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造价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3)



一、合同编号:21029920230928000004                     

二、合同名称: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城维费项目造价服务采购合同(C包)                          
三、项目编号:FSZB-2023-017                         
四、项目名称: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城维费项目造价服务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本级)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太原街140号                        
   联系方式:66865842                         
   供应商(乙方):大连德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开路89号金广大厦1210-11号房间                         
   联系方式:0411-8378665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城维费项目造价服务采购C包    数量:1.00     单价(元):1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需求详见合同内,技术咨询调整系数为:36%  

    2.合同金额(元):1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0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10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城维费项目造价服务采购合同C包.pdf

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城维费项目造价服务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城维费项目造价服务采购【c】包采购编号:FSZB-2023-017合同编号:甲方: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乙方:大连德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城维费项目造价服务采购【C】包有关事宜约定如下。甲乙双方根据2023年9月28日大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采购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中标通知书中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第一条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1.咨询内容:风景园林部城维费项目结算审核服务。2.咨询要求:工程、服务采购结算、需安装的货物验收及结算,及与它们相关的报告等资料的编制和审核等。3.咨询方式:工程、货物及服务验收结算审核:根据有关规定,对工程、采购的货物安装及服务等相关内容进行全面和详细审查、复核,出具相应报告。4.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即自【2023】年【10】月【7】日起至【2024】年【10】月【6】日止。(在年度预算能保障、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不变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第二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服务时间内,乙方在接到甲方发出的任务后,送审项目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下的,乙方应自接到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内完成全部技术咨询工作;送审项目工程造价在500万元-2000万元的,乙方应自接到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内完成全部技术咨询工作:送审项目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5000第1页共13页万元的,乙方应自接到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内完成全部技术咨询工作;送审项目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乙方应自接到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内完成全部技术咨询工作。乙方应在收到竣工结算资料后【7】日内向甲方发送书面通知,确认竣工结算资料完整且能满足乙方开展相关工作要求。如竣工结算资料不完整或不满足乙方开展相关工作要求的,乙方应在收到竣工结算资料后【7】日内向甲方发送书面通知,详细说明需要补充提供的资料。乙方收到竣工结算资料后【7】日内未向甲方发送书面通知的,视为竣工结算资料完整且能满足乙方开展相关工作要求。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结算书、图纸、签证等2.提供工作条件:(1)协调相关单位:3.其它:无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按甲方要求。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咨询报酬收费标准(调整系数)为:【36%】。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城维费项目造价服务采购【C】包预算金额为:【10万元_】,具体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价格=按辽价发[2013]005号文规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计算后得到金额*技术咨询报酬收费标准(调整系数)。上述具体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价格是具体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造价及技术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加班费用、车旅费用、提供成果文件的资料费、各种设备使用费及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乙方为自己的雇员、财产等所做的人身和财产保险的费用等全部费用。乙方已经充分估算咨询服务任务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充分考虑可能的市场风险以及企业所需缴纳的各种税费(如现行的营改增等,结算时不予调整)。第2页共13页上述具体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价格同时包含招标文件未列出,但乙方认为完成具体项目必须列支的所有有关费用。上述技术咨询报酬收费标准(调整系数)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时间内及相应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除上述具体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价格外,甲方无需支付乙方任何额外费用。2.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待财政资金到位后,甲方每半年对乙方支付已完成(经甲方确认验收合格的成果报告)的咨询服务项目的服务费。结算合同价款时,乙方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因政府有关部门工作流程导致财政资金未能及时到位,造成甲方逾期支付费用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开户银行:大连银行昆明街支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昆明街98号账号:88003042090037383.具体项目的造价服务要求以甲方和乙方另行签订的合同约定(或甲方书面要求)为准,甲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实施采购,不保证乙方在服务时间内可以获得的具体业务量,不保证本项目服务费总额可以达到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城维费项目造价服务采购【c】包预算金额。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权利和义务如下: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1.1根据乙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情况进行检查。1.2有权对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对所发现的和甲方工作人员反映的有关乙方的违约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1.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时,及/或因乙方原因引起甲方或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乙方赔偿全部及/或任何相关的经济损失,乙方承诺将不予推卸地、及时地、直接地承担全部及/或任何的损失的赔偿第3页共13页责任,包括第三方的相关的全部及/或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1.4受理甲方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情况反映。如反映情况属实,通知乙方及时纠正,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1.5甲方对迟延支付合同款项不承担任何责任,任何情况下,乙方若主张或要求其合同价款相关的民事权利均只能直接针对甲方主张或要求。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的权利1.1依约收取相关合同价款。1.