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红旧址修缮工程采购合同公告(辰溪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3)



辰溪县红二军团长征辰溪扩红旧址(红二军司令部旧址)修缮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0月31日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辰溪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华成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辰溪县红二军团长征辰溪扩红旧址(红二军司令部旧址)修缮工程施工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辰溪县红二军团长征辰溪扩红旧址(红二军司令部旧址)修缮工程
3、采购计划编号:辰财采计2022106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辰溪县红二军团长征辰溪扩红旧址(红二军司令部旧址)修缮工程
6、项目经理:李海云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045000.00元
合同金额大写:壹佰零肆万伍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同金额 (总价)

1
湖南华成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辰溪县红二军团长征辰溪扩红旧址(红二军司令部旧址)修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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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5000.00元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2年11月21日                       
履行期限:120天(日历日)
地点:辰溪县
方式:详见附件,按合同执行。
四、付款方式:
正式开工15 天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20%作为进度款;完成总工程量80%时,支付合同金额的 50%作为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后经甲方、监理、设计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20%作为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评审后支付达结算评审价款的 97%,预留结算评审价款的 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过后无质量安全,支付质量保证金。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2年11月21日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11月21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辰溪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乙 方:湖南华成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泽华                              法定代表人:吴建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13607456567                              电 话:15874398790
传 真:/                                      传 真:/
地 址:辰溪县文体广电妇女儿童中心5、6楼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街道桃花岭村半边街组202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南湖路支行
                                         帐 号:43050177486000000127
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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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溪县红二军团长征辰溪扩红旧址(红二军团司令部旧址)修给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辰溪县红二军团长征辰溪扩红旧址(红二军团司令部旧址)修工程工程地点:怀化市辰溪县辰阳镇奎星阁社区发包人:辰溪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承包人:湖南华成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定时间:2022年11月21日第一节合同协议书采购人(全称):辰溪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甲方)供应商(全称):湖南华成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辰溪县红二军团长征辰溪扩红旧址(红二军团司令部旧址)修缮工程(2)采购计划编号:辰财采计2022106(3)项目内容:屋面、地面、木构架、木基层、木装修、木构件油饰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4)项目负责人:李海云。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1045000.00元大写:壹佰零肆万伍仟元整(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2022年11月23日,完成日期:2023年3月22日。总日历天数:120天。地点:怀化市辰溪县柳辰阳镇奎星阁社区方式:包工包料4.付款1、正式开工15天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进度款;完成总工程量80%时,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后经甲方、监理、设计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评审后支付达结算评审价款的97%,预留结算评审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过后无质量安全,支付质量保证金。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成交通知书(4)响应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6)谈判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执参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22年月合同订立时间:合同订立地点:辰溪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方:(公章)甲乙吴津林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15874398790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南湖路支行帐号:43050177486000000127第二部分合同通用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指第1.5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1.1.1.3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1.1.1.4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1.1.1.5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1.1.1.7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以及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1.1.1.9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1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包发人:指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中签字的当事人。1.1.2.3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1.1.2.4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指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具备执业资质和专业条件的全权负责人。1.1.2.5分包人:指从承包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程,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1.1.2.6监理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7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1.1.3工程和设备1.1.3.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1.3.2永久工程: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1.1.3.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1.1.3.4单位工程:指工程项目一览表中指明特定范围的永久工程。1.1.3.5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1.1.3.6施工设备: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1.1.3.7临时设施: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1.1.3.8承包人设备:指承包人自带的施工设备。1.1.3.9施工场地(或称工地、现场):指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3.10永久占地:指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合同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1.1.3.11临时占地:指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合同工程需临时占用的土地。1.1.4日期1.1.4.1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第11.1款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1.1.4.2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第11.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1.1.4.3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11.3款、第11.4款和第11.6款约定所作的变更。1.1.4.4竣工日期:指第1.1.4.3目约定工期届满时的日期。