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老旧房屋保险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嘉兴市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
一、合同编号:11N00255216720222001
二、合同名称:秀洲区老旧房屋保险服务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千秋-JXQQGK(2022)第71号
四、项目名称:秀洲区老旧房屋保险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嘉兴市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秀洲大道767号
联系方式:0573-82721912
供应商(乙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禾兴南路298号
联系方式:1360573237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秀洲区老旧房屋保险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30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对秀洲区(五个乡镇)行政辖区内所有在 2000 年前建成使用及需重点关注的老旧砖混、砖木住宅房屋实施房屋安全综合保险服务,合计约5454幢(旧房、危房),建筑面积约752516.59平方米。服务要求:详见招标项目要求服务时间:详见招标项目要求服务标准:详见招标项目要求
2.合同金额(元):30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1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老旧房屋采购总合同.pdf
老旧房屋采购总合同.pdf
秀洲区老旧房屋保险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一、通用必备条款部份合同编号:千秋-JXQQGK(2022)第71号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号:临[2022]3730号预算金额:人民币3000000.00元(按3.98元/m)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嘉兴市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体主办人(以下称乙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联合体成员(以下称丙方):中震(北京)工程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按照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文本;2、采购文件与采购响应文件;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第二条合同标的与相关属性1、本次采购的是:秀洲区老旧房屋保险服务项目2、乙丙双方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口是口否3、本合同项下产品属于(可多选):口环保产品;口节能产品;口进口产品第三条合同价款1、本合同项下单价为人民币2.923元/m,按实结算(本项目总预算人民币3000000.00元)2、本合同总价款含所有税费(包括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包含税金、利润的全部费用。)3、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以下第2项:(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付款程序为/;(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须财政直接支付,付款程序为:2.1支付方式:款项金额按实际数量,由各镇自行支付X2.2每季度支付一次,各镇按考核情况支付本镇费用的1/4。G初下十2.3本项目支付时,乙方必须提供正规合法的税票。2.4本项目合同由乙丙双方与秀洲区(五个乡镇)分别签订合同,按实际面积*中标单价金额进行结算。(3)其他方式:/4、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付款进度按招竞争性碳商响应文件规定,未规定时按以下第/项支付:(1)一次性付款:乙丙双方合同履行达到(条件)/时,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时支付/;/时支付/;/时支付/;若收取了履约保证金,则不应重复设置尾款支付条件。第四条履约保证金按以下第2项处理:1、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乙丙双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后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X%(共计XXXX元)的履约保证金,可优先以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等形式提交,也可以电汇、银行汇票、转账支票等形式提交。2、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第五条金融支持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浙江省财政厅出台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企业若有融资意向,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或其他渠道进行咨询。政采云平台融资服务(https://jinrong.zcygov.cn/finance-service/#/home),可查看相应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丙三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同意。第七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乙丙双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丙双方分包的,应经过甲方书面同意。