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 工程总承包监理 智慧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监理采购合同公告(西安航空城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3)



【阎良区】西安航空综合保税区智慧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监理合同订立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西安航空综合保税区智慧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
E61011435063KWVp0SXW

标段名称
西安航空综合保税区智慧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监理
标段编号
E61011435063KWVp0SXW001

合同甲方
西安航空城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
中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西安航空综合保税区智慧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监理
合同签署日期
2023年9月27日

合同价款
297万元
合同期限
1095天

其他信息
西安航空综合保税区智慧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监理,合同额297万元,监理服务期1095日历天。

相关附件:

西安航空综合保税区智慧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监理 合同20231012.pdf

委托人:西安航空城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监理人:中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部分协议书一、工程概况二、词语限定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四、总监理工程师五、签约酬金六、期限七、双方承诺八、合同订立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2.监理人的义务3.委托人的义务4.违约责任5.支付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7.争议解决8.其他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2.监理人义务3.委托人义务4.违约责任5.支付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7.争议解决8.其他9.补充条款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附录B监理服务工作内容附录C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附录D监理人员名单及监理工作相关要求附录E用于本项目的检测、设备明细附录F监理单位季度考核表附录G监理不作为处理细则附录H监理其他违约规定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西安航空城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监理人(全称):中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西安航空综合保税区智慧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监理;2.工程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航空基地综合保税区辖区范围;3.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规划有冷链仓库、多温区库、普通仓库、分拣加工仓库、中央厨房加工区、电子商务中心、智能化设备、冷链运输车辆以及停车场、充电桩、市政道路、给排水管网等基础配套设施。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15.36亿元。5.服务内容:为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及邻近范围与本工程相关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建设工程、设备安装及采购工程、公共区域装修工程、环境工程、室外工程及水、暖、电、气等市政配套工程的所有工程阶段进行监理(工程质量保修期自签发《完工通知书》之次日起计贰年内的所有工程的监理)。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本合同协议书;2、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附录B(监理服务工作内容);5、本合同标准条款;6、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7、监理投标文件。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谢建国,身份证号码:******************,监理师执业资格等级: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号:61011398。第1页共52页五、签约酬金含增值税签约酬金(大写):贰佰玖拾柒万元整(小写):297.00万元,其中增值税率6%;不含增值税签约酬金(大写):贰佰捌拾万零壹仟捌佰捌拾柒元整(小写):280.1887万元。如因国家或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的,合同原约定的不含税价不变,税额按新税率重新调整。六、期限1.监理期限:计划自2023年10月07日始,至2026年10月06日止,(具体日期以委托人通知书为准)监理服务期为1095日历天。本合同监理服务周期涵盖工程施工周期及缺陷责任期,并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2023年9月27日。2.订立地点: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3.本合同正本贰份,副本拾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其中委托人执正本壹份,副本柒份。第2页共52页4.