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政府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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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GJZ-2023-G089采购合同.pdf
以下为中标(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张家港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大新镇新南四期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GJZ-2023-G089甲方:(买方)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政府乙方:(卖方)江苏今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大新镇新南四期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项目名称总价(元)服务内容大新镇新南四期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2392126.66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贰佰叁拾玖万贰仟壹佰贰拾陆元陆角陆分(2392126.66元)人民币。总价为综合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费用(工资、福利、培训、社会保险等)、服务所用设备工具购置及维修费用、服务所用材料消耗费用、管理费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三、履约保证金3.1合同签订前,乙方向采购单位交纳人民币47842.53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2甲方付清全部合同金额的同时返还履约保证金。逾期退还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且逾期利息的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3乙方不履行与甲方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四、转包或分包4.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提供;4.2如有转包和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五、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22个月六、货款支付6.1结付程序:供方按本合同内容合格地履行供货义务后,凭验收报告、销售发票到采购单位办理货款(或工程款)结算手续。。6.2结付期限: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生效后,预付款金额为合同价的10%为人民币元。待整个服务项目所需设备、人员全部到位,经甲方认可后开始进场进行管理。合同价的90%为人民币元,分解至每半年支付金额为元。按月进行考核,自上岗后对照考核评分,每半年按考核结果出具验收报告,支付半年的管理费(因考核检查有失分,实际支付金额与基准价格存在差异)。合同履行结束,经验收合格后退回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款2%)。。6.3乙方收款账户:中国建设银行张家港市万红分理处322019862890503748626.4甲方合同款支付方式:转账(若乙方为中小企业,不得强制其接受非现金支付方式)七、税7.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八、管理事项按招标内容要求以及响应单位的承诺项目阐述。九、双方权利义务9.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制定的委托乙方承担的项目管理内容。(详见项目需求)(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进行考核。(3)审定乙方提出的项目管理计划。(4)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5)协助乙方做好项目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6)乙方有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及向乙方支付实际合同期内扣除考核扣款后的全部余款。(7)甲方有权对中标后再转包或分包的乙方终止承包合同。(8)甲方有权在服务期内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修改考核细则,并经与乙方协商确认后,按新的考核细则执行考核。9.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项目管理制度。(2)按合同约定,履行项目管理职责。(3)负责编制项目管理年度管理计划。(4)工作人员统一着装,并作好相关劳动安全防护工作,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5)如遇张家港市的各项重要活动、参观接待时,乙方应及时组织人员到位,完成各项突击任务。(6)乙方必须规范用工,签订用工合同。(7)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项目管理全部档案资料。十、服务质量乙方提供的管理服务应达到投标文件所约定的目标。对达标的理解有异议的,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予以评定。十一、违约责任11.1甲方违反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给予乙方经济赔偿。11.2甲方对乙方进行考核,按考核结果给付费用。甲方逾期办理合同款支付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且逾期利息的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1.3乙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给予甲方赔偿。11.4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除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外,责任方须按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诉讼13.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张家港市。十四、合同其他文件14.1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中标通知书;(2)供方中标的投标书;(3)招标文件;(4)供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5.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生效后至张家港市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备案。15.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合同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甲方: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政府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大新镇府前西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江苏今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赵庄大厦A座九楼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陈建强联系电话:13915683030签订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