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除乙方承诺及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要求。2.乙方的义务2.1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甲方及甲方的利益。2.2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2.3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协议的有关规定开展实施项目设计任务,保证不发生质量和安全问题。2.4在协议期内或者协议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本协议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2.5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2.6建立档案制度。将有关本项目的材料整理归档,妥善保管,以备查用。2.7建立填报制度。每次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后三日内,向甲方提供合同原件四份。2.8乙方承担项目任务,应派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项目负责人。2.9乙方的项目经办人为办理相关业务手续的唯一被授权人。如需更换经办人,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2.10乙方承接任务时,应在投标时填报的项目负责人名单中选择拟派的项目负责人。2.1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甲方对中介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2.12在服务期限内,若乙方需更换项目组人员,必须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第4页共13页2.13乙方接到甲方派发项目后,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如未按期完成或未按期经甲方验收合格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且甲方在其后派发项目时不再保证乙方有项目承担。2.14如果在合同期内,乙方如出现服务质量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等问题,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2.15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接受监督考核制度,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第六条违约责任1.乙方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取消其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城维费项目造价服务资格,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经报主管部门依法处理;1.1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项目任务的;1.2乙方以高于投标报价的价格承担任务的;1.3乙方所承担的任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或者乙方未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提交工作成果的;1.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甲方业务的;1.5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1.6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材料被甲方或第三方发现的;1.7出现重大责任事故;1.8本协议有效期内,并非严重而仅属于一般的违约行为累积达到三次的;1.9本协议有效期内,被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取消资质的;1.10向甲方提供回扣的;1.11任一项目甲方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评价为“较差”的(评价内容为控制质量的检测与保证措施,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项目负责人到位情况,项目负责人业务水平,技术负责人到位情况,技术负责人业务水平,现场机构人员配套情况,与甲方等单位配合情况,乙方对采购程序的熟悉程度和后续服务情况等):1.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2.对乙方履行协议情况,甲方有权在主管部门制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布。第5页共13页3.监督管理:甲方负责对乙方履行协议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乙方参加下一期采购活动的参考依据之一4.乙方未按甲方指定的时间提供服务或完成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或乙方存在其他延迟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情形的,每迟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由甲方从待付款中扣除。逾期达【30】天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5.本合同约定,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以及甲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付的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鉴定费等全部费用。6.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或未通过甲方验收的,如果甲方同意乙方延期提供工作成果,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如甲方不同意乙方延期提供工作成果或乙方在甲方给予的宽限期内仍不能更正和修改完毕或乙方拒绝延期提供工作成果或者乙方第【2】次提交的工作成果仍不符合本合同要求(未通过甲方验收的)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据此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7.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八)项目人员配置情况”中承诺配置针对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并同时向甲方提交本项目技术人员与乙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按上述约定配置针对本项目的技术人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元违约金,直至配置人员符合甲方要求为止;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在服务时间内,若乙方需更换本项目技术人员,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更换技术人员的或更换后的技术人员资历低于原技术人员资历的,甲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第6页共13页8.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或获取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信息均属于应予保密的内容。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公开上述应予保密的内容,不得将上述应予保密的内容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也不得将上述应予保密的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即使向本项目有关的乙方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确保限于开展本项目业务的必需范围。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确保其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员工、乙方雇员、与乙方有劳务关系的人员、与乙方有委托、雇佣、指示、承揽关系的人员,乙方委托聘请的第三方人员)及乙方顾问等第三方严格遵守上述约定,上述人员、单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乙方和上述人员、单位对甲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9.乙方因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审查报告或服务成果的或乙方提供错误、不实或内容虚假的技术服务成果的,甲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10.单项工程造价误差超过5%-10%的,乙方应支付甲方该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费1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付合同价款中扣除;单项工程造价误差超过10%的,乙方应支付甲方该项目造价咨询服务3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付合同价款中扣除。乙方在服务时间内有三项单项工程造价误差超过5%的或乙方在服务时间内有一项工程造价误差超过10%的,甲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不再委托乙方从事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城维费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存在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整改,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整改至符合本合同约定和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7页共13页人民币【10000】元,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上述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2.