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福利彩票管理中心2023)



合同编号:

4532800HT202300788

合同名称:

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合同

项目编号:

4532800JH202300970

项目名称:

综合体验大厅(公益驿站)物业管理费

采购人(甲方):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福利彩票管理中心

供应商(乙方):

景洪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

版纳州

所属行业:

彩票活动

合同金额:

5630.40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3-09-27

合同公告日期:

2023-10-12

代理机构: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专家抽取记录:

中标、成交公告: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福利彩票管理中心关于物业管理服务的服务市场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合同附件:

扫描0097.pdf

1二、泰乡水城滨水商业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甲方(业主):27栋房号:泰乡水城滨水商业区28栋单元室,建筑面积:93.84平方类;联系电话:93.84平方米乙方:景洪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景洪市嘎兰中路74号(傣江南滨江雅苑小区内)电话:0691--2121278邮编:666100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服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按时向乙方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代收代缴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享有协议约定的物业服务;2.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执行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决议;3.监督乙方的物业服务行为,就物业服务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和要求;4.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5.遵守《傣乡水城滨水商业区业主手册》、《物业临时管理规约》或其他相关的管理规定;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7.对与之有关的承租人、使用人或访客等做出的违反本协议条款或违反物业相关规定的行为负责,对其造成的损失或损害承担民事责任;8.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9.要求比连业主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对方拒不维修并造成他人损失的,可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请有关部门调解、仲裁或诉讼;10.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5-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11.住宅不得擅自改为商业经营用房使用;12.转让或出租所拥有物业时,应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乙方物业管理处,并要求受让人或承租人签署并遵守本协议;13.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14.甲方须配合乙方的车辆管理工作,车辆必须停放于指定位置,自行检查门窗关闭情况,切勿将贵重物品、现金、包类存放于车内;15.甲方需要装饰装修房屋时,应当事先告知乙方并提出书面申请,到乙方物业管理处进行申报。同时与乙方签订《泰乡水城滨水商业区装饰装修有偿服务协议》、签收《傣乡水城滨水商业区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并缴纳相关费用。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装修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16.甲方或其使用人,不得利用本物业开展任何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17.当因公共设施设备或比邻房屋需要维修、抢修时,甲方应给予积极配合、协助。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道路交通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给服务;2.根据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服务制度及相关规定,并通过书面或公示告知甲方;3.编制物业服务方案,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服务档案资料;4.制止违反本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和相关规定的行为;5.物业服务企业可委托第三方承担本物业的专项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服务责任转让给第三方;6.依据本协议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7.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甲方,并在甲方接房时将《傣乡水城滨水商业区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交甲方签收;8.乙方有权依法从事各种经营活动;9.乙方有权制止任何在小区范围内悬挂、张贴、设置广告牌、宣传画及违章装修等有损小区整体形象和外观统一的行为。第二条物业服务内容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服务;2.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生活垃圾的日产日清,不包含垃圾中转处理工作;-6-4.交通秩序维护;5销业共用设设设备的系行、维接、养护和服务:国物业关用设施,施设备的运行设备过保修期以及老化导致的设施故障不属于乙方责任,但乙方应进行必要处理,并按程序申请维修资金进行更换;6.公共秩序维护;7.物业档案资料管理。此外,乙方还提供以下服务事项:1.业主室内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的有偿维修服务;2.公共社区文化服务;3.特约物业服务;4.其它代收代缴服务。第三条物业服务质量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服务:外观整洁、完好、统一;无乱粘贴、悬挂现象。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服务:(1)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非管理原因和设备老化除外);(2)建立健全保养、检修制度。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服务:(1)各交通主干道、消防通道外部公共区域保持清洁服务;(2)垃圾日产日清(不包含垃圾中转处理工作)。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服务:物业区域内绿化植物长势良好,无病虫害,保持绿化草坪修剪造型。5.交通秩序和车辆停放服务:(1)车辆有序停放,不阻碍交通和公共通道;(2)如小区内发生车辆碰撞等交通事故,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处理。6.秩序维护与管理:(1)物业使用人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傣乡水城滨水商业区业主手册》的有关规定;(2)货物进出应服从物业服务企业的相关规定;(3)商铺门面、门头等广告宣传必须遵循本地政府相关规定,并取得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4)商铺门前,不得摆放任何杂物、货物等物品;7.公共秩序维护:(1)合理布置秩序维护员岗位,24小时值守;(2)如小区内发生重大治安事件,积极协助***门处理;(3)做好日常的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巡视检查与保养。.