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采购合同公告(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教育体育局2023)



公告内容文档

一、合同编号:2023-06-4-B

二、合同名称:原阳县第三高级中学2号、3号楼建设项目二标段

三、项目编号:2023-06-4

四、项目名称:原阳县第三高级中学2号、3号楼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教育体育局

地址:平原示范区第一初级中学培训楼

联系人:吴亚超

联系方式:15893805680

2.供应商(乙方):河南昊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微型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考城镇郑庄村7号

联系人:周雪冰

联系方式:13462253354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3468240.86 元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工期120天工程,地点在平原示范区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原阳县第三高级中学2号、3号楼建设项目二标段
原阳县第三高级中学3号楼
120
张彦星
豫 241212289222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0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3日

原阳县第三高级中学2号、3号楼建设项目二标段.pdf

6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教育体育局承包人(全称):河南昊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原阳县第三高级中学2号、3号楼建设项目(二标段)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原阳县第三高级中学2号、3号楼建设项目(二标段)。2.工程地点:平原示范区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二标段:原阳县第三高级中学3号楼建设6.工程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及质保期内保修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2023年10月_¥2日。计划竣工日期:22023年_2日。工期总日历天数:(2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工程所属行业等相关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佰肆拾陆万捌仟贰佰肆拾元捌角陆分(¥3468240.86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陆万伍仟元贰角捌分(¥65000.28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_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_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张彦星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3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_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教育体育局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肆份。4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平原示范区第一初91410100MA477YAW70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级中学培训楼考城镇郑庄村7号邮政编码:453500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475300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委托代理人:0373-7553179电话:传真:0373-38626660373-7553179传真:电子信箱:0373-3862666157849767@qq.com电子信箱:185416818@qq.com开户银行:建行平原新区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乡洪账号:41050163284808000109账号:410501636308091777775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总经理以上管理者(或双方工地代表人)书面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上述资料加盖双方公章方为有效。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河南天正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名称:甲级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0373-5036911电子信箱:1937455297@qq.com新乡高新区振中街南段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河南国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乙级建筑行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固话)0373-5010001(手机)13782585310联系电话:6电子信箱:646625313@qq.com通信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黄河大道21号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通用条款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通用条款,国家及本工程所在地、行业的有关标准执行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7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进场前一周内贰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管理人员名单及资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进场前一周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2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发包人项目部了现场代表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承包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方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监理人办公室8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工程师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本项目施工现场大门为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双方另行确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9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四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期满且工程竣工投产三年后。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个月27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缺陷责任期满且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后,待财政或审计部门审定最终结算价格后,同时返还质量保证金。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28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29(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执行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_土级以上的持续一天的大风;持续24小时以上的,且降水量在100mm以上的大雨、暴雨。30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7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31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0.5补充条款1、发包人工程手续办理委托承包人进行,发包人安排专人配合,工程缴纳的手续费由发包人承担,其它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2、施工单位在工程交工验收两个月内必须完成施工资料的整理及工程结算书的编制工程作并交业主,否则扣除质量保证金10万元。3、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在业主要求的时间内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否则将按工期延误处罚。4、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指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每月出勤不得少于22天,并按相关规定规定实行考核管理,其中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到岗达到每月22天以上,未按要求按时按点到达的按3000元/天进行处罚;连续7天不到位或累计1个月不到位的,发包人有权全部没收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同时根据到岗情况对企业或个人进行不良行为上报处理。5、承包人应按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要求进行施工,施工现场32的保护由承包人负责,由于保护措施不力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6、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予以施工,如需调整需提前25天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每个季度发包人将按照经批准实施的《施工技术方案》对照实际完成工程量的质量、进度等,如达不到经批准实施的《施工技术方案》要求的招标人将予以处罚,承包人无条件返工、修复至满足设计要求为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7、承包人应根据当地建设工程管理规定对工程资料进行归档管理,如涉及到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8、工程最终结算价格:承包人按施工图纸及现场实际工程量编制预算,经发包方、监理、承包人三方核定工程量,财政或审计部门审定后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各方必须执行财政审计部门的审计结论。9、此工程承包人即为整个工程总承包人,必须履行总承包职责。10、违约处罚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承包人需重新补足履约保证金。11、承包人实际施工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必须与投标书中的项目管理人员保持一致,如需更换需经发包人同意,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否则,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教育体育局承包人(全称):河南昊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原阳县第三高级中学2号、3号楼建设项目(二标段)(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按施工图纸所有建设内容均提供保修义务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43.装修工程为2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2个采暖期、供冷期;2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35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平原示范区第一初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考城级中学培训楼郑庄村7号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0373-7553179电话:0373-3862666传真:0373-7553179传真:0373-3862666电子信箱:157849767@qq.com电子信箱:185416818@qq.com开户银行:建行平原新区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乡洪门支行账号:41050163284808000109账号:41050163630809177777邮政编码:453500邮政编码:4753003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设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