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或合同章),承包人(牵头单位):(公章或合同章)西安航空城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中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7MA6W0TD84K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1000606538200C地址:西安市航空基地蓝天路7号航空科地址:西安市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蓝技大厦B02-3,天路5号科创大厦607-621邮政编码:710000,邮政编码:710000电话:029-89080791,电话:19991823582开户银行:西安银行阎良开发区支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长乐路支行账号:883011580000043487,账号:102905917175时间:2023年9月27日,时间:2023年9月27日第3页共52页发包人:(公章或合同章)承包人(牵头单位):(公章或合同章)西安航空城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中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7MA6W0TD84K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1000606538200C地址:西安市航空基地蓝天路7号航空科地址:西安市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蓝技大厦B02-3天路5号科创大厦607-621邮政编码:710000邮政编码:710000电话:029-89080791电话:19991823582开户银行:西安银行阎良开发区支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长乐路支行账号:883011580000043487账号:102905917175时间:2023年月日927时间:2023年月日927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1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第4页共52页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2解释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4)通用条件;(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2.监理人的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第5页共52页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第6页共52页2.2.1监理依据包括:(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2.4履行职责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第7页共52页人协商解决。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2.6文件资料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3.委托人的义务3.1告知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3.2提供资料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3.3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第8页共52页(7)工程产品品质以地基、基础、主体、节能、消防、竣工验收为控制主线,每个阶段切实做好品质控制,而不是为验收而验收。(8)协助委托人进一步完善适合工程实际的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控制的管理控制细则,加强过程控制,以过程控制为手段,从而达到最终优质产品质的要求。第43页共52页附录E用于本项目的检测、设备明细设备或仪器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备注联想电脑联想NA4006中国自有打印机联想2中国自有数码照相机索尼1中国自有水准仪自动安平DS31中国自有全站仪GTS-7205中国自有经纬仪JZC-2型1中国自有环规T2-48652中国自有扭力扳手TLV-11中国自有回弹仪ZC3-A1中国自有靠尺JZC22中国自有筑业资料软件V1.01中国自有砂浆回弹仪HT2010中国自有钢卷尺L9540020中国自有游标卡尺锐能RAYENR3中国自有塔尺5M10中国自有铝合金水平尺60mm10中国自有焊缝检测尺30A-205中国自有兆欧表MIS-3A5中国自有接地电阻测试仪、直流电桥ZGY-05015中国自有零相线检测器JY0015中国自有漏电开关测试仪5406A5中国自有万用表DT99175中国自有欧姆表通用5中国自有试电笔CT-165中国自有测力扳手sg-2175中国自有电火花检漏仪SL-ⅢA5中国自有金属涂层厚度检测仪OU35005中国自有50标准钢卷尺50M5中国自有塌落度检测桶0.8mm10中国自有电子天平YP15K、1KG、5KG2中国自有环刀200cm³1中国自有铝盒55*351中国自有干湿温度计-1中国自有电动抗折仪DKZ-50001中国自有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仪NLD-21中国自有磅秤TGT100kg1中国自有电子秤ACS-15A1中国自有百分表0~10mm1中国自有电子秒表SE7-21中国自有千分表0~1mm1中国自有第45页共52页附录F监理单位季度考核表xx年xx月至xx年xx月监理单位考核表项目名称: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序号考核项目区域分值评分标准得分1监理组织0~20项目监理机构是否健全,监理人员配置是否满足现场施工要求。2现场管理0~40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旁站、巡查等,是否能够按照要求对现场安全、质量、进度、治污减霾等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3组织协调0~20是否能够积极主动与项目各方进行沟通协调,对于现场出现的各种问题是否能够及时有效协调各方解决。4投资控制0~10是否能够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审核工程进度款、签证和变更等。5资料管理0~10是否按照要求编写监理日志、监理大纲等并及时更新,监理日志记录、旁站记录等是否详细规范、真实,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记录并按照要求敦促整改落实。6合计100考核人:建设单位(签章):年月日备注:本附表作为每季度监理服务酬金的附件。