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地名普查档案整理归档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告(康县民政局2023)



康县民政局康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整理归档服务项目

合同编号:SDXR-2022-51-KXMZJ

合同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21001JH621224014
项目名称:
康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整理归档服务项目

采购人:
康县民政局
代理机构:
甘肃東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
2023-08-31
供应商:
甘肃速度星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行业: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关联中标/成交公告标题:
康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整理归档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签订日期:
2023-08-31
合同总金额:
33.48(万元)

合同扩展信息

是否为ppp:

是否联合体:

牵头单位:

组成单位:

点击下载合同附件

合同备案号:2023HTBA00111合同编号:SDXR-2022-51-KXMZJ康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整理服务项目合同项目名称:康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整理服务项目委托方(甲方):康县民政局受托方(乙方):甘肃速度星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点:甘肃省陇南市康县民政局康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整理服务项目委托方(甲方):康县民政局L住所地:甘肃省陇南市康县城关镇城孙家院村下坝一社45号田壳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13369390399通讯地址:甘肃省陇南市康县城关镇城孙家院村下坝一社45号电话:09395121051传真:09395121051受托方(乙方):甘肃速度星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通滑路1号房地产大厦1818室王三星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15117027861公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通渭路1号房地产大厦1818室电子信箱:wangsanxing@speedxingrui.cn本合同康县民政局(甲方)委托甘肃速度星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乙方)就康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整理服务项目进行专项技术服务。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1/10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一)工作任务和目标: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业务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及实物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记录。根据国家档案法规和普查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健全地名普查档案工作制度,认真履行档案工作职责,对档案进行集中统一管理。乙方对康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整理归档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地名普查档案整理的范围包括普查的过程性资料、验收阶段的成果档案等内容。本项目采用“一名一档”档案整理模式,归档词条数量:6854条。(二)技术服务内容和要求:地名普查文件材料归档范围:1、业务类(类别代码:2DPY)。(1)地名登记表;(2)同一地名的地名标志登记表;(3)同一地名的地名用字读音审定申报表;(4)地名标准化处理表;(5)搜集的地名相关史料、考证材料、实地调查的记录;(6)其他相关材料。2、成果类(类别代码:2DPC)。(1)地名目录(子类别代码:2DPCA);2/10(2)地名成果表(子类别代码:2DPCB);(3)地名标准化处理统计表(子类别代码:2DPCC);(4)地名普查成果图(子类别代码:2DPCD);(5)地名标志登记表(子类别代码:2DPCE);(6)地名用字读音审定申报表(子类别代码:2DPCF);(7)本级国家区划地名数据库数据(子类别代码:2DPCG)。3、其他类(类别代码:2DPQ)。(1)地名调查目录(子类别代码:2DPQA);(2)地名普查工作图(子类别代码:2DPQB);(3)其他材料(子类别代码:2DPQC)。4、电子档(非数字化)。(1)与纸质档案对应电子版3套(以光盘形式提交),区县留存一套,省、市各提交一套。(三)整理要求:地名普查文件材料按照以下要求,以县为单位进行整理:1、业务类文件材料以地名为单位进行组卷,卷内文件材料按照以下顺序排列。(1)地名登记表;(2)同一地名的地名标志登记表;(3)同一地名的地名用字读音审定申报表;(4)地名标准化处理表;(5)搜集的地名相关史料、考证材料、实地调查的记录;3/10(6)其他相关材料。各卷档案编号由类别代码一地名代码一卷号组成(卷号按照顺序编制,以下相同,如:2DPY-11010100121620000011—1)。(四)成果类文件材料1、地名目录、地名成果表、地名标准化处理统计表、地名标志登记表和地名用字读音审定申报表分别组卷,卷内文件材料按地名代码顺序排列。2、地名普查成果图单独组卷,按照图幅接合表在前,各单幅成果图在后顺序排列。3、本级国家区划地名数据库数据以只读光盘形式单独保管,并进行备份。存储电子数据的载体或装具上应贴有标签,标签上应注明光盘包含的内容和档案编号。(五)其他类文件材料1.地名调查目录、其他材料分别组卷,地名调查目录卷内文件材料按地名代码顺序排列,其他材料可以按问题进行组卷。2.组织实施材料(按照十二项组织实施材料顺序进行组卷)。(六)填写卷内文件目录(放置在卷内文件前,地名普查成果图、工作图卷内目录用图幅接合表代替)和卷内备考表(放置在卷内文件后),填写案卷封面(放置在卷内文件目录前),按照档案整理的要求对案卷进行装订。(七)将案卷按一定的顺序进行排列和编号(以光盘为载体的档案单独编号)、编制案卷目录,装入档案盒或档案袋保存。4/10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一)技术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场所。(二)技术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天内完成。但因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原因、政府行为、客观事实、标准变动、不可抗力等)导致的逾期交付,甲方应与乙方协商顺延工期。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一)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甲方应于项目实施开始前尽量及时提供其已掌握的、完成本项目所需的相关资料。甲方应安排专门负责人对接本项目,并协调在项目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甲方有能力解决的问题。(二)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和使用权。