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规划 建设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编制 建设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编制采购合同公告(福建省龙岩市水利局2023)
福建省龙岩市水利局《龙岩市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规划》和《龙岩市建设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编制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350801]LYCG[CS]2023055
二、合同名称:《龙岩市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规划》和《龙岩市建设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编制
三、项目编号:[350801]LYCG[CS]2023055
四、项目名称:《龙岩市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规划》和《龙岩市建设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编制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福建省龙岩市水利局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1号
联系方式:13559307239
供应商(乙方):山合林(北京)水土保持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7号907
联系方式:1870134324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龙岩市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规划和龙岩市建设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编制
1(项)
¥1,190,000.00
¥1,190,000.00
在开展长汀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基础上,系统总结水土流失治理“长汀经验”,结合《龙岩市建设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行动方案》和《龙岩市巩固提升水土流失治理“长汀经验”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的重点任务,编制《龙岩市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规划》和《龙岩市建设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为龙岩市创建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指导和依据。
合同金额: 1,19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玖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10月21日至2024年01月18日
履约地点:福建省龙岩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0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0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福建省龙岩市水利局
2023年10月23日
合同编号:[350801]LYCG[CS]2023055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福建省龙岩市水利局住所地: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1号联系人:张庆平联系电话:13559307239传真:0597-28900362529019电子邮箱:sbbzhk@163.com乙方:山合林(北京)水土保持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7号907联系人:赵娴静联系电话:18701343242传真:010-68316365电子邮箱:27758805@qq.com根据项目编号为[350801]LYCG[CS]2023055的《龙岩市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规划》和《龙岩市建设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编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材料:(1)中标通知书;(2)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二、合同标的-第1页-总金额(元):¥1,190,000.00品目编码C19990000品目名称其他专业技术服务采购标的龙岩市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规划和龙岩市建设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编制服务时间(单位)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服务范围龙岩市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规划和龙岩市建设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编制。龙岩市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规划和龙岩市建设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编制。龙岩市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规划和龙岩市建设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编制。服务要求完成时间应满足龙岩市水利局的要求,2023年11月完成《龙岩市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规划》(送审稿),审查通过20日内提交《报批稿》。在水利部明确龙岩市列入国家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计划后,30天内(以业主单位通知中标单位之日起算)提交《龙岩市建设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送审稿),审查通过20日内提交《报批稿》。完成时间应满足龙岩市水利局的要求,2023年11月完成《龙岩市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规划》(送审稿),审查通过20日内提交《报批稿》。在水利部明确龙岩市列入国家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计划后,30天内(以业主单位通知中标单位之日起算)提交《龙岩市建设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送审稿),审查通过20日内提交《报批稿》。完成时间应满足龙岩市水利局的要求,2023年11月完成《龙岩市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规划》(送审稿),审查通过20日内提交《报批稿》。在水利部明确龙岩市列入国家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计划后,30天内(以业主单位通知中标单位之日起算)提交《龙岩市建设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送审稿),审查通过20日内提交《报批稿》。服务标准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玖万元整(¥1,190,000.00)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3.1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1190000元)。☐其他方式。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本合同价款包含为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费用及其应缴纳的一切税费。包括现场调查、资料整理、报告编制、技术评审所需的人员服务费、设施及设备费、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为完成合同要求的工作内容、履行合同义务而需要的全部费用。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4.1项目名称:《龙岩市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规划》和《龙岩市建设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编制4.2服务范围:龙岩市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规划和龙岩市建设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编制。4.3服务地点:福建省龙岩市。4.4服务完成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完成服务成果。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5.1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1项。