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绿化养护采购合同公告(浙江松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



一、合同编号:11NMB1N7600820232201 

二、合同名称:浙江松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成区范围内绿化养护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浙金丽招2023144号 
四、项目名称:浙江松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成区范围内绿化养护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浙江松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青云路208-1号
   联系方式:17757051936 
   供应商(乙方):丽水市草木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明山街道吴垵村197号 
   联系方式:1375427082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浙江松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成区范围内绿化养护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28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一年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128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0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3-2024绿化养护合同.pdf

2023-2024绿化养护合同.pdf

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浙江松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成区范围内绿化养护项目甲方:浙江松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乙方:丽水市草木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签订地:浙江松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楼会议室2023年10月7日签订日期:政府采购合同甲方:浙江松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乙方:丽水市草木市政园林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作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一、养护期限、养护价格及支付方式1、养护期限:养护期为一年,合同期限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1且。如乙方在同一年度考核中连续两个月考核分在70以下或累计月考核分2次在70分以下,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重新招标。如绿地日常养护进行市场化改革,甲方有权停止养护任务,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自主承担该项风险。乙方签订合同后未按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养护管理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养护价格及支付方式:本合同总价为:壹佰贰拾捌万捌仟元(¥:1288000.00元);其中,公共绿地养护面积共467456m、行道树4323株,绿化养护费按平均元/m(棵)·年计算(以上费用含:人工、机械、设备;责任范围内的苗木补植、农药、肥料、涂白等生产材料;水费、电费、管理、税金、保险等所有相关费用)。绿化养护费用每3个月结算支付一次,实际支付金额根据甲方考核结果确定。乙方收款前应向甲方提供正式税务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并凭发票付款。、绿化养护范围、作业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三、双方责任和义务1、甲方责任a、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b、在日常巡查或检查时发现有不符合《松阳县工业园区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相关规定的,以“整改通知单”的形式书面通知乙方。c、及时为乙方办理结算,按时支付应付费用,不无故拖欠养护费。1d、有权对不服从工作安排,工作成效差的绿化养护项目组管理团队和工作人员提出更换。同时甲方有权视作业情况要求乙方增加工作人员。2、乙方责任a、认真按招标文件约定的绿化养护标准进行养护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b、乙方需对甲方下发的《整改通知单》中的相关情况,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及时整改。C、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尤其是加强安全教育,并为人员办理相关保险,统一着装,要求有反光标志。做到工完场清,文明作业。d、为保证管理到位,乙方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做好日常养护记录,建立绿化养护档案,有紧急情况确保随叫随到。四、安全责任1、乙方在养护管理工作中造成的各种安全事故和用工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甲方不负责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2、在乙方养护管理期间如有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对造成树木、绿化等养护范围的设备设施损失的,乙方应在最短的时间内负责按甲方要求补种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甲方不负责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如以上事故有赔偿款到甲方的,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补种,经甲方验收通过后,乙方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支付已到甲方账户的赔偿款。3、乙方要认真做好养护管理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和日常管理工作,若有树木、草坪或其它物品被破坏或偷盗的,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补种并承担所有费用。4、乙方在养护管理工作中,不能动用甲方的消防设施,若乙方私自动用甲方的消防设施,甲方或有管辖权的单位均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五、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1、合同期满,养护质量不能满足移交接养要求的,乙方无条件在15日之内完成整改,完成移交接养手续,合同期满至移交接养手续完成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移交接养,甲方可扣除剩余未支付一切费用和合同履约保证金,现状移交接养。