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 道路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晋州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2023)
晋州市2023年小樵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田间道路工程Ⅰ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9-27
一、合同编号:HBMZ-JZ20230822-06 二、合同名称:晋州市2023年小樵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田间道路工程Ⅰ合同公告 三、项目编码:HB2023083260210001 四、项目名称:晋州市2023年小樵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晋州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 地址:晋州市 联系方式:石添志 供应商:河北战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裕翔街与仓盛路交口西行 50 米锦绣商业广场二层 201 联系方式:宋雷静0311-885188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晋州市2023年小樵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田间道路工程Ⅰ 规格型号:符合相关专业技术规范合格标准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212715.16 合同金额:2212715.16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地点:刘家庄村、鼓城村、南辛庄村、王家庄村、西里庄村、周家庄乡7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2023-09-26 八、合同公告2023-09-27 九、其他补充事宜:
PVC 管道及安装工程 1
发布时间:
2023-09-27 采购人:
晋州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
晋州市2023年小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PVC管道及安装工程I合同甲方:晋州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乙方:石家庄浩裕管业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3年9月13日,编号为HBMZ-JZ20230822-01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甲方购买乙方货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组成合同的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件;3、本合同主要条款;4、项目初步设计、施工设计、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双方有关本项目的治商、变更、补充协议等其他书面文件。二、标的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商名称及产地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总价(元)管灌高效节水1777644.951管灌亩4037440.34440.341777644.951.1Dn125PVC-U管道0.63MPa,壁厚3.1mm千米45.34428319.328319.31284110.341.2挖、填土方及管道安装0.8*0.3m千米43.68129.088129.08354427.891.3玻璃钢出水口玻璃钢125mm个291524.6671883.91.4井首装置套93501.4546634.85-1-1.5PVC-U管件Dn125个124716.5120587.97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1777644.95注:乙方所提供产品不得有再生料夹层。三、合同总价款本合同货物总价款(含税):¥1777644.95元(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柒万柒仟陆佰肆拾肆元玖角伍分)。该价款为固定不变价,包含产品的制造、包装、装卸运输、保险、检测、安装调试及安装调试所用的配套电缆、泵管等各种辅材、验收、管理费、税金、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费、安全、环保及防疫措施费等一切费用,并包括由于原材料工本或其它条件的价格浮动而导致的全部额外费用。项目实施中,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按项目实际需要供货,最终合同总价款按实际供货数量乘以合同单价结算。四、履约担保合同生效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款5%的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五、货物交付1、货物交付方式按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执行;乙方应在甲方每次收货时提供货物签收确认单交由甲方签章确认,该确认单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交货义务的唯一凭证。2、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内交货完毕。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4、安装期限:2023年10月25日至2024年5月15日六、货款支付1、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七、货物验收1、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乙方提供的该批次货物清单对货物品牌、规格、型号、序列号、数量、单价、外包装等进行签收。2、甲方签发货物收到确认单。甲方对货物签收的行为仅系对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等的初步确认。货物交付完毕,由甲方根据合同和招标文件要求验收。-23、在乙方送货过程中,甲方可以聘请专业检测机构对货物进行抽检,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如确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换货物、补齐短缺货物或其他补救措施,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八、监理人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监理人受甲方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其所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甲方的批准。监理人在行使某项权力前需要经甲方事先批准而通用合同条款没有指明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未经甲方批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2、监理人的指示。在紧急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或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承包人应在收到上述临时书面指示后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书面确认函。监理人在收到书面确认函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的,该书面确认函应被视为监理人的正式指示。3、监理人的质量检查。监理人有权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4、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经乙方自检确认的工程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乙方应通知监理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检查。监理人应按时到场检查。监理人未到场检查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乙方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无论监理人是否到场检查,对已覆盖的工程隐蔽部位,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重新检验,乙方应遵照执行,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5、乙方未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无论工程隐蔽部位质量是否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6、清除不合格工程。