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操场主席台改造工程 装修工程采购合同公告(福建理工学校2023)
一、合同编号:[350001]FJGC[CS]2023011
二、合同名称:福建理工学校操场主席台改造工程项目
三、项目编号:[350001]FJGC[CS]2023011
四、项目名称:福建理工学校操场主席台改造工程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福建理工学校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上店61号
联系方式:83741400
供应商(乙方):福建宏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林浦路与潘墩路交汇处E6号第一层153房间,一层夹层及第二层153房间(自贸试验区内)
联系方式:1835000101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装修工程
1(项)
¥436,556.00
¥436,556.00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金额: 436,556.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叁万陆仟伍佰伍拾陆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9月07日至2023年10月23日
履约地点:福州市仓山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9月0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0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福建理工学校
2023年10月09日
合同编号:[350001]FJGC[CS]2023011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福建理工学校住所地: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上店61号联系人:陈友发联系电话:83741400传真:83765232电子邮箱:83765232乙方:福建宏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林浦路与潘墩路交汇处E6号第一层153房间,一层夹层及第二层153房间(自贸试验区内)联系人:李凤联系电话:18350001010传真:电子邮箱:120900871@qq.com根据项目编号为[350001]FJGC[CS]2023011的福建理工学校操场主席台改造工程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工程量清单等材料:二、合同标的总金额(元):¥436,556.00-第1页-品目编码B07000000品目名称装修工程采购标的装修工程施工工期(单位)合同签订之日起45内施工完毕工程范围福建理工学校操场主席台改造工程项目福建理工学校操场主席台改造工程项目福建理工学校操场主席台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翁丽执业证书信息闽2352019202008768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肆拾叁万陆仟伍佰伍拾陆元整(¥436,556.00)三、合同总金额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叁万陆仟伍佰伍拾陆元整(436,556.00)四、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4.1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时间起45日4.2交付地点:校内;4.3交付条件:合格;五、合同标的应符合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根据各行业规范、标准等要求约定,具体如下:1.1、工程质量标准:全部工程必须根据建设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和规程及施工图纸施工,并达到合格标准。1.2、进场的所有产品必须是优质、全新、未用、配套齐全、无损的,且符合要求。经采购人检验其规格、质量和数量,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检验不合格的,成交人应予无条件调换。1.3、施工中所有材料必须达到采购人要求,若未达要求造成的材料浪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应由成交人自行承担。1.4、成交人须提供全新、原装,并符合质量合格标准的设备。2、质量保证及要求2.1、成交人保证按自身的承诺,向采购人提供符合标准及要求的产品。提供的材料、产品为全新的、原厂生产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技术性能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或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合格证明且技术性能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2.2、在质量保修期內出现任何产品质量问题,都由成交人免费维修并更换产品及配件。2.3、成交人应对由于施工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3、施工3.1、由成交人负责将各项设施、材料按合同签订的具体要求、具体数量、具体时间地点运送到最终目的地。3.2、成交人进场施工前所购买的所有材料包括数量、质量、单价、品牌等须经采购人与成交人一同到施工现场验收确认同意后方可施工。未经采购人验收认可擅自购买材料施工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进行整改,且不予将其费用列入结算。3.3、成交人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场施工,采购人应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改造工作顺利进行。3.4、成交人应在合同签订时,向采购人提供项目的进度计划表。4、文明施工要求:4.1、严禁乱搭盖、乱占道,堆放材料的工棚严禁当作工人宿舍。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应严格堆放在正在施工场地内并设置围档,不得随意堆放占道。确因场地条件所限,无法留出交通通道的应设立明显指示和警示标志,应疏导行人和车辆安全通行。4.2、施工中现场工人必须统一戴安全帽穿安全服,不得穿拖鞋,光脚、光膀子施工。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戴好安全帽。4.3、按照部颁施工用电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4.4、其余有关施工安全文明的相关要求请参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J13-81-2006、《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10796-2006、《建筑安全文明工地文件选编(福建省建设厅)》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5、施工机具进场要求5.1、满足施工需求,且成交人应保证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全部及时进场。5.2、采购人要求的材料设备参数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六、验收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完工验收成交人在完成全部工程任务后,由采购人、-第2页-成交人、监理方(若有)、设计方(若有)四方同时在场进行完工验收,清点工程量,检查施工质量。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竣工验收;该附属工程完成后,与主体工程一同竣工验收。七、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349,244.802023-10-07福建宏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该项目按分部分项工程完成情况支付进度款,工程施工中期,按已完成且验收合格工程量的80%支付一次进度款,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274,214.522023-10-31福建宏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待工程竣工结算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至审定总金额的97%。(注:金额以最终审定价为依据)313,096.682024-10-25福建宏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注:金额以最终审定价为依据)八、履约保证金8.1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21,827.80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8.2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转账8.3履约保证金退还情况说明:九、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起24个月内十、违约责任10.1、因成交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成交人违约,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10.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成交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10.3、因成交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10.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0.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10.6、因成交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人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成交人按照500元/天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由采购人直接从成交人的工程款中扣除,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款的10%。十一、知识产权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3页-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十二、解决争议的方法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null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不可抗力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十四、合同条款14.1、本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工程缺陷责任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工程缺陷责任期内如出现因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成交人应无偿负责维修、更换。14.2、工程缺陷责任期内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成交人应当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修理。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成交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在4个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抢修。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注:7.1、该项目按分部分项工程完成情况支付进度款,工程施工中期,按已完成且验收合格工程量的80%支付一次进度款,工程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0%7.2、待工程竣工结算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至审定总金额的97.00%7.3、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审定金额的3.00%十五、其他约定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5.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5.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副本/份,/15.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甲乙双方应当按照融资合同的约定进行资金使用及款项支付。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第4页-15.6其他十六、合同附件甲方(采购人):福建理工学校(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江国奋纳税人识别号:123500004880022526开户银行:建行福州南江滨支行学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上账号:35001886300050000223乙方(中标或成交人):福建宏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李凤纳税人识别号:91350100MA336G5H25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大学城支行账号:35050161990109666999签订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签订时间:2023年09月07日-第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操场主席台改造工程 装修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