乙方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部分,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直至验收合格。(三)甲方为乙方完成项目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场地和设备。(四)甲方有权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进度、质量标准及保密等工作的执行情况。(五)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六)甲方应及时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出具书面验收文件。(七)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康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5/10查档案立卷归档工作。(二)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所造成的任何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三)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四)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五)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的任一时点,由于甲方或其他方面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乙方有权就累计至合同终止之日已完成履约部分收取能够补偿其已经发生的成本和合理利润的款项。(六)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七)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八)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技术服务费及支付方式合同总金额即康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整理服务项目的相关费用合计为:¥334800大写:叁拾叁万肆仟捌佰元整。(一)甲方按以下方式向乙方分期支付款项: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即¥133920元,大写:壹拾叁万叁仟玖佰贰拾元整;2.项目全面完成,并提交给甲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合同金额6/10的40%,即¥133920元,大写:壹拾叁万叁仟玖佰贰拾元整。3.通过甲方及省民政厅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合同金额的20%,即¥66960元,大写:陆万陆仟玖佰陆拾元整。4.甲方每次按合同约定付款前,乙方均应向甲方出具正式、合法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并不产生违约责任。(二)甲方应将上述技术服务费支付至乙方下述账户:账户名称:甘肃速度星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公司兰州永登支行账号:2703026809200082869第六条项目验收依据和要求(一)验收主体:省、市民政厅(局)或康县民政局组织验收小组对本项目进行验收。(二)验收依据:验收以省民政厅、省档案局《甘肃省第二次全有国地名普查档案管理办法》及本合同为依据,项目成果必须达到上述依据所要求的标准。(三)验收程序:乙方完成全部工作后,应及时向甲方出具书面完工告知函,甲方在乙方出具完工告知函15个工作日内开始组织验收,最终以省民政厅验收通过为准,验收通过的,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最终验收合格的书面文件。第七条,售后服务项目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供1年的售后服务。第八条知识产权7/10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等合法权益。否则,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2.本次项目过程中收集、整理及生成的资料数据及相关数据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项目过程中甲方及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数据,乙方不得用于第三方,否则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第九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十条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最终服务成果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2.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免费进行整改;乙方拒绝整改,或者经整改后仍未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指不能预见,不8/10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疫情、地震、台风、洪水、战争、国家宏观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二条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争议解决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法院裁判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十三条税费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法定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四条保密义务(一)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所有项目相关技术资料和成果及商务文件。(二)涉密人员范围:甲乙双方所有项目参与成员。(三)保密期限:永久。(四)泄密责任: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执行。(五)乙方不得将地名普查有关资料、数据和成果私自复制或留存、私自开发应用、对外公布或提供第三方使用,在项目完成后乙方须对此期间使用过的电脑、存储介质等按保密规定进行技术处理。第十五条其它9/10(一)本合同所有附件(如有)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三)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十六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地址:甘肃省陇南市康县城关镇城孙家院村下坝一社45号电话:0939-5121051邮编:746500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签字日期:2023乙方(公章):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通渭路1号房地产厦818室锐信速电话:151702786一邮编:7800001035132法人或委托代理人:五星经办人:许试签字日期:2023年月27日10/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国地名普查档案整理归档服务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