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机构采购合同公告(太原市尖草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



一、合同编号:11N01224195220232

二、合同名称:尖草坪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机构采购
三、项目编号:1401082023CGK00032
四、项目名称:2023-2025年太原市尖草坪区“人人持证 技能山西”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太原市尖草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太原市尖草坪区柴村迎宾北路29号
联系方式:0351-5648378
供应商(乙方):太原市三桥职业培训学校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胜利街 6 号
联系方式:1393423022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3-2025年太原市尖草坪区“人人持 证 技能山西”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数量:1.00 单价(元):2142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培训范围:成交的培训机构,按照太原市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太原市推进“人人持证技能山西”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并技能组办发〔2023〕1号)及后续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中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培训。质量要求及服务标准:职业技能培训合格率90%以上,培训后就业率25%以上,培训满意度达到95%以上,职业培训实训课程不少于70%,班容量不超过50人;以就业为目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培训期满,考核合格,当年实现80%以上就业率。服务期限:三年,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年11月底前完成培训任务。

2.合同金额(元):2142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9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尖草坪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机构采购(11N01224195220232).pdf尖草坪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机构采购(11N01224195220232).pdf

尖草坪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机构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1N01224195220232甲方:太原市尖草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乙方:太原市三桥职业培训学校乙方参加了由山西嘉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组织的2023-2025年太原市尖草坪区“人人持证技能山西”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采购活动,并成为第2包(共50人起)成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现甲、乙双方就采购事宜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标的物名称、服务要求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采取目录清单管理,各培训机构在已公布的规范职业(工种)目录开展培训(工种实行动态调整),机械类职业(工种)在本机构已有的职业(工种)内选择;民办培训机构在办学许可的职业(工种)范围内开展培训;其他培训机构可在公布的全部职业(工种)目录内,根据自身优势职业(工种)组织培训,可选择全部服务类职业(工种)开展培训。所有开展的培训通过电子培训券确认学员身份并进行信息实名制登记、培训、统计、管理。新增职业(工种)要及时报市人社部门批准,并报省级人社部门公布后,方可开展相应培训。第二条质量及服务1、质量要求及服务标准:职业技能培训合格率90%以上,培训后就业率25%以上,培训满意度达到95%以上,职业培训实训课程不少于70%,班容量不超过50人;以就业为目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培训期满,考核合格,当年实现80%以上就业率。2、服务承诺:按照太原市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太原市推进“人人持证技能山西”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并技能组办发〔2023〕1号)及后续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完成培训工作。第三条服务期限2023年9月19日-2025年12月31日,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年11月底前完成培训任务。第四条培训范围成交的培训机构,按照太原市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太原市推进“人人持证技能山西”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并技能组办发〔2023〕1号)及后续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中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培训。第五条服务验收1、依据招标内容,将验收资料交于代理机构组织的第三方验收机构验收,太原市尖草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验收标准对培训机构进行审核,如有不符应及时加以解决。如无问题,按照验收的结果,完整、真实地签署政府采购验收报告。2、由第三方验收机构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和结论。第六条付款方式:按照每人每天100元,原则上每人不超过1000元给予补贴,就业重点群体普惠制培训不得全部按照顶额安排培训,以就业为目的的订单式、项目制培训,根据培训职业(工种)合理确定培训时间,实施阶梯式补贴,培训结束,学员上岗2个月内就业率(以签订就业协议或提供就业证明为准)达到80%,按照培训前10天每人每天150元,超过一天每人每天100元给予补贴,补贴额度每人最高不超过4000元,如培训后就业率达不到上述规定的,按照普惠制培训补贴标准给予补贴。订单式培训按照《山西省2022年-2023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晋财购(202203号)进行采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结束时,可组织学员按需进行职业技能鉴定、职业等级评价、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由各县(市、区)统一组织。第七条甲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第八条乙方责任1、按照太原市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太原市推进“人人持证技能山西”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并技能组办发〔2023〕1号)及后续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完成培训工作。保证服务质量,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2、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完成服务。第九条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有欺诈行为的,取消承担太原市尖草坪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资格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除不可抗力情形外,凡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终止合同后,重新组织采购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每年未能按省市要求序时进度完成培训的,采购方可以将剩余部分调配给其他成交人;开班后培训内容不符合要求的,采购方有权停办该机构的培训,其所中包的培训由其它成交单位承担。4、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到合同履行时间止,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按照太原市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太原市推进“人人持证技能山西”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并技能组办发〔2023〕1号)、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实施培训机构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的通知”(并人社函〔2020〕145号)及后续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中规定执行。第十条不可抗力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在培训过程中发生违反规定的事项后,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第十一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仲裁委会员仲裁。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盖章,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太原市尖草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账号:日期:2023年9月19日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胜利街6号电话:0351-3171111开户银行: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敦化坊支行账号:184061091311014日期:2023年9月1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机构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太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