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宣传片专题片拍摄制作服务 宣传视频 广告宣传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司法局2023)



一、采购人名称: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司法局    
二、供应商名称: 新疆塞外映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司法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 2021101000005733709 
五、合同编号: 11NK4553072120234805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宣传片专题片拍摄制作服务
详见附件

1.0
55000
55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司法局 
        联系人: 付丽君 
        联系电话: 18999969606 
        传真: / 
        地址: 碱泉二街199号残联大厦 
   2、运维公司名称: 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 400-881-7190 
        传真: 0571-28215512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其他广告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K4553072120234805).pdf关于其他广告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K4553072120234805).pdf

合同合同编号:11NK4553072120234805采购单位(甲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司法局服务单位(乙方):新疆塞外映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塞外映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塞外映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塞外映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2023]3693号宣传片专题片拍摄制作服务--设计类型:宣传视频,版面大小:1920X1080,颜色:彩色,使用材料:数字高清1个55000.005500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55000.0055000.0055000.0055000.0055000.0055000.0055000.005500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伍万伍仟元整伍万伍仟元整伍万伍仟元整伍万伍仟元整伍万伍仟元整伍万伍仟元整伍万伍仟元整伍万伍仟元整二、付款方式二、付款方式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1[2023]3693号广告宣传服务155000.00预算内资金授权支付三、服务条款三、服务条款((一)一)验收标准和方法,验收标准和方法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完成品(样品)交给甲方审查。经审查,乙方提交的完成品符合甲方宣传片制作要求的,甲方将予以接受。如甲方对该完成品有异议的,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修改意见自费完成修改。((二)二)知识产权知识产权1.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制作的宣传片完成后其著作权、署名权及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公开发表、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上述宣传片;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署名。1/32.乙方所提交的宣传片不应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乙方应保证甲方免于遭受因第三方提起侵权索赔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如果任何第三方向甲方提起侵权索赔,乙方应负责与之进行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三)三)保密保密1.乙方及其参与合同工作的有关人员应对宣传片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了解到的甲方商业秘密、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以及其他的未公开的有关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商业机密、文件资料和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人;2)不得将上述商业秘密、文件资料和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3)在宣传片验收通过后或甲方要求时,及时将上述文件资料和信息返还甲方,或按甲方要求作适当处理。2.上述保密义务的期限至宣传片及相关文件资料或信息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保密信息已成为公开、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此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止。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四)四)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时向甲方交付符合合同要求的宣传片作品的,每逾期1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格0.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含本数)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合同价款。2)乙方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并应就差额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五)五)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六)六)份数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新疆塞外映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西北路499号新疆大学北校区院内电话:,电话:09916631296139994258722/3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明园支行账号:,账号:65001618600052506281签订日期:,签订日期:3/3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明园支行账号:账号:65001618600052506281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宣传片专题片拍摄制作服务 宣传视频 广告宣传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乌鲁木齐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