第46页共52页附录G监理不作为处理细则为了保证本项目工程的高品质,同时也为了充分发挥监理方在工程实施中对施工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全面管理中的作用,按照《建筑法》、《工程监理规范》及省市对工程监理的相关法规的规定基础上,就本项目工程监理管理具体实施中,进一步明确监理工作不作为事项如下:1、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方未能在工程开工或重点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一周上报委托人,每次按一次监理工作不作为计;2、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监理方未能及时、有针对性审核,每次按一次监理工作不作为计;3、对施工单位的管理方式、管理人员及班组长情况不了解,每发现一次按一次监理工作不作为计;4、监理人员应提高自身素质及管理水平,让施工人员乐于接受其管理,否则与施工单位发生冲突影响工程施工的,每发生一次按一次监理不作为计;5、按照工程监理规范要求,如工程联系单、监理月报等监理资料上报不及时,每次按一次监理工作不作为计;6、监理月报未对委托方、施工单位作评估或未客观评估,每一次按一次监理工作不作为计;7、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监理方未能及时召开监理例会、专门协调会,每次按一次监理工作不作为计;8、不配合建设方工作检查的,每发现一次按一次监理工作不作为计;9、按照工程监理规范,要求监理必须对进场原材料、设备、构件等进行验收、复检,如不按规定实施每次按一次监理工作不作为计;10、没按规定要求进行工艺督查及分项、检验批验收,每发现一次按一次监理工作不作为计;11、监理人员应按规定旁站,每发现一次不按规定旁站者按一次监理不作为计;12、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质量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的,每次按一次监理工作不作为计;第47页共52页13、对于施工期滞后于计划工期,未能及时设法帮助整改的(指没有建议、改进措施等书面意见)每次按一次监理工作不作为计;14、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的,每次按一次监理工作不作为计;15、审图未发挥作用,即在图纸会审中所发现的问题未能达到图纸会审纪要总问题的50%的标准,每少5%按一次监理不作为计;图纸中的问题未在相应部位施工前一周发现并处理完毕影响施工的,每发现一次按一次监理工作不作为计;16、对施工单位上报工程签证单进行审核,审核不及时或审核的工程费用与委托人成本管理部审核的工程费用差额达5%以上,每次按一次监理工作不作为计;17、每月对施工单位上报工程进度款进行审核,审核不及时或审核的工程费用与委托人成本管理部审核的工程费用差额达5%以上,每次按二次监理工作不作为计;18、出现政府职能部门通报批评或报纸等媒体批评的,每发现一次按二次监理工作不作为计;19、造成施工投诉经查属实的,每发现一次按一次监理工作不作为计;20、监理方的公司层面没有按照每1个月组织对工程进行一次检查,按一次监理工作不作为计;21、每次监理工作不作为以委托人签发工程通知单为准,具体考核时,监理工作不作为每次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500元,每季度累计超出10次后每次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上述违约金款直接从当期监理费中扣除;22、本细则与合同内相关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第48页共52页附录H监理其他违约规定1、以委托人进度计划节点为考核标准,按期或提前竣工不奖不扣,因监理人原因造成的延迟完工每天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元。该工程验收质量以整个工程竣工验收评定的等级为依据,竣工验收要求合格,因监理人原因达不到合格的,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合同价的5%作为违约金,直接从监理费中扣除。基础、主体工程验收一次性合格通过,否则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0.5万元作为违约金,直接从监理费中扣除。承包人返工期发生的监理费由监理人自负。2、监理人应严格按照监理规范执行,如由于监理人的错误或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根据错误或过失的性质和所造成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报酬比率=监理费暂定总价/该项目合同中施工费暂定总价,扣除税金)。3、本工程总监或总监代表及其他监理人员到岗率每周不少于6天。监理人员资格必须符合相关的规定。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原则上不允许更换,特殊原因经委托人批准的除外。监理人擅自更换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分别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人次、0.5万元/人次(委托人要求更换的除外)。监理人达不到岗率的,委托人责令限时改正,否则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而不违约,同时监理人须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30万元。根据考勤制度,少于规定到岗天数也未请假的按如下规定支付违约金:每人每天从监理服务费中扣除1000元的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根据附表一规定的应该到岗的人员名单要求,每天早晚各签到1次,签到地点为委托人工程现场办公室,签到必须是自己本人,不允许由他人代签。根据签到情况,委托人在现场随时随机抽查监理人员到岗情况,如有发现不到岗的(有请假条除外)按旷工处理。并执行请、销假制度,总监、监理工程师确因有事外出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主管人员请假,事完后进行销假,否则按缺岗论。委托人将于次月第一天对监理人进行考勤汇总,经核实后双方签字确认。缺岗情节严重的,报行业主管部门作不良行为记录备案。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进行更第49页共52页换,新的监理人员必须在委托人书面提出更换要求后三天内到岗。4、监理人考勤纳入委托人考勤系统,监理人不按发包人要求(详见附录D)的专业、人数到岗的,委托人责令限时改正,并再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扣除的计算方式:1.2×当期监理费×缺岗人数·天/应到岗人数·天)。5、在监理工作范围内,监理人应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落实人身意外事故保险。