第八条争议的解决保险金额内负责赔偿临时安置费用单位面积保额:每平方米每天人民币壹元整(1元/平方米天),每次事故最高安置天数180天(从房屋倒.开始计算),每次事故最多安置幢数5幢。保险金额=主险承保面积×单位面积保额×180×5=67726.4931万元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为100万元。1.2.2临时安置费用保险条款B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主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导致保险房屋整体成为危房,经政府指定有关专业技术部门鉴定为C、D级危房,或虽未走危房鉴定流程,但政府根据房屋实际危险状况发出强制撤离令而发生的临时安置费用,保险人按照付加的约定在保险金额范围内负责赔偿单位面积保额:每平方米每天人民币壹元整(1元/平方米·天),每次事故最高安置天数180天(从预警发布之日起,至预警解除之日止),每次事故最多安置幢数1幢保险金额=主险承保面积×单位面积保额×180×1=13545.29862万元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为200万元。1.2.3应急加固维修费用扩展条款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为避免保险房屋倒.所发生的应急加固维修费用,保险公司按照加险的约定,根据核定的市场价格,负责赔偿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为4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5万元1.2.4附加鉴定费用扩展条款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保险房屋危险状况发生变化,聘请政府指定的有关专业技术部门进行鉴定而支付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附加的约定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为5万元1.2.5附加动态监测费用扩展条款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当保险房屋出现危险点时,为维护保险房屋安全所发生的房屋安全动态监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的约定,根据核定的市场价格,在保险金额内负责赔偿。动态监测服务不限于房屋整体性检查、地基基础检查、混凝土结构检查、砌体结构检查、木结构部分检查等。通过建立危情预警和报告制度、建立灾害天气房屋安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对具有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采用先进的监测设备,对危旧房的沉降、裂缝、倾斜等实行动态监测。监测要求:房屋外观检查、房屋入户检查、沉降观测、倾斜观测、裂缝观测。如果动态监测过程中发现未在初始投保清单内的房屋,但实际需在保单年度内纳入重点监测的,经业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丙三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仲裁委员申请仲裁第九条合同备案及其他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一份送招标代理机构存档。二、特殊专用条款部份第一条服务内容服务对象:对秀洲区(五个乡镇)行政辖区内所有在2000年前建成使用及需重点关注的老旧砖混、砖木住宅房屋实施房屋安全综合保险服务,合计约5454幢(旧房、危房),建筑面积约752516.59平方米。二、服务标准:根据保险条款约定提供符合标准的服务。三、服务内容1.保险服务1.1城镇住房保险及附加险保险标的:秀洲区(五个乡镇)行政辖区内所有在2000年前建成及需重点排查关注的老旧砖混、砖木住宅房屋,合计约5454幢(旧房、危房),建筑面积约752516.59平方米1.1.1城镇住房保险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整体倒塌造成保险房屋损失的,保险公司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总保险房屋面积为752516.59平方米,单位面积保险金额为每平方米2500元。保险金额=总保险房屋面积*单位面积保险金额=188129.1475万元特别约定: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根据到塌房屋实际建筑面积按2500元/平方米标准予以赔付,该赔付不包括以下标的:用于非居住用途的房屋;1.2城镇住房保险附加险1.2.1临时安置费用保险条款A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主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造成保险房屋整体倒塌,致使实际居住的该房屋及前后左右相邻保险房屋内的房屋无法继续居住生活的,保险公司按照附加险的约定在3主单位书面同意,可纳入动态监测保险服务(保险保障除外)监测的数据真实性及准确率由投标人负责,如甲方抽检发现数据存在造假、误差率超过10%的,甲方有权向乙丙双方提出赔偿,情况严重的可以直接解除合同。根据监测情况及天气预报情况,提前发出撤离预警或安全预警,其中房屋自身开裂、倾斜等安全预警原则上不少于24小时。1.2.6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责任:赔偿因辖区内房屋整体倒塌致使第三者人身伤亡的损失。赔偿限额:每人人身伤亡限额50万元、医疗费限额5万元,每次事故限额1000万元,保险期间累计限额2000万元1.3保险产品的要求投标人所投的城镇住房保险产品条款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3.1提供的保险产品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内的需求。对保险产品的责任扩大,限制或删除特定责任免除条文的视同完全响应)。1.3.2对于需要拆除的危旧房,由保险公司负责危旧房居民的临时安置费用。1.3.3在保险服务过程中发现业主方对房屋主体结构进行变更,若影响房屋整体结构安全的,需上报政府主管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获悉后必须强制业主方进行有效整改。