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水务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3)
【初始合同】深圳市水务隧道工程加强安全措施清单分析及计价规则编制项目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T_SZDL2023001849-A
二、合同名称:【初始合同】深圳市水务隧道工程加强安全措施清单分析及计价规则编制项目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SZDL2023001849
四、项目名称:深圳市水务隧道工程加强安全措施清单分析及计价规则编制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地址:西丽水库管理处办公楼5楼
联系方式:15316052616
供应商(乙方):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三路18号博盈大厦2号楼301
联系方式:1369978105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深圳市水务隧道工程加强安全措施清单分析及计价规则编制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分析各类水务隧道工程加强安全措施清单内容,对比分析现行计价规则、定额在工期和造价保障方面的不足之处,编制加强安全措施清单对应的计价规则。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965957.45
合同金额:965957.45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南山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09-2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09-26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扫描件-深圳市水务隧道工程加强安全措施清单分析及计价规则编制项目.pdf合同扫描件-深圳市水务隧道工程加强安全措施清单分析及计价规则编制项目.pdf
合同编号:HT-20230925-0581咨询服务合同项目名称:深圳市水务隧道工程加强安全措施清单分析及计价规则编制项目甲方:深圳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乙方:联合体: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方)、深圳市深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咨询服务合同甲方(委托方):深圳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法定代表人:黄宇强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湖路西丽水库管理处办公楼5楼电话:0755-86306931传真:0755-86301311乙方(受托方):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少标地址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三路18号博盈大厦2号楼301电话:0755-88127102传真:0755-88127244乙方(受托方):深圳市深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瑜地址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深业进元大厦塔楼2座1302电话:0755-21057545传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深圳市水务隧道工程加强安全措施清单分析及计价规则编制项目咨询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1第一条咨询内容、要求1.项目概况:国家、省、市从不同角度对隧道工程安全管理提出了要求,明确了各行业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内容,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要求,推动完善我市水务隧道工程建设安全措施费用保障机制,分析各类水务隧道工程加强安全措施清单内容,对比分析现行计价规则、定额在工期和造价保障方面的不足之处,编制加强安全措施清单对应的计价规则。为水务隧道工程在前期估算、概算、招标控制价编制、结决算审核等阶段,足额列支计取安全措施费用提供参考。2.咨询内容:分析水务隧道工程加强安全措施的清单内容并编制相应计价规则,以成果推动我市水务隧道工程建设安全措施经费保障机制的进一步完善,防范化解城市隧道工程影响重大安全风险。3.技术要求:(1)通过现场调研、意见征集和资料调研等方式,系统梳理水务隧道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分析管控要点与现行监管要求,梳理各种类型的水务隧道工程涉及的加强安全措施,形成水务隧道工程加强建设安全措施清单;(2)选取有代表性的水务隧道工程,分析水务隧道工程全过程风险管控的情况,调查各项措施实施成本与实施效果;(3)在上述工作形成的加强建设安全措施清单范围内,参考现行规范与水务隧道工程安全措施成本分析成果,编制加强安全措施清单对应的计价规则;(4)根据现场调研、安全措施梳理与计价规则等成果,系统分析有关安全措施实施成本,从工程造价角度提出针对性建议,为深圳市水务隧道工程在前期估算、概算、招标控制价编制、结决算审核等2阶段足额列支计取安全措施费用提供参考。4.项目管理要求:本项目成果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的要求。①乙方应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和采购单位的要求开展业务工作。②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及工作成果通过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应对审查有关的技术和商业资料进行保密,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乙方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③乙方应按要求成立组织管理体系和机构,明确岗位职责;确立具体的项目负责人,负责指导、检查、监督本项目实施;并按照投标文件配备项目人员。4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不符合实际情况,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暂停其工作资格,再次出现这种情况,则取消其工作资格,并终止服务合同。乙方利用本项业务之便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甲方有权暂停、取消乙方工作资格,并终止服务合同。第二条服务期限乙方的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第三条咨询工作成果1.乙方提交咨询工作成果及形式:《深圳市水务隧道工程加强安全措施清单及计价规则》,所提交成果文件均需以电子版和纸质版形式提交,如甲方有实际需要则按甲方实际要求。2.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通过专家评审和合同验收。3.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会议验收,采购人确定验收组成员,乙方提交验收材料,并进行工作汇报,验收组得出验收结论。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项目完工后1个月内,按甲方实际要求。3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序号报告、成果、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交付时间1《深圳市水务隧道工程加强安全措施清单及计价规则》按甲方实际要求按甲方实际要求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第四条成果权属1.甲方拥有本合同项目的所有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以及与之相关的所有权利。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公开成果时注明乙方为本合同项目受委托人,并可享有与甲方共同获得与本合同项目成果相关的荣誉证书和奖励的权利。3.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享有本合同项目中间成果或最终成果的下列相关权利:国R利用本合同项目中间成果或最终成果用于学术研究,发表论文或著作;口R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利用甲方已公开的成果对外宣传的权利;口S其他权利:第五条咨询费的计取与支付1.咨询费金额本合同咨询费为玖拾陆万伍仟玖佰伍拾柒元肆角伍分(¥965,957.45元)。该费用为包干价,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而需的资料费、评估调研费用、人工费、评审费、税费、培训费、乙方人员交通、食宿、税金等全部费用和支出,且为固定不变价格,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最终结算(以结算审核结果为准。)42.咨询费的支付时间及方式:(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乙方承诺提供的项目组成员已到位,且经甲方查验满足要求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0%。(2)进度款:按实际工作进度支付,累计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5%。(3)尾款:验收合格后,按照结算审计价与合同价低者支付合同尾款。