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生态保护和修复 人工造林监理 人工造林监理费采购合同公告(山西省关帝山国有林管理局2023)
一、合同编号:11N75150965X2023247
二、合同名称:山西省关帝山国有林管理局2023年双家寨林场吕梁山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项目人工造林监理合同
三、项目编号:CGXM20231499005146
四、项目名称:山西省关帝山国有林管理局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山西省关帝山国有林管理局
地 址:开栅镇
联系方式:18335428629
供应商(乙方):山西绿栋林木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1593408308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人工造林监理费 数量:1.00 单价(元):499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499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7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双家寨人工造林监理.pdf
山西省关帝山国有林管理局2023年双家寨林场吕梁山(太行山)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项目人工造林监理合同委托方:山西省关帝山国有林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管理方:双家寨林场(以下简称乙方)监理方:山西绿栋林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为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甲方基于《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丙方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为山西省关帝山国有林管理局双家寨林场2023年吕梁山(太行山)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项目人工造林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或“工程”)提供监理服务。同时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为本工程的管理单位,代表甲方负责该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等相关事宜。为明确三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第1条监理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2023年吕梁山(太行山)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项目人工造林工程。1.2工程规模:5000亩。1.3作业地点:吕梁市石楼县第2条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底。第3条合同价款本合同总价款(监理费)49900元(大写:肆万玖仟玖佰元整。第4条监理成果丙方在监理工作完成后,向乙方提交监理报告和监理档案资料。监理报告内容具体到工程小班,包括但不限于整地质量、栽植密度、树种配置、苗木质量、面积核实率、成活率、保存率、补植和管护等。第5条合同价款支付合同价款总额包干,不因监理工程量的增减、工期的延长或缩短等因素而调整。同时监理报酬与造林面积和质量挂钩,造林面积核实率达95%及其以上,同时造林成活率达85%及其以上,监理报酬全额支付。造林面11-积核实率不达95%和成活率不达85%,每降低1个百分点每亩扣减0.2元扣完为止。造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甲方认可所监理的工程无质量问题并提交监理报告的和监理档案资料后,付清全部监理费。未提交监理报告和监理档案资料,不予支付合同价款。第6条三方权利义务6.1甲方的权利义务(1)负责技术指导、项目管理工作。(2)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3)协调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6.2乙方的权利义务(1)负责组织管理实施本工程。(2)有权要求丙方提交监理工作进度报告及其他有关监理资料。(3)若认为丙方履行合同不力严重影响工程质量、进度,则有权要求丙方更换相关人员。(4)应向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监理工作所需的作业设计(方案)、质量及进度要求等工程资料。(5)为丙方履行监理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6)按合同约定提出支付合同价款申请。6.3丙方权利义务(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监理工作所需的工程资料。2)经乙方审查同意,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3)有质量否决权,对不合格工序可直接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告知甲方。(4)有权按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提出支付合同价款申请、甲方支付合同价款。(5)按照工程规划设计技术要求以及监理行业规范、大纲、细则,实施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做好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组织协调好内外部关系。(6)派出监理人员,监理人员需具备林业工程监理技术,具有相应资格证书,并确定工程总监理工程师。(7)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书面上报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其他存在的12—问题。(8)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9)建立和完善工程监理档案资料。(10)丙方应加强监理期间安全管理,在合同期内安全事故、人员人身伤害事故及损害赔偿均由丙方负责和承担。第7条其他约定常驻现场的监理人员必须是一支专业齐备、人员充足、配置合理、作风优良的监理团队,根据造林任务,配备足够的监理人员,同时应根据工程进度要求,适时增加人员以满足施工需要。不符合要求的第一次发现通报整改,第二次发现一律辞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在补充说明中另行约定,作为合同附件。补充条款不得与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第8条不可抗力处理8.1如因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不能履行合同一方的责任。8.2如遇不可抗力,各方需尽可能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如因采用措施不力而使损失扩大的,责任方需赔偿对方因措施不力而造成扩大损失的部分。8.3遭受不可抗力,需在事故发生后七日内通知对方,并于七日内向对方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行合同或延期履行合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三方视情况商定合同继续履行或终止履行。第9条违约责任9.1三方按合同约定及诚实信用原则积极履行本合同,一方单方面擅自终止本合同,按照本合同标的额的10%支付给对方违约金。9.2丙方服从甲方、乙方的监督和管理,如甲方、乙方两次书面或口头提出整改意见,丙方仍不予履行或履行无效果,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第10条争议解决三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11条生效本合同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3—第12条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陆份,三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委托方:山西省关帝山国有林管理局(签章)管理方:山西省关帝山国有林管理局双家寨林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机构代码:1214000075150965XY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城迎宾分理处账号:04608201040001778邮编:032100邮编:030500电话:0358-3084674电话:0358-3593104监理方:山西绿栋林木科技有限公司(签章)张月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顺县支行新建街分理处账号:04312001040002033邮编:032700电话:15934083088本合同签订于:2023年月日1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保护和修复 人工造林监理 人工造林监理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