如果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即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或将项目分包、转包的,甲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根据审核情况和委托人要求协商。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等要求。3.验收的时间和地点:甲方指定。4.验收方式:里方自行验收。5.验收程序:(1)乙方提出验收申请;(2)【甲】方制定验收方案并下达履约验收通知单;(3)甲方成立验收小组;(4)甲方组织验收;(5)【甲】方将验收资料归档。6.验收内容:按照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责本项目相关要求指标的履约情况”;第八条保密条款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协议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协议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第8页共13页第九条双方确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方式完成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做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所造成的损失,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乙方不承担责任。2.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十条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2.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成果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程红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宋欢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乙方联系人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咨询工作的进程,并向甲方提出有关协作事宜;2.甲方有权利向乙方了解咨询工作进展情况: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3.本合同项下的所有甲方发出的通知等文件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按下列地址送至或发至乙方: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9号泰华大厦2403室】收件人:【宋欢】电子邮箱:【86658720@qq.com】电话:【15840914961】下列情况应视为甲方发出的通知等文件己送达:(1)若采用专人提交或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方式,在寄送至上述地址时即视为送达(2)如采用电子邮件形式,在准确发送至上述电子邮箱后即视为送达;甲第9页共13页方发送电子邮件的邮箱:【654875337@qq.com如果乙方的上述送达地址信息更改时,应在新信息启用7日前通知甲方,否则应仍以上述信息为准。以上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告知书、通知书、诉讼或其他法律文书,送达主体可以是甲方、人民法院及各行政机关。第十二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1.1协议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癌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协议时,履行协议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协议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1.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协议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1.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6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或终止协议的协议1.5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甲方将乙方已经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服务对应费用支付给乙方即可。其中,不可抗力事件延续【60】天以上,视为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情形。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将乙方已完成且满足本合同要求的工作产生的费用支付给乙方即可,双方如有其他损失均自行承担。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第10页共13页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大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的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按国家颁布的有关规范、大纲定义和解释:2.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五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确定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条款2.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4.中标通知书:5.形成协议的其他有关文件。第十六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对于本协议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协议修改书,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一)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三)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四)本合同正本一式柒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招标代理机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后两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将采购合同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电子备案。(五)考核机制乙方提供错误、不实或内容虚假的技术服务成果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第1页共13页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5.1单项工程造价误差超过5%-10%的,甲方有权在应付合同价款中扣除该项目10%的造价咨询服务费;单项工程造价误差超过10%的,甲方有权在应付合同价款中扣除该项目30%的造价咨询服务费;5.2乙方在服务时间内有三项单项工程造价误差超过5%的或乙方在服务时间内有一项单项工程造价误差超过10%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再委托乙方从事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城维费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如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六)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提供履行本合同所需所有相关的资质证明文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包含身份证复印件),乙方授权委应提供书面何争务的委托代理手续及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应加盖7购单位公算程全德利五和造价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31020300005地址: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9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0411-83786656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大连银行昆明街支行账号:3400200329300158275账号:800304209003738签订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签订日期:2023年10月24日太原街140号第12页共13页附:营业执照副本日00月20:000012日16661山1201:666关机记本期限所登资日期立业注成营(1-1))020076E11260201216/:d13博王称型法名类第13页共1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造价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大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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