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时租赁新能源公务用车采购合同公告(武进高新区管委会2023)
晟泽竞磋2023-010号武进高新区管委会分时租赁新能源公务用车项目合同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晟泽竞磋2023-010号
二、合同名称:武进高新区管委会分时租赁新能源公务用车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晟泽竞磋2023-010号
四、项目名称:武进高新区管委会分时租赁新能源公务用车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武进高新区管委会
地 址: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江苏大众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武进经济开发区礼河街171号
联系方式:1515195000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武进高新区管委会分时租赁新能源公务用车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680000元
合同金额(大写):陆拾捌万元整
合同金额(小写):68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3年武进高新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10-13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10-19 16:00:01
九、其他补充事宜:暂无
附件:
7275188551866.pdf
武进高新区管委会分时租赁新能源公务用车项目合同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合同编号:晟泽采竞磋-2023011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江苏大众投资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武进高新区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9月26日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武进高新区管委会分时租赁新能源公务用车项目,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须承担与服务有关的所有辅助服务。第二条合同价格签约合同价(人民币,下同):约陆拾捌万元(小写:680000.00元)。本合同总价约68万元,实际根据合同条款第五条结算原则按实结算。第三条合同履行期限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2023年9月26日-2026年9月25日),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第一年履行期限自2023年9月26日至2024年9月25日。2、合同签订30日内提供所需所有车辆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3、租赁费用自采购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四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磋商文件文件(编号:晟泽采竞磋-2023011)(2)乙方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3)成交通知书;(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五条合同款结算及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3.结算原则:固定单价即公里数单价、时间单价固定,公里数单价为2.1元/公里,时间单价为0.4元/分钟,数量按实结算即最终结算价;本项目每辆车每年最低要求公里数10000公里/辆/年、时间450小时/辆/年,如实际每年每辆车达不到行驶里程、时间最低要求,则按最低要求结算;如实际每年所有车辆结算总价超过68万元,则按68万元结算。4.付款方式:本项目付款方式分两种(供应商第一年满足第一种情况则按第一种情况支付,其余按第二种支付):第一种:服务期内供应商按投标时承诺提供2023年9月1日(含)后上牌且行驶500公里以内的车辆交车后一个月内支付30%预付款;车辆租赁满3个月,支付租赁费用的50%,余款租赁期满一年付清(上述预付款、车辆租赁满3个月支付的租赁费用根据年最低要求公里数、时间按投标单价计算租赁费用);第二种:租赁期满一年结算付清。-1-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车辆租赁交接时须仔细检查各种随车证件,在证件有效期到期前须及时到甲方办理更换或盖章手续,甲方如不遵守乙方的通知规定,被有关部门查处罚款,费用由甲方承担。2.甲方自行承担租赁期内车辆的电费、过路、过桥、停车费和保洁费等费用。3.甲方在租赁期内应严格遵守汽车供应商制定的驾驶、使用、保管和保养要求。参加常规保养,上下相差500公里以内可以作为正常范围予以执行。若甲方不能按规定公里数参加保养,并超过所能承受的上下限公里数,承租方每超过500公里需向乙方支付1000元费用,并承担因延迟参加保养而引起的相应后果。4.在租赁期内遗失车牌或其他证件,甲方将承担所有补办费用和停驶期间的租金。在承租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被抢或其它形式的灭失,甲方应及时报案、依法处理并承担重置车辆的费用。5.租赁期满后,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车辆及其装备和各种证件交还乙方;还车时车辆的车况、工具、随车证件、附件和设施处于正常状态(不包括车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如轮胎、刹车片的磨损),车况的确认以本合同附件《车辆交接单》为准,如有车辆设备损失损坏或证件材料不全,甲方应按实际损失支付维修或重置和其他相应的费用。6.甲方应遵守车辆《用户手册》。甲方应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应承担车辆租赁期间因交通违章、违法肇事等原因造成的全部责任;若产生交通违章,甲方应在发生后十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在一个月内全额赔偿(由乙方驾驶员造成的除外);7.车辆仅限于双方约定的甲方驾驶员,且持有中国有效驾证一年以上的人员驾驶(外籍人士因国际驾照转国内驾照除外),否则由甲方承担责任。8.不得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营利性营运,不得从事有违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不得利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9.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擅自改动租赁车辆的任何部件、零件、内饰、外观。甲方违反本条,应赔偿乙方对应损失,并恢复原样。(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车辆车况良好、设备齐全且性能正常,并应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年检合格证、保险费等有效证件和手续。2.免费提供每行驶10000公里的常规保养(更换齿轮油、空气滤芯的常规保养)、车辆年检(协助因甲方遗失车辆牌、证的补办手续)。协助甲方处理在租赁期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维修工作。3.租赁期间,共享车辆由甲方负责保管和驾驶。4.乙方提供1套车辆钥匙,若甲方需要额外钥匙,需签订钥匙借用/加配承诺书,并支付相应费用。5.乙方应确保在租赁期内对出租车辆享有完整的所有权或出租权,因车辆产权纠纷、车辆被查封扣押期间,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同类替代车辆,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使用。甲方租赁期间使用车辆发生损坏或事故的,事故车辆维修期间,乙方可不安排替代车辆。第七条车辆保险约定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本合同约定车辆已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并投保不计免赔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300万元人民币)和交通事故强制险,玻璃险、座位险。保险有效期为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2-2.发生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后,甲方应立即报案,通知公安机关、保险公司和乙方(联系电话:15189780008),若有人员受伤甲方应及时施救,乙方应协助甲方处理交通事故。车辆须在乙方指定的4S店修理,由甲方负责安排落实好责任方及时先行承担处理事故和维修车辆的所有费用,甲方有权追究责任方一切责任。因交通事故导致的赔偿项目及金额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依法处理。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甲方给予及时必要配合,保险理赔不足的款项和次年保险上涨部分费用由甲方及时承担。3.车辆所有相关保险条款以保险公司的解释为准。第八条安全约定1.租赁期间,甲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2.租赁期内,乙方会提前通知甲方车辆年审日期期限,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车辆年审。第九条违约责任1.如乙方不能按约定进行服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发出之日生效。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4.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5.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则应当赔偿甲方所有损失。6.其他未尽事宜,以《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第十一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二条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5日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2.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3-第十四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订并加盖公章后,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代理机构执贰份存档。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帐号:-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分时租赁新能源公务用车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