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1.1.4.5缺陷责任期:指履行第19.2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具体期限由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包括根据第19.3款约定所作的延长。1.1.4.6基准日期:指投标截止时间前28天的日期。1.1.4.7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1.1.5合同价格和费用1.1.5.1签约合同价: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暂估价的合同总金额。1.1.5.2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1.1.5.3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1.1.5.4暂列金额: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用于在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变更的施工及其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金额,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1.1.5.5暂估价: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1.1.5.6计日工:指对零星工作采取的一种计价方式,按合同中的计日工子目及其单价计价付款。1.1.5.7质量保证金(或称保留金):指按第17.5.2项约定用于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1.1.6其他1.1.6.1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合同使用语言文字为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合同专用条款;(5)合同通用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1.5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承包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公章后,合同生效。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图纸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的数量提供给承包人。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11.3款的约定办理。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部分工程的大样图、加工图等,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1.6.3图纸的修改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的合理期限内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具体签发期限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承包人应按修改后的图纸施工。1.6.4图纸的错误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存在明显错误或疏忽,应及时通知监理人或发包人。1.6.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监理人和承包人均应在施工场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包含第1.6.1项、第1.6.2项、第1.6.3项约定内容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7联络1.7.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1.7.2第1.7.1项中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地点和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1.8严禁贿赂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贿赂造成对方损失,行为人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9化石、文物1.9.1在施工场地发现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有效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和发包人。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文物行政部门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由此导致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1.9.2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0专利技术1.10.1承包人在使用任何材料、承包人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艺时,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但由于遵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或技术标准和要求引起的除外。1.10.2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的,专利技术的使用费含在投标报价内。1.10.3承包人的技术秘密和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发包人和监理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1.11图纸和文件的保密1.11.1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和文件,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1.11.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和监理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2发包人义务2.1遵守法律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2.2发出开工通知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第11.1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2.3提供施工场地发包人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2.4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应由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2.5组织设计交底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和监理人进行设计交底。2.6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2.7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2.8其他义务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监理人在行使某项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而合同通用条款没有指明的,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3.1.2监理人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但监理人无权免除或变更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3.1.3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文件的审查或批准,对工程、材料和设备的检查和检验,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3.2总监理工程师2发包人义务2.1提供施工场地: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约定:(1)永久占地的范围和面积:/(2)临时占地的范围和面积:无(3)施工场地应具备的施工条件及提供的时间:三通一平。(4)施工所需的水、电、汽、电讯等管线接至施工场地的要求、接入地点和提供时间:无(5)施工场地外部道路通行权提供时间和要求:无(6)施工场地内工程地质、地下管线、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的提供时间和要求:无(7)与施工场地周边环境关系的说明资料及相关协作关系合同的提交时间和要求:无(8)其他:无2.2其他义务发包人应承担的其他义务:负责协调施工周边村民关系。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监理人的职责:依据监理合同对工程质量、安全及进度进行监督。监理人的权力:法律法规及监理合同赋予的权力。3.2监理人员3.2.1监理人员的姓名及授权范围:梅志政,现场监理工作。3.2.4总监理工程师授权或委托其他监理人员,按3.5款的商定或确定的权力的事项有:有权叫停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施工项目及督促施工安全。3.3施工现场管理方式现场管理方式的约定:无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承包人除完成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的任务和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外,还应完成的工作和履行的其他义务:/4.2分包4.2.2下列工程或工作,可由承包人分包给第三人:无4.3不利物质条件4.3.1不利物质条件包括:无5材料和工程设备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1.2承包人应报送监理人审批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供货人、供货时间,并提交质量证明文件。详见合同附件二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2.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见合同附件三。5.2.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交接、运输和保管的约定:无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施工设备使用费的约定:无发包人提供的临时设施:无。7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办理出入施工场地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修建权和承担有关费用的约定:无7.2场内施工道路7.2.1场内施工道路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的约定:无7.2.2发包人和监理人使用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无7.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超大件和超重件场外运输的申请和所需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费的约定:无8测量放线8.1施工控制网8.1.1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时间约定无。