(4)本项目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单位中的相关支付要求:甲方向联合体牵头单位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统一支付,牵头单位收到甲方付款后,按《联合体投标协议》(详见附件1)向联合体其它成员支付。3.乙方的收款账户为:开户行:建设银行深圳市振华支行户名: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账户:44250100003200001183甲方支付费用前,乙方须提交向甲方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并审核确认乙方交付工作成果和发票合格无误后,向支付乙方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款项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第六条甲方权利及义务(一)甲方权利1.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并对具体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乙方应如实回复或披露,并接受甲方的合理意见或建议。2.乙方人员不按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员,还可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5(二)甲方义务1.甲方应配合乙方及时提供项目基础资料。2.甲方应就乙方的工作成果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如需向有关部门报批,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批。3.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咨询费。第七条乙方权利及义务(一)乙方权利1.乙方有权按照约定收取咨询费。2.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请求予以更正或补充相关资料。(二)乙方义务1.乙方应按现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本合同约定等要求开展咨询服务,保证工作进度和质量,并对成果的质量、准确性、完整性、时限性负责。如因不符合上述要求而给甲方或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关赔偿责任。2.乙方应按照约定及时向甲方交付相关过程文件及最终咨询成果。3.乙方应当保证其提交的成果符合国家及地方现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行业规范之要求、符合本合同目的。如果因不符合上述要求给甲方或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于其咨询成果的相关内容予以书面或口头回复。5.乙方应接受甲方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对乙方工作的监督,并按照甲方及其有关人员的意见或建议及时予以整改。根据甲方安排,参加成果审查会,并根据审查意见对成果进行完善。66.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与第三方合作,或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擅自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7.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第八条服务人员要求1.乙方参加本项目咨询服务的人员必须具有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资质。2.乙方须组建项目团队就本合同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项目团队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与投标团队一致,详见附件2。3.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相关服务人员名单,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开展咨询服务。在服务期限内,项目人员应相对稳定,如更换现场人员,须提前30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书面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乙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如不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根据情节对其进行处罚。第九条设备设施1.乙方需自行配备办公用品、开展服务需要的仪器工具设备,以及必要的交通工具。2.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使用或配备的相关设施设备的支出,已经包括在合同总价款中,不再另行计取。第十条风险责任1.乙方承诺按甲方要求完成本项目,出于自身财务、技术、人力等原因导致项目失败的,应承担全部责任。2.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应对自身的安全生产负责,因乙方、第三人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发生的各种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一条联络7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陈杨雪为甲方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为:电话15316052616,邮箱chenyx@swj.sz.gov.cn;乙方指定孔燕燕为乙方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为:电话13699781055,邮箱kongyy@szsti.org。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负责双方信息交流(文字、传真、电话等);2.代表各方准确传达信息及负责项目顺利实施。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二条保密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所获得或知悉的关于甲方的所有未公开的信息(包括项目信息、技术图纸、资料、经营信息、人力资源、本合同所涉及的研究内容、研究成果等等)为甲方的秘密,乙方应严守其秘密性,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用途,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但为本项目之目的,向政府有关部门或任何一方为本项目所聘请的其他顾问机构和个人进行披露的除外)。2.乙方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以确保只有为本项目实施有关而合理需要该等保密信息的人员和顾问才能接触到保密信息。3.无论本合同是否终止或解除,乙方均应按照约定履行保密义务。第十三条合同变更与解除1.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后方可生效;2.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均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3.如因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提前终止的,甲方还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阶段、已经支付的咨询费和已经完成的工作成果与乙方就应付的咨询费进行结算。8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若乙方迟延提交(各阶段)咨询成果,应按合同额的0.5%/工作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如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因不符合要求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无条件负责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提交合格成果的日期不得晚于本合同约定的提交日期,若迟延提交,按照本条第1款约定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3.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咨询费的,应按照银行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逾期未付款项的利息。但如涉及政府财政资金支付的,甲方依法按直接支付制度办理付款手续后并提交至财政部门即视为履行付款义务,因乙方或财政支付程序导致无法按时提交付款手续或付款(到账)迟延的,甲方不承担迟延付款责任。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本合同内容转包或者分包给第三方承担的,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5.如乙方违反约定,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服务团队人员径行更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额的5%0元/人次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保密义务或者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7.