因业主方拒不整改而造成的房屋倒塌,乙丙双方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不配合政府安排拒绝撤离危日房屋的居民,发生倒房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乙丙双方同样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1.3.4因政府职能部门相关措施需要(如:台汛期因紧急避汛、团块改造)发出强制撤离指令而发生的临时安置费用,乙丙双方不需要承担支出临时安置费用2.监测内容2.1.监测内容2.1.1.对秀洲区(五个乡镇)行政辖区内所有在2000年前建成使用及需重点关注的老旧砖混、砖木住宅房屋实施房屋安全综合保险服务,合计约5454幢(旧房、危房),建筑面积约752516.59平方米。进行安全排查,根据要求对危旧住房进行动态实时监测。2.1.2.监测服务不限于房屋整体性检查、地基基础检查、混凝土结构检查、砌体结构检查、木结构部分检查等。2.1.3.建立危情预警和报告制度。房屋出现险情时,应落实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对房屋进行评估,并做好记录,形成书面报告,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报告信息手段丰富、及时、5有效;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及时向产权人或使用人等做好解释工作。2.1.4.建立灾害天气房屋专项安全巡查及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在灾害天气前后对房屋进行专项安全巡查,对房屋安全进行应急调查,基本查清房屋安全危险概况、危险程度、发生原因与发展趋势,指出存在隐患,并提出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和建议,并形成书面报告。2.1.5.对城镇危房采用先进的监测设备,对危旧房的沉降、裂缝、倾斜等实行动态监测,监测设备及线路的敷设及费用等均由乙丙双方承担2.1.6.需配备专业技术服务团队驻点,随时提供监测预警服务,对危房进行定期巡检。2.2.监测要求2.2.1.房屋外观检查1)与相连的附属建筑物有无异常情况。2)砌体查看:通过砌筑砂浆强度、饱满度、砌块强度及墙体粉刷风化情况,根据技术人员的经验初步判断墙体整体强度情况。3)混凝体老化:混凝土是否有变形、崩裂现象,钢筋是否锈蚀是否加剧失效4)外墙破墙开洞:楼梯间墙体是否新增开洞(水表箱、电表箱等),外墙(除楼梯间外)是否新增破墙开洞(开门窗洞),新增洞口位置、尺寸;原墙体开洞部位是否出现裂缝、变形等情况。5)房屋周边环境是否发生影响安全使用的变化6)房屋出现了其他异常现象。2.2.2.房屋入户检查1)户内承重墙体开洞位置、洞口大小。2)装修情况特别是上下楼层之间的装修对比检查是否有装修改变原结构体系的情况。3)卫生间加高情况、墙体是否移动位置、多孔板开孔等。4)是否改变使用用途。5)房屋是否出租、违规分隔为多个房间。6)排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在动态监测过程中是否显现出破坏。7)发现违章装修现象。2.2.3.房屋入户检查1)建筑物沉降观测精度要求为二级。2)按要求设置观测点、基准点,观测点数布置不能低于国家规范。3)在观测过程中,若有基础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减、基础口周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6雨等情况均应及时增加观测次数。当建筑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时,应立即报告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和当地镇街道,并协助镇街道做好居民撤离工作。2.2.4.倾斜观测1)按可操作的实际情况布设观测点。2)当遇基础附近因大量堆载或卸载、场地降雨长期积水等而导致倾斜速度加快时,应及时增加观测次数。当建筑倾斜已严重影响居民居住安全时,应立即报告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和当地镇街道,并协助镇街道做好居民撤离工作2.2.5.裂缝观测1)对需要观测的裂缝应统一进行编号。每条裂缝应至少布设两组观测标志,其中一组应在裂缝的最宽处,另一组应在裂缝的末端。每组应使用两个对应的标志,分别设在裂缝的两侧。2)当发现裂缝加大时,应及时增加观测次数。裂缝观测中,裂缝宽度数据应量至0.1mm,每次观测应绘出裂缝的位置、形态和尺寸,注明日期,并拍摄裂缝照片;3)当建筑严重裂缝严重影响居住安全时应立即报告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和当地镇街道,并协助镇街道做好居民撤离工作。2.2.6.监测的数据真实性及准确率由乙丙双方负责,如甲方抽检发现数据存在造假、误差率超过10%的,甲方有权向乙丙双方提出赔偿,情况严重的可以直接解除合同。2.2.7.监测频率:序号房屋等级管理方式频率年巡查次数1甲级人工巡查1年两次2次2乙级人工巡查1年四次4次3丙级人工巡查+动态监测24小时实时监测巡查1次/2月6次4丁级人工巡查+动态监测+外墙监测24小时实时监测巡查次/1月12次2.2.8.预警要求监测机构根据监测情况及天气预报情况,提前发出撤离预警或安全预警,其中房屋自身1开裂、倾斜等安全预警原则上不少于24小时。四、技术标准、规范(不限于以下)国家规定的标准及规范、行业标准及规范。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规范:(1)《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3)《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4)《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5)《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7)《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126;(8)《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8;所有规范及标准如有变更按最新的执行。五、人员要求本项目首次排查人员部署拟投入30人,其中专家2人,项目经理1人,巡查组15人、技术组5人、平台组2人、应急保障组5人,应急保障组视情况灵活调动;常态化房屋巡查人员部署投入7人,其中专家1人,项目经理1人、巡查组4人、平台组1人。现场监测人员监测鉴定工作年限超过5年,现场检测人员至少一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现场监测人员均常驻嘉兴市。六、项目考核1.