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堤防标准化管理创建和堤防安全评价采购合同公告(东莞市大岭山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2023)
东莞市大岭山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东莞市大岭山镇泵站堤防标准化管理创建和堤防安全评价项目的合同公告
东莞市大岭山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东莞市大岭山镇泵站堤防标准化管理创建和堤防安全评价项目的合同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3-10-27 11:07:00
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26-2023-00554 预算金额:1543400 采购品目:
代理机构:广东一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
一、合同编号
441900026-2023-00554
二、合同名称
东莞市大岭山镇泵站堤防标准化管理创建和堤防安全评价项目
三、项目编号
441900026-2023-00554
四、项目名称
东莞市大岭山镇泵站堤防标准化管理创建和堤防安全评价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东莞市大岭山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莞长路矮岭冚116号
联系方式:0769-82766218
供应商(乙方): 广东科烨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莞温路556号203室
联系方式:1319208396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东莞市大岭山镇泵站堤防标准化管理创建和堤防安全评价项目
1(项)
1,516,500.00
1,516,500.00
合同金额: 1,516,500.00元,大写金额:壹佰伍拾壹万陆仟伍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9月20日至2023年11月04日
履约地点:东莞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9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0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东莞市大岭山镇泵站堤防标准化管理创建和堤防安全评价项目合同(2).pdf
东莞市大岭山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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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东莞市大岭山镇泵站堤防标准化管理创建和堤防安全评价项目咨询服务合同甲方:东莞市大岭山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乙方:广东科烨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223年9月2日甲方:东莞市大岭山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乙方:广东科烨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本合同甲方将委托乙方就东莞市大岭山镇泵站堤防标准化管理创建和堤防安全评价项目进行的专项咨询服务,并支付咨询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技术咨询内容、要求1.咨询内容:甲方委托乙方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2023年水利工程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东水务[2023]36号)文件要求,对大沙旧排站和高田旧排站审报市级标准化项目,对大沙新排站和高田新排站审报省级标准化项目,对大沙堤围和高田堤围审报市级标准化项目。并对高田堤围和大沙堤围进行全面的分析(包括但不限于运行管理评价、工程质量评价、防洪标准复核、渗流安全性复核、结构安全性复核和工程安全综合评价)。2.咨询要求:(1)大沙旧排站、高田旧排站、大沙新排站和高田新排站标准化创建目标为二级达标泵站创建,大沙堤围和高田堤围标准化创建目标为三级达标堤防创建;高田堤围和大沙堤围安全评价成果满足《堤防工程安全评价导则》(SL/Z679-2015)及其它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2)技术咨询工作进度满足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要求。第二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1.自本合同生效且甲方提交第三条第1点约定资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的报告送审稿编制工作;22.在甲方或专家评审会或相关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并经甲方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报批稿)。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可相应顺延。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提供编制东莞市大岭山镇泵站堤防标准化管理创建和堤防安全评价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包括大沙旧排站、高田旧排站、大沙新排站、高田新排站、高田堤围和大沙堤围的设计资料、除险加固设计资料、管理制度等。2.提供工作条件:无。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本合同签订且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以电子资料方式提供乙方技术资料。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本合同费用为乙方总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整理费、报批材料编制费、电子文件制作费、人工费、办公费、住宿费、交通费、专家费、会务费、税金、保险、利润等一切费用),总价为人民币1516500.00元(大写:壹佰伍拾壹万陆仟伍佰元整)。2.支付方式:由甲方分两次支付给乙方:第一次支付费用在乙方完成堤防安全评价报告报批并提交全部标准化管理创建技术服务项目自检自评报告工作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费用的50%,即758250元(大写:柒拾伍万捌仟贰佰伍拾整);第二次支付费用在标准化管理创建技术服务项目自检自评报告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费用的100%,即758250元(大3写:柒拾伍万仟贰佰伍拾整)。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等额有效发票。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乙双方保证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相关资料所记载的信息,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无论本合同是否生效、被撤销、变更、解除或终止,双方仍须执行本条款。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第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报告进行验收:1.乙方提交技术咨询报告的形式:加盖乙方公章和相关技术(或资质)章的书面报告形式,一式陆份(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减,但不额外支付相关费用,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含电子版一份。2.技术咨询报告的验收标准及要求:技术咨询报告能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第八条:服务成果知识产权归属本合同项下所有服务成果(包括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阶段性服务成果及最终交付的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全部归属于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前述服务成果以及与之相关的任何资料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场合或者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泄露;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九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未及时提供资料的,应当相应顺延工期。4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之保密义务、擅自向第三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之知识产权条款的,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3.本合同履行完毕前,乙方无正当理由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终止/解除本合同的,无论乙方是否发生相关工作量,本合同项下款项均不予支付且乙方应全额退还已收取款项(如有);同时,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_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甲方有权自应付而未付款项中直接抵扣乙方应付之违约金、赔偿款等,并视为已足额付款。且因乙方违约而导致甲方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无论乙方是否发生相关工作量,本合同剩下款项均不予支付。第十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因甲**府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导致的项目工期停滞、延期等,如政府决策、政策调整不可抗力原因。2.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完成技术咨询工作的。第十一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东莞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叁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第十三条:本合同尾部列明之当事人联系方式和联系信息适用于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及/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人民法院及/或仲裁机构的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向本合同任何一方的上述地址和/或工商登记公示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一方变更联5系方式和联系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以下无正文,为签署栏)(东莞市大岭山镇泵站堤防标准化管理创建和堤防安全评价项目)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东莞市天岭山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广东科烨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授权委托人(签字):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开户银行:账户名称:广东科烨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账号:签署日期:2023年1月2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堤防标准化管理创建和堤防安全评价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