2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的因素,双方协商以补充合同方式解决。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至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七、争议的解决本合同为政府采购合同,在发生乙方提供的服务等问题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并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合同签约地选择仲裁的途径解决,也可直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八、履约保证金退还合同金额的2.5%为履约保证金,乙方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约定并经验收合格的,待履约期满后由乙方向甲方申请退还,甲方将以电汇、转账或退还银行保函的形式予以无息退还。乙方在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时,应开具保证金收据。九、其它事项1、甲方应根据乙方事先通知的作业计划,安排专门人员协调解决水电等配套工作。2、由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3、乙方应加强作业工人安全培训和管理等相关工作,作业工人在养护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概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为养护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4、乙方在中标后30个工作日内,必须在甲方当地租赁办公场所,并在工商和税务部门注册成立分公司并在松阳纳税。5、乙方必须按照现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绿化养护工人的工资等,如若出现工资拖欠问题,乙方应主动立即积极解决问题。甲方有权调用本应支付给中标人的绿化养护费用,用于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及擎生的问题,乙方应同时放弃提出质疑和异议的权利并对此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承担所有责任。6、绿化养护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600元/年.人必须缴纳,所用车辆按要求进行保险。7、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3有同等效力。8、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两份),双方各执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合同附件:附件一:《松阳县工业园区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附件二:安全生产责任合同附件三:松阳县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合同丽水市草发包人:浙江松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承包人:丽水市草木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公章)(公罩)公管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经(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331102MA2A0QJQ4L331地址:松阳县西屏街道青云路208-1号地址:莲都区南明山街道吴按村197号邮政编码:323402邮政编码:3230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22311.27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周伟健电话:0578-8802085话:0578-2132779电话:0578-2132779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28980250@qq.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丽水莲都支行账号:账号:33060601201000142764附件一:《松阳县工业园区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一、养护管理范围及内容松阳县工业园区绿地范围内绿化养护、绿地卫生保洁、配套设施维护、环境秩序维持等。二、考核项目考核项目包括绿化养护范围内绿植的养护质量、环境卫生管理、养护队伍人员配备及在岗管理、秩序管理和安全生产情况、养护台帐等。三、养护管理的考核办法由浙江松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招标需求和本考核办法,采用定期考核、巡查考核、社会监管考评相结合的综合考评办法进行考核,并及时通报考核结果。1.定期考核:每月由管委会分管领导、考核人员及绿化养护单位相关人员按实际养护情况对照百分考核细则现场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现场打分、现场照相、现场指正等方式及时记录、打分、每月组织一次养护区域现场的检查打分,出现问题及时上传下达,通知绿化养护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并作为打分依据。2.巡查考核:平时由管委会绿化管理人员到各绿地进行巡查,出现问题及时通知绿化养护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并作为打分依据。3.社会监督考评:根据群众信访或举报、领导的点名批评、媒体曝光等实际情况来考核。因养护管理不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根据实际情况作扣分处理。四、绿化养护单位管理要求1.绿化养护单位须建立健全每日巡查制度,每天由绿化绿化养护单位对绿地进行巡查,并做好每日巡查记录。发现绿化设施损坏,应在24小时内上报管委会。发现绿地内有违章搭建、种菜、乱堆乱放及其它破坏绿化等现象,必须当场制正并上报管委会。如绿地被开挖(无有效的开挖批准文件)或者非法侵占,绿化养护单位未及时发现的(未上报视为未发现),而造成的苗木缺损、死亡等一切后果由绿化养护单位承担,每次扣款1000元,并从当月考核分中一次性扣2分/次;发现苗木遭到人为或交通事故损坏的,绿化养护单位未及时发现的(未上报视为未发现),每次扣款500元并从当月考核分中一次性扣1分/次。如遇第三方开挖,应主动检查其开挖批准文件,并跟踪其开挖活动,避免绿植缺损2、管委会发现绿化保洁问题,要求整改,绿化养护单位接到通知,48小时内未落实整改的,每次扣款500元,并从当月考核分中一次性扣2分/次;3、被群众信访或举报、领导点名批评、媒体曝光的,因养护管理不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每次分别扣款500元、1000元、3000元,并从当月考核分中一次性分别扣1分/次、2分/次、5分/次。4、绿化养护单位应积极配合管委会的工作,服从管委会管理要求。若绿化养护单5位不能积极配合管委会的工作,不服从整改要求,先予以书面警告,仍达不到要求的,第一次扣养护费500元,并从当月考核分中扣1分,第二次1000元,并从当月考核分中扣2分,第三次3000元,并从当月考核分中扣5分,若仍不整改将终止其养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养单位承担。