若因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成果存在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等权利瑕疵,致使甲方无法完全使用该成果时,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8.其他:本条规定的应支付的违约金,可以从应付未付的合同款项中直接扣减。第十五条争议解决9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2.本合同约定的应该赔偿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调查费、鉴定费、执行费等。3.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书面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全部或部分无效,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第十六条其它1.本合同一式玖份,甲方执叁份,乙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合同签订地:深圳市南山区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10【本页为深圳市水务隧道工程加强安全措施清单分析及计价规则编制项目合同各方的签署页】7甲方(盖章):深圳市水务全质量安全监督站目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日期:2023年9月25日乙方(盖章):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日期:2023年9月22日乙方(盖章):深圳市深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日期:2023年9月22日11附件1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致深圳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经友好协商,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深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深圳市水务隧道工程加强安全措施清单分析及计价规则编制项目(项目编号SZDL2023001849)的投标,相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合作方式及授权委托(一)联合体成员确认由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其授权代表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组织编制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提交澄清文件,处理与项目投标相关的一切必要的事宜以及合同履约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来往函件将通过主办方公司收寄。(二)主办方公司做出的同深圳市水务隧道工程加强安全措施清单分析及计价规则编制项目相关的行为对联合体全体成员均具有法律效力。联合体成员各方对主办方公司在投标活动中及中标后履约的一切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体各方均同意授权联合体主办方的(孔燕燕、主管工程师)作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授权代表。112(四)联合体成员各方在本项目中的工作职责、权利与义务如下:(需列述)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本项目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水务隧道工程加强安全措施清单分析工作。深圳市深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方,负责水务隧道工程加强安全措施造价分析及计价规则编制,协助完成水务隧道工程加强安全措施清单分析工作。二、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对外应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已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三、协议有效期本协议经所有联合体成员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若本联合体未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本协议有效期与本项目要求的投标有效期一致;若本联合体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则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履行采购合同结束之日。四,投标费用支付以联合体中主办方名义提交的招标代理费用,联合体成员方以下列形式进行支付(选择)联合体主办方先行代付招标代理费用,中标后按联合体双方商定比例分摊;13口联合体主办方代付招标代理费用,联合体成员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按商定比例分摊,转账支付至主办方账户:口联合体成员方在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于正式投标前将招标代理费用按.--比例转账至主办方账户58201由主办方负责代缴纳。五、联合体各方报酬约定投标前,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确定投标价格及投标下浮率。如中标,则各方按照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以实际合同价格为基础,根据联合体投标协议金额比例约定,计算得出联合体各方的实际工作报酬。六、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一)主办方权利和义务:权利:对项目和联合体各方直接行使组织与管理全;与招标人、联合体内部各方的沟通与协调;因承担组织、管理、沟通、协调等工作而获得相应收益。义务:承担联合体内部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工作;协调、安排管理工作中的费用开支;就该项目对招标人承担主要责任等。(二)成员方权利和义务权利:联合体成员方有项目监督权、知情权、有关招标项目信息的共享权、收益权、项目分工中的协调权、损失追偿权、参与项目管理权。义务:联合体成员应按期合格地完成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并交付相应成果的义务;及时向单位及各方通报所承担的项314自任务的进展和实施情况,并送达必要的文书;支持和配合投标联合体各方顺利完成所承担的项目任务的义务;服从主体单位或组织管理机构统一协调和合理调配;履行保密义务等。七、联合体中标后的履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明确各成员在项目中的各自分工,并就中标项目承包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将另行签订详细联合体履约协议。八,本协议一式陆份,联合体各方及招标人各贰份,主办方名称: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五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方名称:深圳市深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23年9月12日15附件211.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序号姓名职称职称级别项目经验金典琦建筑施工正高级工程师正高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腿道工程安全评估项目V12.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格式自拟,根据评分表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序号姓名职称证书职称级别资格证书项目经验1郭才明水利水电工程规划与施工高级工程师副高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具有水务工程或随道工程项目工作经验2凡红结构工程正高级工程师正高/3秦敢水工结构高级工程师副高L14耿东生水利水电施工与管理高级工程师副高一级注册造份工程师(水利工程)具有水务工程或随道工程项目工作经验5谢庆生水工建筑高级工程师副商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16孔燕燕11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一级具有水务工程或随道工程项目工作经验7江作新7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18郭淑蕾档案管理工程师中级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19庭进明电力系统及自动化工程师中级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110王小格水利水电施工与管理工程师中级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具有水务工程或随道工程项目工作经验二黄瑜素水利技术管理工程师中级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具有水务工程或隧道工程项目工作经验12钟赛烽水利技术管理工程师中级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具有水务工程或隧道工程项目工作经验13范信健土木工程助理工程师初级1有海有限公司1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