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施工控制网的时间约定:无。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1.1发包人应履行的安全职责:发包人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应戴安全帽。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2.1承包人应履行的安全职责: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戴安全帽,对施工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承包人编制的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的时间:2022年11月23日前。9.2.2未包括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内的特殊作业环境和有关费用的约定特殊作业环境是指:无9.3治安保卫9.3.1现场建立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的协作约定:无9.4环境保护9.4.1环保工作内容的约定:无10进度计划10.1合同进度计划承包人编制详细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内容、编制时间,报送监理人的时间约定:2022年11月23日前11开工和竣工11.1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异常恶劣气候条件是指:无11.2承包人的工期延误由于承包人违约造成工期延误时,承包人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无11.3工期提前承包人提前竣工,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奖金的计算方法:无12暂停施工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承包人应承担除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1)至(4)以外的其他责任的约定:无13工程质量13.1工程质量要求13.1.1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约定:达到合格标准13.2承包人的质量管理13.2.1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的时间约定:2022年11月23日前13.3监理人的质量检查监理人对工程部位及其施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地点的约定:无14工程质量检测14.1工程质量检测费用工程质量检测费用的约定:由发包方支付14.2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14.2.1由承包人对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和工程试验和检验的种类、项目有:/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种类、项目无15变更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变更的范围和内容的约定:1、招标工程量清单没有的2、施工图纸没有的15.2变更程序15.2.2变更估价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供变更报价书的时间,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更计价的时间约定:10天15.3变更的计价原则变更计价原则的约定:按现行计价办法计价,主要材料按怀化地区2022年第一期材料价格执行。怀化地区2022年第一期没有的材料价格按甲方、监理方、施工方三方签证价格执行。15.4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5.4.2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缩短了工期或者提高了经济效益的,发包人给予承包人奖励的计算方法:无15.5暂估价15.5.1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和专业工程实行招标时,发包人和承包人权利义务的约定: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无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无15.5.3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不实行招标的估价原则的约定:无16价格调整及结算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价格调整方式,调整原则、计算方法的约定:1、套用《文物建筑保护工程预算定额(南方地区)》(WWT0084-2017)定额的子目人工工资按150元/工日计算,套用其他定额的人工工资按现行建设工程计价规范及相应规定计算。在施工期内人工资发生政策性调整的,人工资相应进行调整。2、材料价格调整约定:施工期间,承包人投标报价中的主材预算价格如与工程实际预算价格不符,单项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涨降幅度在±3%及以上者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三方签证认可,结算时按三方签证价格进行结算,并按相关规定足额取费。16.2结算1、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单价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单价执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量变价不变。工程量以竣工图和按相关建设程序确认的现场签证资料按实结算。2、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允许调整合同价格,无论工程量偏差的大小,调整综合单价。3、变更范围:设计变更、甲方要求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工程量清单数量的增减,总造价的调整为:清单定额计量规范规定计算为准并按相关规定取费,工程量按实结算。4、综合单价的调整具体如下:(1)原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有错误的,以核定的实际工程量为准,其综合单价按照现行计价规则计算;(2)当分部分项工程量变化后,无论其调增量大小,其综合单价按照原综合单价确定;(3)工程量清单漏项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增项目时(即原招标清单中无此项综合单价项目),则按清单定额计量规范规定按实计算,取费率、人工工资及材料价格按投标报价书确定,没有的按怀化地区2022年第五期材料价格及甲方、监理方、施工方三方签证价格确定;(4)当分部分项工程量变更后调减的工程量以及因设计变更被取消的项目,其综合单价应按照原综合单价确定;17计价、计量与支付17.1计价17.1.3本工程采用计价方式的约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固定单价,量变价不变。17.2计量17.2.3本工程计量周期:按进度计量17.3预付款17.3.1预付款(1)预付款的额度:/。(2)预付款的预付办法:/。17.3.2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的约定:无17.3.3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预付款扣回办法的约定:无。17.4工程进度付款:本工程按进度支付工程款17.4.1进度付款1、正式开工15天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进度款;完成总工程量80%时,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后经甲方、监理、设计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评审后支付达结算评审价款的97%,预留结算评审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过后无质量安全,支付质量保证金。17.4.2进度付款申请单工程进度付款申请单的内容和报送份数的约定:无17.4.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无政府投资项目进度付款的约定:收到承包人的发票后15天内支付。17.5质量保证金17.5.1质量保修保证方式的约定:无17.5.2实行质量保证金17.5.2.1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办法:扣留结算审计金额的3%17.6竣工结算17.6.1竣工结算编制、审查、审定时限的约定:15天内17.6.2竣工付款申请单的内容为:无向监理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份数无向监理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时间:无17.7最终结清17.7.1最终结清申请单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时间和份数:无18竣工验收18.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内容和份数的约定:无18.2验收18.2.5实际竣工验收日期的填写约定:无18.3施工期运行18.3.1需要在施工期运行的工程或工程设备的项目名称,要求验收时间,交付运行条件的约定:无18.4试运行18.4.1试运行的工程或工程设备名称,试运行的方案,试运行时间和试运行费用的约定:无18.5竣工清场竣工清场的约定:无18.6施工队伍施工人员、设备撤离施工场地的约定:无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9.1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缺陷责任期的约定:竣工验收合格日算起,365天后止。19.2保修责任本工程的保修范围:施工范围。保修期限和责任:365天。20保险和担保20.1保险本工程的投保内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的约定:(1)由承包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名义投保的:无(2)由发包人投保的:无(3)由承包人投保的:无(4)以其他形式投保的:无20.1.1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20.1.1.1保险凭证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各项保险生效的证据和保险单副本的时间约定:无20.2施工承包合同担保20.2.1施工承包合同担保的形式,担保人、担保的主要条款和内容、担保期限、担保金额的约定:无20.2.2承包人的履约担保:无21不可抗力21.1不可抗力的确认21.1.1不可抗力是指:无21.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21.3.1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责任承担原则的约定:无22.争议的解决22.1争议的解决方式争议经协商,委托检测、鉴定、审核、申请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或不委托检测、鉴定、审核,也不申请调解的,采取下列方式中一种(1)向辰溪县仲裁庭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3补充条款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扩红旧址修缮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