5、管委会将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绿化养护单位的日常养护巡查记录,如无人出勤或记录不完善、不真实的,第一次将扣除绿化养护费500元,第二次1000元,第三次3000元。若仍不整改将终止其养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养单位承担。6.绿化养护人员到位,统一着装。6.1绿化养护单位应配足绿化养护人员。人员名单和联系方法及保险单要报管委会备案。如养护人员配备数量不符的,第一次扣除养护费1000元,第二次扣除养护费2000元,第三次扣除养护费3000元,若养护人员5次(含第5次)以上不到位导致养护工作不能有效开展,管委会将终止其养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绿化养护单位承担。6.2为便于管理,养护人员工作时须穿戴印有明显公司标识的统一服装,涉及到道路绿地养护的人员须穿反光背心,如日常检查中发现养护人员未按照统一着装的养护人员作缺勤处理。7.绿化养护单位必须配备与绿地管护相应的机械设备(剪草机、绿禽修剪机、喷药设备等)。草坪、绿筋机械化修剪率达90%,病虫害防治机械化利用率达90%以上,绿化灌溉、运输机械化作业达100%。8.因绿化养护单位疏于管理,养护工作不力,造成养护标段内苗木死亡、病虫害疫情暴发、景观被破坏等,管委会将视情况给予扣分并扣除绿化养护费1000至3000元。9.绿化养护单位应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如果在日常生产活动中发现绿化养护单位存在安全隐患,管委会有权要求停止生产活动进行整改。如有不服从整改要求的将依据第4条处理。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则取消绿化养护单位养护资格。10.绿化养护单位项目负责人每季度根据养护情况,作一次书面总结。上报每季度养护作业和下季度养护工作计划。所有的上报材料必须用A4纸打印。11.考核总分为100分。以月考核为单位,每月一次。月得分80分以上为合格,月绿化养护费全额拨付;70-80分(含70分)为基本合格;80分以下每少1分扣月养护费1%;70分以下为不合格,70分以下每少1分扣月绿化养护费5%。连续两个月考核分在70以下或累计月考核分2次在70分以下,管委会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重新招标。五、本考核验收办法,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最终解释权属浙江松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6附件二:安全生产责任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的法规、条例和规定,为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下简称甲方)与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安全生产责任合同。第一条本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目标是:1.消灭重大和一般质量事故;2.消灭人身重伤和死亡事故。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建设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施工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谁管生产、谁管安全”,做到时时、事事、处处讲安全;3.双方都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发现对方在施工作业中,有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5.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有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三条甲方的义务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适时布置任务。2.对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进行指导、服务、督促、检查。3.帮助乙方总结安全生产经验并及时进行推广。4.定期召集乙方有关部门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交流情况,析问题,布置工作。第四条乙方的义务1.项目经理应对本工程的安全及事故负总责,并接受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本项目有关工作的安全管理。7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制订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做到有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督促按规范进行安全操作,确保安全生产。3.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活动,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增强安全意识。做到驻地防火、防盗、安全用电,在施工现场中,要佩戴安全帽等防护用品。4.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必须督促班组及时整改。5.发生一般、重大质量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6.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认真执行《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7.对各施工点安全生产经常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确保安全。8.严格执行投标书中所有安全生产承诺的内容。第五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对各自承担的义务负责,如有违反,造成事故者,按管理权限追究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自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竣工后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本工程施工合同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发区管文第八条本合同里双方各执送交双方监督单位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322310.27签订日期:203年10月27日8附件三:松阳县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合同工程项目名称:发包单位名称(甲方):承包单位名称(乙方):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廉政建设,规范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实现优质工程和廉政工程,经双方商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第一条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市场经营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二)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承包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就工程造价(款)、材料供应、工程量变更、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等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不得在工程款支付、工程量测量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在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向乙方索要或接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要求或暗示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六)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利用职权向9乙方推销或指定使用建筑材料、施工设备和服务活动。