5.2服务内容:在开展长汀国家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基础上,系统总结水土流失治理“长汀经验”,结合《龙岩市建设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行动方案》和《龙岩市巩固提升水土流失治理“长汀经验”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的重点任务,编制《龙岩市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规划》(2024-2035年)和《龙岩市建设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5.3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1)服务技术保障:1)有经验丰富的专业服务团队保障;-第2页-2;)有先进精良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3;)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保障;4)有国家及行业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现行政策等支撑。(2)服务人员组成:人员组成表序号姓名学历专业职称拟在本项目担任职务工作年限备注1杨文姬博士研究生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正高项目负责人16有科研项目、荣获水利部综合事业局三等奖,符合采购人要求。2范军波大学本科水土保持副高技术负责人24符合采购人要求3赵学明硕士研究生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副高水保工程师13符合采购人要求4林田苗硕士研究生林学(森林经理学)副高水保工程师17符合采购人要求5刘宗博大学本科农田水利、土木工程副高水保工程师20符合采购人要求6张宇星大学本科土木工程工程师水保工程师10符合采购人要求7张渤洋大学本科城市规划工程师水保工程师11符合采购人要求(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及质量标准:投入设备物质统计表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品牌型号规格用途1无人机2Ebee、大疆固定翼、多旋翼水保设施调查2台式电脑7联想Y9000P13代室内办公,图文编辑3笔记本电脑7IBMIBMT480现场图文编辑4数码相机、摄像机各1佳能7D信息采集5复印、扫描、打印多功能机1惠普HP办公文件处理6投影仪1爱普生CB-E01多媒体播放7GPS定位仪2神行者S10定位水保设施8红外测距仪2艾普瑞PRO2000测量9手机7//通讯10越野车1//现场调查、调研交通工具5.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5.4.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第3页-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5.4.2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因乙方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5.4.3其他要求:乙方提交成果须满足技术要求,不涉及行政审批事项。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1、期次1。2、验收标准:(1)根据本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国家、行业规定进行验收。(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的要求。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3、支付服务费用如下:(1)合同签订后采购方核实中标方人员到位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2)《》按要求提交合格的《龙岩市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规划》(报批稿),且在水利部确定龙岩市列入国家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计划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3)《》提交合格的《龙岩市建设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报批稿),并在水利部备案成功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4)若因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龙岩市未列入国家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计划,甲方支付设计费按累计支付最高不超过《规划》估算价70万元控制,即在乙方按要求提交合格的《龙岩市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规划》(报批稿)后,甲方在第一次支付20%即23.80万元的基础上,第二次支付按最高不超过46.20万元。后续待龙岩市列入国家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计划之后,再按合同约定支付剩余款项。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7.1甲方委派张庆平为联系人,联系方式13559307239,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7.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7.3甲方应于2023年11月05日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7.4甲方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人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7.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7.6其他/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8.1乙方委派赵娴静为联系人,联系方式18701343242,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联系人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第4页-8.2乙方应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等要求开展龙岩市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规划和龙岩市建设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编制服务;8.3乙方及其所委派服务人员应按标准或协议约定方式出具服务成果,对并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8.4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8.5乙方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对服务过程使用和暂存甲方的文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8.6服务工作结束后,乙方将根据情况对甲方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8.7其他无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238,000.002023-11-20山合林(北京)水土保持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合同签订后采购方核实中标方人员到位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2595,000.002024-01-12山合林(北京)水土保持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按要求提交合格的《龙岩市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规划》(报批稿),且在水利部确定龙岩市列入国家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计划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3357,000.002024-01-30山合林(北京)水土保持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提交合格的《龙岩市建设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报批稿),并在水利部备案成功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十、履约保证金无十一、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服务期限至2024年1月18日止。十二、保密条款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12.2其他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十三、违约责任-第5页-13.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合格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0.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其他违约情形/13.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0.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2)乙方所履行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愿意整改但逾期履行的,按乙方逾期履行处理。乙方拒绝整改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继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0.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已支付的款项乙方应予以退还,乙方还应按签约合同价的10%支付甲方解除合同的违约金。