由于承包人的材料、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不符合合同要求造成的任何缺陷,监理人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乙方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7、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并为监理人对上述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质量检查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按合同约定应由监理人与乙方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由乙方负责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8、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派员参加试验和检验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乙方可自行试验和检验,并应立即将试验和检验结果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9、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试验和检验结果有疑问的,或为查清承包人试验和检验成果的可-3-靠性要求承包人重新试验和检验的,可按合同约定由监理人与乙方共同进行。九、质保期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保期为一年,自甲方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质保期内,乙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及承诺免费提供质保维修服务。3、保修期内非因用户人为因素而出现货物的损坏或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相应费用,该货物保修期也相应顺延。由于乙方货物质量问题,而给予甲方造成重大损失,乙方应作相应的赔偿。4、在保修期,货物出现故障,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立即响应并在12小时内派遣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达现场,任何问题在24-48小时内修复、解决。5、若乙方收到甲方质保维修通知后3日内未提供质保维修服务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6、质保期内,产品的质量或服务不能得到有效保障,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损失从质保金中扣除。十、违约责任1、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供货,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物总价款5%的违约金,最多为货款总额5%,甲方有权在货款中相应扣除;逾期超过三十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返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外,还应支付甲方相当于货物总价款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赔偿。2、如乙方提供货物质量不合格或者数量短缺,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货物异议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换合格货物或者补齐短缺的货物,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此导致交货时间逾期,按照本条第1款规定处理。3、如乙方提供货物系假冒伪劣商品,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以所提供货物价值的三倍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也可选择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4、如乙方未按约定履行质保义务或者履行质保义务不合格,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赔偿甲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5、针对任何一方的其他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在守约方通知后立即纠正,并赔偿因此导致守约方所遭受的经济损失。6、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违反本合同附件《反商业购赔协议书》之任一行为的,按照《反商业赔赔协议书》之有关规定处理。十一、争议解决针对本合同内容或本合同履行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廉政条款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同时签署附件《反商业赔赔协议书》。十三、其他营业1、乙方声明并承诺如下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及要求。如安装工程及货物由甲方判定不合格或使用材料不达标,由甲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鉴定和工程造价咨询审计,甲方对结果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损失。乙方若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事项,应对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一致后可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3、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0天及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事宜。4、安全管理措施1)供货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制订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劳动保护,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确保货物运输和装卸环节不发生安全问题。2)供货前,供货单位要对所有参加本项目货物运输和装卸的人员进行一次针对性安全教育,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方法,并做好监护工作。3)对从事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证后方可上岗操作。4)供货单位安全生产部门对每次送货的车辆及货物包装、捆扎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达到事故预控的目的。5)要制订货物运输及装卸作业安全事故处置预案,一旦发生不可预见事故,须快速启动预案,确保人员安全,尽量减少损失。6)在管道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供货方承担。5、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同具法律-5-效力。6、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至乙方货物质保期届满日终止。7、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有二份,乙方持有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浩裕管业有限乙方司甲方:晋州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代表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地址:地址:联系人:301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合同签订日期:201319月26日合同签订地:-6-采购清单单项工程费用汇总表项目名称:晋州市2023年小樵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pvC管道及安装工程I序号工程项目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1777644.95灌溉排水与节水措施(一)灌溉与排水工程1管灌(高效节水灌溉措施)亩4037.0001.1dn125PVC-U管道0.63MPa,壁厚3.1mm千米45.3441.2挖、填土方及管道安装0.8*0.3m千米43.6001.3玻璃钢出水口玻璃钢125mm个2915.0001.4井首装置套93.0001.5PVC-U管件dn125个1247.0007专用合同条款付款按下列规定执行:货物提供单位可根据中标通知书、承包合同提出用款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预付采购物资启动资金。启动资金不超过该项工程中标资金总额的30%,每一个单项工程只能拨付一次预付款。货物交付完毕且安装完毕后,经甲方初验合格后支付工程款80%(含已支付30%),经工程审计后支付到审定金额的97%,其余3%做为质量保证金,可由乙方缴纳至甲方对公账户,一年后如工程不存在质量问题,经复验合格返还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建设 道路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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