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及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其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由松阳县纪委(监察局)负责监督执行。第五条违约责任(一)甲、乙双方如有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行为的,根据《松阳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三)乙方如将部分辅助项目分包的,乙方有责任向分包单位交待本合同的具体内容,并严格执行本合同之规定,分包单位如有违反上述责任行为的,乙方将承担连带责任。第六条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七条本合同的有效期至主合同履行结束时止。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监督单位一份。管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ETH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023.10.27地址:松阳县西屏街道青云路208-1号地址:莲都区南明山街道吴按村197号电话:0578-8802085电话:0578-2132779签订日期:2年月月27日10松阳县工业园区绿化养护考核办法(年月第次考核)项目考核标准考核评定办法扣分扣绿化养护费备注共性部分2.按要求配备养护人员发现少一人扣2分;发现因人员缺少而造成养护质量下降造成投诉的,当月养护考核不合格。3.做好管养工作台帐,每月汇总一次。工作台帐没及时记录、未及时完成的,发现一次扣2分;工作台帐内容不完善、不详细的扣2分。1.工作时间必须穿着工作服(安全背心)未穿工作服(安全背心),发现一人次扣0.5分。4.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道路边施工时,按要求放置指示牌;上树作业时需要系安全带及佩戴安全帽;做好安全生产台帐。道路边施工未按要求放置指示牌,扣2分/次;上树作业未系安全带或佩戴安全帽,扣2分/人;发生安全事故的扣5分/月,未做好安全生产台帐的,扣3分/月。5.上班时间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的,如玩手机、闲聊、喝酒、打牌、中途离岗等每人扣2分,并直接扣除当月服务费100元/次。绿化养护质量标准行道树养护1.行道树生长态势良好,无明显枯枝。树穴杂草清理及时,无杂物;树穴每年松2次以上。清运多余土1次,保持表土低于侧石5cm。明显枯枝扣1分/处,有杂草扣0.5分/处;有杂物扣0.5分/处;没有及时做好树穴的松土及清运工作扣1分/株;树穴裸露的扣1分/株。行道树养护2.行道树及时扶正,倾斜度不超过10度行道树倾斜度超过10度扣0.5分/株。行道树养护3.及时做好行道树抹芽(每年1-2次以上)、整枝(每年1次以上)未及时做好行道树抹芽、整枝,扣0.5/处。乔灌木及地被1.乔木无死株、缺株、无枯枝业主巡查后发现有问题的,发整改通知书告知被整改单位需落实的合理整改意见、具体要求、完成期限等,未在时限内按要求及时妥善整改的,每处扣1分。乔灌木及地被2.绿禽、色块无死株、缺株,及时修剪促其分枝,保持全株枝叶丰满整齐,棱角分明线条清晰,符合设计、景观要求。业主巡查后发现有问题的,发整改通知书告知被整改单位需落实的合理整改意见、具体要求、完成期限等,未在时限内按要求及时妥善整改的,每处扣1分。乔灌木及地被3.地被、草坪生长良好,无明显杂草,边缘线清晰,草坪修剪高度不超过6厘米。业主巡查后发现有问题的,发整改通知书告知被整改单位需落实的合理整改意见、具体要求、完成期限等,未在时限内按要求及时妥善整改的,每处扣1分。其他4.绿地中的乔木树穴要及时松土、清理杂草杂物。未及时松土扣0.5分/处;未清理杂草杂物扣0.5分/处。其他5.病虫害防治及时、有效。有明显病虫害,未及时有效地防治每处扣0.5分;病虫危害严重的当月养护考核不及格。三清洁卫生标准及设施维护2.树木无绑扎物、无挂物、架线现象。绿地内无晾衣物、谷物等现象。发现绑扎物、挂件、架线一处扣0.5分;发现有晾晒衣物、谷物等杂物的,处理扣0.5分。1.公共绿地无明显纸屑、果壳、杂物。发现纸屑、果壳、杂物一处扣0.5分。3.生产垃圾及时清运。未及时清运扣5分/次。4.养护绿地内边沟环境卫生整洁,无废弃物和垃圾、无水草和漂浮物。发现废弃物、垃圾、水草和漂浮物一处扣0.5分。四每季度按植物生长所需施肥不按时、按需施肥的扣2分,如过了施肥期没有施肥的,扣10分。五做好夏季抗旱、冬季防冻工作视情况而定,情扣分。六做好浇水工作视情况而定,情扣分。七做好承包范围内的其他工作视情况而定,情扣分。12八八八八135、管委会将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绿化养护单位的日常养护巡查记录,如无人出勤或记录不完善、不真实的,第一次将扣除绿化养护费500元,第二次1000元,第三次3000元。若仍不整改将终止其养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养单位承担。6.绿化养护单位应配足绿化养护人员。人员名单和联系方法及保险单要报管委会备案。如养护人员配备数量不符的,第一次扣除养护费1000元,第二次扣除养护费2000元,第三次扣除养护费3000元,若养护人员5次(含第5次)以上不到位导致养护工作不能有效开展,管委会将终止其养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绿化养护单位承担。二次1000元,并从当月考核分中扣2分,第三次3000元,并从当月考核分中扣5分,若仍不整改将终止其养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养单位承担。7.因绿化养护单位疏于管理,养护工作不力,造成养护标段内苗木死亡、病虫害疫情暴发、景观被破坏等,管委会将视情况给予扣分并扣除绿化养护费1000至3000元。8.绿化养护单位应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如果在日常生产活动中发现绿化养护单位存在安全隐患,管委会有权要求停止生产活动进行整改。如有不服从整改要求的将依据第4条处理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则取消绿化养护单位养护资格。九总扣分及应扣绿化养护费总扣分及应扣绿化养护费14本月扣分:本月得分:本月应扣绿化养护费元(扣除%)本月应扣款总额:元本月实际付款:元考核组人员:考核组人员:考核组人员:考核组人员:考核组人员:考核总分为100分。以月考核为单位,每月一次。月得分80分以上为合格,月绿化养护费全额拨付;70-80分(含70分)为基本合格;80分以下每少1分扣月养护费1%;70分以下为不合格,70分以下每少1分扣月绿化养护费5%。连续两个月考核分在70以下或累计月考核分2次在70分以下,管委会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重新招标。1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养护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