:一、分包意向各方关系广州华资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为投标方、北京格博科技有限公司为分包意向供应商,广州华资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投标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响应。若中标,广州华资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与石家庄市电子政务中心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803承接分包意向的各供应商与广州华资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分包合同。广州华资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二、有关事项约定如下:1.如中标,分包供应商分别与广州华资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分包部分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2.分包意向供应商1北京格博科技有限公司为微型企业,将承担适宜分包部分硬件设备合同总金额45%的工作内容。三、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分包中有中小企业时适用)四、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广州华资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五、如中标,分包意向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终止本意向协议。六、本意向书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七、本意向书正本一式三份,随投标文件装订一份,广州华资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及各分包意向供应商各一份。甲公司全称有限公司(盖章)软件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自本2023年08月强子店乙公司全称:北京格博科技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筝李或盖章)2023年08月最百茶福注:1.各方成员应在本意向书上共同盖章确认。2.本意向书内容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10附件2:项目建设清单序号服务项目数量品牌备注1数据中心1套华资软件自主研发2指挥大厅1套华资软件自主研发3室内高清LED显示屏15.36m洛普设备采购4专用控制系统1套诺瓦设备采购5LED显示屏拼控1套洛普设备采购6压铸铝箱体50个洛普设备采购7接收卡50张诺瓦设备采购8电源50块麦格米特设备采购9显示屏结构15.36m2洛普设备采购10配电箱1台洛普设备采购11强弱电电缆及布线1项江南设备采购12运输1项洛普设备采购13安装调试1项洛普设备采购14辅材1项江南设备采购15室内高清LED显示屏15.36m2洛普设备采购16专用控制系统1套诺瓦设备采购17LED显示屏拼控1套洛普设备采购18压铸铝箱体50个洛普设备采购19接收卡50张诺瓦设备采购20电源50块麦格米特设备采购21显示屏结构15.36m洛普设备采购22配电箱1台洛普设备采购23强弱电电缆及布线1项江南设备采购24运输1项洛普设备采购门1125安装调试1项洛普设备采购26辅材1项江南设备采购12无无无无无无无无H亚YID不手男男男女男男女男12345678无无无无无无无无女男女女女男男女910Ⅱ12314151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社一体化指挥平台建设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石家庄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