考核主体:由甲方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属地政府相关人员对本项目保险及房屋动态监测工作进行考核。2.考核内容和要求:(1)考核方式:根据督查情况按季度对其实施考核。考核总分为100分。具体考核办法见附件。(2)考核内容和要求:考核总分按100分计算(具体见考核评分表),每季度考核分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将罚处保险费的5%,二次考核不合格的,将罚处保险费的10%,并择期作出整改。保险服务考核评分表考核单位8项目扣罚记分规则扣罚记分规则扣分情况综合服务①监测范围不全面的,每发现一项扣2分;②监测频次不满足要求的,每发现一项扣2分;③发现危情预警未及时上报政府主管部门的,每次扣3分;④未做好房屋评估记录的,每发现一项扣2分;报告信息未及时有效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监测数据不实、不全的,每发现一次扣3分;①如因服务问题造成群体事件或媒体光的,每次扣3分。①监测范围不全面的,每发现一项扣2分;②监测频次不满足要求的,每发现一项扣2分;③发现危情预警未及时上报政府主管部门的,每次扣3分;④未做好房屋评估记录的,每发现一项扣2分;报告信息未及时有效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监测数据不实、不全的,每发现一次扣3分;①如因服务问题造成群体事件或媒体光的,每次扣3分。应急服务①发生突发应急事件,须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未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的每次扣2分;②发生突发应急事件,未在24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的每次扣2分;③因应急处理不当,引起重大社会反响的,每次扣5分。①发生突发应急事件,须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未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的每次扣2分;②发生突发应急事件,未在24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的每次扣2分;③因应急处理不当,引起重大社会反响的,每次扣5分。项目部人员考勤①出勤率不足80%扣3分;②发现未按规定做到定员定岗扣1分;③监测作业时间不符合规定要求扣1分。①出勤率不足80%扣3分;②发现未按规定做到定员定岗扣1分;③监测作业时间不符合规定要求扣1分。制度建设和计划方案制定与实施①制度不健全制度不落实内容不完备每项扣1分;②制度建设和方案制定无实施的,扣3分;③规划方案实施,违规一项扣1分。①制度不健全制度不落实内容不完备每项扣1分;②制度建设和方案制定无实施的,扣3分;③规划方案实施,违规一项扣1分。安全事故未及时发现房屋的安全隐患的每次扣5分,发现后未及时处理的每次扣8分未及时发现房屋的安全隐患的每次扣5分,发现后未及时处理的每次扣8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房屋倒塌或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的,每次扣20分期考核得分总计100分合计扣分情况考核情况认定(合格/不合格)考核人员签名盖章:年月日盖章:年月日盖章:年月日注:具体以甲方签订合同时确定为准。七、商务要求1.应急服务1.1.对于突发应急事件,乙丙双方必须在30分钟内赶赴现场,必须在24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应急解决方案的费用由乙丙双方承担1.2.如果出现人员伤亡的事件,及时妥善的解决赔偿及情况认定,避免社会群体事件的发生百1.3.如因为乙丙双方问题造成群体事件或被媒体曝光,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2.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要求2.1.提供365*24小时的保险服务专线,可随时受理被保险人的报案2.2.符合保险责任、理赔资料齐全且双方就赔款金额达成一致前提下,按保险法规定时效支付赔款。2.3.对于特殊事件,要求专人7*24小时负责随时联系。2.4.对于存在困难的居民,提供法律援助及医疗跟踪服务。2.5.定期对受保居民开展保险、保险监测减损服务等相关方面的知识普及。3.其他现场实际统计汇总的数据以及其它数字化成果产权均归甲方(嘉兴市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乙丙双方须做好项目数据保密工作。第二条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根据乙丙双方的工作情况、甲方满意度情况,综合考虑是否续签合同(按浙财采监[2021]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一次。本项目合同由乙丙双方与秀洲区(五个乡镇)分别签订合同,按实际面积*中标单价金额进行结算。2、履行方式:按甲方要求3、履行地点:按甲方要求第三条技术资料1、乙丙双方应按竞争性碳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丙双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第四条知识产权10乙丙双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第五条履约保证金乙丙双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第六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丙双方负担。第七条违约责任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第八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九条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签字日期:22023年日签字日期:223年2月9日丙方:口晨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签字日期:22年2月日北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老旧房屋保险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嘉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