物业档贵资料管理山安次料文便于查阅和使柔货概介有元和便第四条物业服务期限本合同期限为贰年,本合同期届满后,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且未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决定,原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提供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自动延续至新聘物业服务企业正式接管时为止,业主应当按照原合同约定交纳延续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用。第五条物业服务费及相关费用一、物业服务费(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进行计算):1.住宅物业服务费:7楼以下(含7楼)1.20元/平方米/月;8楼以上(含8楼)1.50元/平方米/月:2.商业物业服务费:2.50元/平方米/月;3.电梯运行费;30.00元/月/户;4.消防系统运行维护费:10.00元/月/户;5.二次加压费:10,00元/户/月;6.私家车位物业服务费:30.00元/个/月;7.甲方将住房依法改为办公性质使用的,物业服务费上浮200%;甲方将住宅依法改为商业性质使用的,物业服务费上浮300%;8.生活垃圾处置费由市政部门收取;二、生活垃圾处置费(住宅、餐饮)代收代缴费用和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费、物业费等根据政府文件价格规定或行业通例单独计费收取,若物价部门有调整,则按物价部门相关规定执行。三、燃气、水、电、电视、网络等费用,由相关部门向甲方直接收取。四、太阳能水费由乙方抄取分户表计收水费,水费按当地市政自来水单价收取。五、甲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及其它代收代缴等费用。六、装修管理相关费用:详见《泰乡水城滨水商业区室内装饰装修有偿服务协议》。七、本合同为分期付款合同,物业服务费及相关费用按年缴纳,业主于当年2月15日前交清当年全年(1-12月)的物业服务费及相关费用;九、甲方不得以工程质量问题、销售承诺、市政配套、地产或其他相关部门、单位造成的问题为由,迟交或拒交本协议所规定的物业服务费及其它费用。同时,不得以空置为由少交或拒交物业管理服务费。-8-第六条其它有偿服务费一、临时停车位场地使用服务费按本地政府物价部门规定收取;二、非机动车及摩托车每月收服务费按本地政府相关规定收取;三、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乙方提供其他有偿服务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第七条代收代缴收费服务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生活垃圾处置费、等代收代缴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按本地政府或相关单位规定执行。第八条保险一、甲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保险由甲方自行办理;二、乙方不承担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保险责任。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一、甲方需进行房屋装饰装修的,应与装饰装修单位一同到乙方物业管理处办理手续,以便乙方对其资质及装修内容进行审批;二、甲方未经合法程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三、甲方禁止以任何形式改变或影响楼宇外立面的统一性,不得私自于室外加设防盗笼等;严禁私自违章在露台、阳台、平台上加建任何违章或影响外立面美观的建筑物、构建物。四、若出现乙方不能控制的情况和非管理原因造成设备设施运行中断,乙方应尽力协调相关方恢复正常运行,乙方不承担引起的赔偿责任;五、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占用楼道、消防通道、公共绿地、道路等公共部位,也不得于公共部位私自悬挂、张贴、摆摊设点。六、甲方于外部设置广告牌必须经政府部门审核批准后,报乙方备案方可实施,甲方须定期对广告牌进行维护,当广告牌的设置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时,甲方必须及时整改和无条件拆除。七、若出现隐蔽工程质量问题、设计问题和业主(使用人)使用不当引发的事故,乙方应尽力协助甲方及有关单位恢复其正常使用,乙方不承担引起的赔偿责任;八、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对区域内实行物业服务管理,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如遇物价上涨、用工成本上浮或相关能源部门上调价格,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向业主上调收费标准,并经与业主协商公示价格后执行。9萧十条造约责任一、乙方违反协议,未达到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提出相关整改意见;二、甲方违反本协议和相关服务措施,使乙方未达到服务质量约定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而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三、乙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或乱收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所收费用;四、甲方违反协议,不按所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交所欠费用,并从逾期之日按每天千分之三的比例加收违约金(特别约定该违约金充分考虑到诉讼的成本及相关律师催收成本的合理性,双方均理解该违约金的意思表示并同意不可撤销地放弃对该违约金过高或过低调整的权利);五、业主和使用人违反本协议相关约定、服务措施以及《泰乡水城滨水商业区业主手册》的,相关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可采取批评、规劝等方式制止,制止后业主和使用人拒不改正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采取除向本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反映以外,实施下列措施予以制止:1.禁止施工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2.采取临时停水、停电强制措施;3.强制整改措施并予以公示。第十一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及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措施所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由受益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十二条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特殊情况,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协商处理。第十三条本协议中未明确的事宜,在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前提下,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第十四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服务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本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本协议正本加附件共32页,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第十六集本协议自双方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景洪城投物业管理有利爱A门门E委托代理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福Cam622018年3月22日2008年3月22日附:《傣乡水城滨水商业区物业使用守则》、《燃气安全责任书》、《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房屋使用公约》是本《物业手册》附件,是本《物业手册》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