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2023)
一、合同编号:NMGZFCG-HT-2023-491269
二、合同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NMGZFCG-DDFW-2023-247838
四、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自治区本级-null乌兰浩特市五一北路81号
联系方式:13664088889
供应商(乙方):乌兰浩特市韩盛轮胎行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圣地亚歌小区2号楼8号门市
联系方式:15048279696
六、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1
33006,采购数量:1;
1(辆)
33006.00
33006.00
合同金额: 33006.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叁仟零陆元整
七、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1
33006,采购数量:1;
1(辆)
33006.00
33006.00
合同金额: 33006.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叁仟零陆元整
七、验收日期:2023年09月12日
八、验收组成员:郝亮、王宇涛
九、验收意见:同意
十、其他补充事宜: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09月1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内蒙古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