(4)其他违约情形/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15.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5.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合同其他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法依规处理。十七、其他约定17.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第6页-17.4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1份;副本4份,甲方、乙方各执2份。17.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甲乙双方应当按照融资合同的约定进行资金使用及款项支付。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17.6其他/十八、合同附件(1)保密协议第一条为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管理,维护国家安全与利益,依据国家及水利部有关保密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二条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的期限至成果资料及相关资料或信息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委托人书面解除此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止。第三条委托人责任与义务1、委托人依法制定工程档案、文件、地图、资料、信息系统等保密管理、利用、密级变更、解密等规章制度,严格监督检查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工程信息保密工作。2、委托人有权检查中标人对外提供的项目相关资料是否符合本协议保密要求,这种检查并不免除成交人应有的保密责任。第四条成交人的责任与义务1、成交人人员凡拟在各类书籍、刊物、互联网站及媒体上公开发表或对外交流(或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文、图、表、声像等各种资料(包括参加技术交流、培训、申报优秀成果等提供的各类资料),必须经委托人审核,符合保密要求的方可发表。2、成交人人员在合同实施工作中,应对整个项目的各项资料及内容保密。3、成交人如发现本单位人员有违反上述规定的泄密情况,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并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按照本协议规定的违约责任执行。第五条违约责任委托人成交人双方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不论是否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触及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六条本协议由委托人和成交人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对双方违反本协议行为的处理,不免除该项目合同中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第七条本协议作为主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份数一致。委托人:福建省龙岩市水利局(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1号电话:13559307239日期:2023年10月21日成交人:山合林(北京)水土保持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7号907电话:010-68316365日期:2023年10月21日(2)廉政协议廉政协议书委托人(甲方):福建省龙岩市水利局成交人(乙方):山合林(北京)水土保持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名称:龙岩市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规划和龙岩市建设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地点:福建省龙岩市为加强本项目的廉政建设,规范、约束甲乙双方的行为,防止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的发生,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协议书。一、甲方(含甲方人员)义务1.不得接受乙方或向乙方索取或以借用为名占用乙方的任何财物;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得接受乙方的任何奖金或其他经济利益。-第7页-2.不从乙方报销或支付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在婚丧喜庆等活动中不邀请乙方人员参加、不接受乙方的财物。3.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向乙方推销或指定使用物资设备等;不得借用、占用乙方车辆。4.对无法拒绝的乙方及其个人所送的钱物,应在一个月内报告上级纪检监察组织,并及时退还乙方或上缴纪检监察组织。5.对乙方提供的有关信息,应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结果。二、乙方(含乙方人员)义务1.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行贿;不得向甲方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得向甲方赠送任何奖金或其他经济利益。2.不得为甲方报销或支付应由其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不向甲方提供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参加甲方人员的婚丧喜庆等活动,不向甲方家庭成员及亲属赠送任何礼金、礼品。3.不接受甲方推销或指定使用的物资设备,不向甲方无偿提供车辆等。4.对甲方及其个人索要钱物、推销或指定使用物资设备、借用占用车辆等行为予以拒绝,并及时主动向本单位(本系统)上级纪检监察组织报告。5.对甲方提供的有关信息,应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结果。三、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不履行各自义务,构成犯罪和违纪的,由司法机关和有关纪检监察部门按管辖依法依纪处理,所认定的事实和处理结果作为承担下列约定违约责任的依据。1.甲方向乙方索贿,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数额由双方约定,以下同),乙方主动向甲方行贿,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采取主动行为先行违反义务一方承担。2.甲方向乙方索要或主动要求乙方提供甲方第2项义务所列钱物和活动,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乙方主动向甲方赠送、提供乙方第2项义务所列钱物和活动,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3.双方违反协议约定的各自第3项义务,经查证属实的,采取主动行为先行违反义务一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4.双方不履行协议约定1-3项义务的,应将责任人调离本项目并按规定予以处理。四、违约责任追究1.甲乙双方自觉履行本协议并互相监督,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另一方有权利和义务进行举报。一方主动举报另一方,举报方不承担上述约定的违约责任,全部由被举报方承担,但不免除各自应负的法纪责任。2.由于双方单位或工作人员个人行为造成违约的,双方单位承担上述约定的违约责任。3.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发生争议,一方有权向对方上级单位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并要求帮助解决争议。4.违约方应在有关部门对不履行协议的行为做出处理或结论后7天内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双方有义务将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通报对方。五、本协议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日期止。有效期内发生的违约事实,有效期后发现的适用本协议。六、本协议是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福建省龙岩市水利局(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1号电话:13559307239日期:2023年10月21日乙方:山合林(北京)水土保持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7号907电话:010-68316365日期:2023年10月21日甲方(采购人):福建省龙岩市水利局(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张庆平纳税人识别号:11350800004082912D开户银行:农行龙岩新罗南城支行账号:13711001040000299乙方(中标或成交人):山合林(北京)水土保持技术有限公司(盖章)-第8页-法定(授权)代表人:杨文姬纳税人识别号:91110108799026075J开户银行:工行北京世纪坛支行账号:0200096309000014559签订地点:福建省龙岩市签订日期:2023年10月21日-第9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规划 建设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编制 建设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编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