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打印机 打印机采购合同公告(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3)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激光打印机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ZYB20231030
二、合同名称:购销合同
三、项目编号:A02021003
四、项目名称:激光打印机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
2、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华家湾行政办公区
3、联系方式:18971895115
4、供应商(乙方):恩施州华誉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5、地址:恩施市舞阳大毛街一巷11号
6、联系方式:8211316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打印机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0000台
4、主要标的单价:2070.0000元
5、合同金额:0.207(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03日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00-2023-01852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10-3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11-01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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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机合同.pdf
购销合同甲方: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乙方:恩施州华誉网络工程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购买打印机事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一、产品名称、数量、金额名称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打印机奔图P3305DN台120702070合计合计2070二、交货方式及交货时间乙方负责承担货物的运输风险及费用,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将合同项下货物根据甲方需求时间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三、验收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当场验收,对不符合规定的,应于收到货物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由乙方在收到异议之日起7日内更换完毕。四、产品质量及售后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货物是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售后应严格执行相关产品的行业标准。五、未尽事宜的处理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对本合同的修改或更订必须经双方协商确定。六、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恩施法蒸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乙方:恩施州华誉网络工程有限公司代表:代表:日期:日期:2023、10.30670.3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激光打印机 打印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