监理人员的任何损伤由监理人自行负责。6、监理人员有不实签证行为经质检部门或审计部门及委托人核查认定,除令其改正外,且每项视情节严重程度和造成委托人损失程度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3000元/次。在工程监理过程中,确应工程施工需要,委托人要求临时增加监理人员,监理费不作调整。7、对工程承包人提交的联系单或付款申请,按合同规定及时签证,并对其工程量应逐项确认,对其费用根据有关依据提出详细客观处理意见,如有违反,则每发现一次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8、对工程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及其它计划报表等资料,必须按施工合同的期限7天内及时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或要求工程承建单位提供补充依据,并上报给委托人或返回给工程承包人。如有违反,则每发现一次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9、若监理人不履行协助委托人完成工程结算工作或在保修期内不履行其义务和职责,每发生一次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10、监理人如不履行组织协调义务或协调不力:每发生一次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11、监理人违反廉政建设规定发现一次向委托人支付1000元违约金,同时上报主管部门备案。12、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经设计单位审核认可和委托人同意,在满足工程质量和进度的情况下,按照其投资节约部分的1%奖励。13、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在本市及以上建设系统组织的质量大检查中,有分项不合格工程的,每单位工程由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若因监理人原因发生质量事故:第50页共52页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两起相同性质的严重质量事故,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本合同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2)发生严重质量事故,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10万元人民币违约金;3)发生两起以上施工质量事故,收取5万元人民币违约金;4)除扣除上述违约金外,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4、监理人员不到位或监理人员未能及时发现工程承包人的质量问题,造成委托人损失的,每发生一次处违约金5000元。15、监理人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现场项目需要提供的检测仪器、设备,经委托人检查未到位的,每发现1套处违约金1000元。16、监理人有督促工程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的义务。如委托人发现并向监理人提出质量安全隐患,监理人在规定时间内未督促施工单位予以整改,每发现一次扣违约金3000元;如同性质问题再次发生,则按上述情况处以双倍金额的违约金。17、监理人有检查工程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的义务,若安全检查不合格的或曝光的,每次处3000元的违约金;若发生安全事故:1)发生重大及以上等级事故或两起及以上较大安全事故,按合同价款的5%收取违约金;2)发生1起较大事故,按不超过合同价款3%收取违约金;3)发生1起及以上一般事故,收取5万元人民币违约金;发生2起及以上一般事故,收取10万元人民币违约金;4)除扣除上述违约金外,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8、监理人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除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视情节严重和性质的恶劣程度处违约金1000-2000元/人次。19、监理需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委托人对工程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突击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资料的完整性、有无越权签字、有无代签行为、签认的及时性、资料是否混乱等,委托人根据检查结果处违约金1000-2000元/次。20、委托人对需要旁站的施工现场进行抽查,发现缺岗视为监理人员失职,按项目所在地规定的文件追究责任外,每发现一次视情节轻重,监理人须向委托人按第51页共52页每人1000元支付违约金,情节严重的撤换该监理人员。21、监理人应积极参加委托人精细化管理方面的宣贯,严格执行委托人工程精细化管理方面的相关制度规定,制定监理精细化管理细则,并在监理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执行工程精细化管理方面的相关制度规定。若委托人在每次检查发现监理人对精细化管理宣贯不力的,监理人须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1000-2000元/次,没有制定精细化监理实施细则或没有实行监理精细化管理的,监理人须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1000-2000元/次,对承包人精细化管理不严的,监理人须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1000-2000元/次。22、禁止监理人将监理业务内部承包给总监或其他监理或经纪人,若发现存在上述情况委托人将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由监理人承担给委托人造成的一切损失。23、扬尘治理专项检查:若有被通报批评或罚款、停工整顿等情况,每次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第52页共52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 工程总承包监理 智慧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监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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