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检验服务 血清维生素A C-反应蛋白 血清铁蛋白 血清锌 血清总胆固醇 血清采购合同公告(昭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
昭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合同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 昭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供应商名称: 新疆金域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 昭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 2511101000006928242
五、合同编号: 11N4583056312023154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产品质量检验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
56250
5625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昭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 托娜
联系电话: 18997576787
传真: /
地址: 昭苏县健康街177号
2、运维公司名称: 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 400-881-7190
传真: 0571-28215512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2023学生营养学协议昭苏疾控.pdf
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项目委托检验协议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邮编:,传真: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乙方:新疆金域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湛文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05号邮编:830000,传真:联系人:刘泽华,联系电话:18599052052电子邮箱地址:xj-liuzehua@kingmed.com.c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第1页共12页上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展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项目检测等合同约定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协议,以兹双方遵守:一、合作内容1.1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开展的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项目送检样本提供检测服务、出具检测报告,甲方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检测服务费。1.2具体的检测项目、要求及方法等服务需求详见附件一《项目检测需求表》。二、合作期限本协议有效期自2023年10月7日起至2024年10月6日止。三、甲方的权利义务3.1甲方及其指定医疗机构(详见附件二)应具有开展本项目的合法合规资质(包括但不限于已取得研究参与者的书面知情同意、伦理审批、人类遗传审批、备案等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及履约能力,承担本项目送交乙方前的所有合法合规义务及责任,如有违反,造成损失乙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侵权赔偿等),应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及其指定医疗机构对委托项目的合法合规性、安全性、真实性、科学性负责。3.2甲方及其指定医疗机构(详见附件二《甲方指定医疗机构清单》)负责送检样本的采样、制备、收集及检测前的正确保存,确保随附申请单等随附文件信息的准确、完整、真实,对样本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样本信息与随附文件信息相符,保证送检标本质量符合检测要求。甲方对其指定医疗机构本协议履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3.3甲方及其指定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布置相关工作,要求在血样采集和处理、血样保存和运输、在线网站使用等方面按照乙方的要求实施。乙方工作人员应与甲方及其指定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签字或盖章以确认标本交接、耗第2页共12页材交接、结算票据等其他单据的签收,若甲方或甲方指定医疗机构各采样点工作人员拒签的,则乙方有权拒绝收取该标本或乙方可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所出具签收文件内容,产生的所有责任及风险由甲方承担。3.4为确保检测样本质量符合检测要求,甲方及其指定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应在至少在送检样本前提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告知乙方标本收取时间、地点、数量,以便乙方提前做好检验准备,避免报告延误。3.5因各采样点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存在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连带责任。3.6在协议期间,为确保项目检测质量和检测统一性,甲方不得和任何第三方就本协议涉及的项目范围进行合作。3.7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检测结果,仅限本协议约定目的使用,不作为临床诊断的直接依据,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及纠纷,由甲方承担。3.8乙方出具的检验报告为一整体。甲方及其指定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将乙方出具的检验报告中的部分数据或内容进行转录加工等导致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予以赔偿。3.9甲方及其指定医疗机构应依法依规履行知情告知义务,检验项目需要受检者知情同意的,甲方承诺其已使用符合医学伦理要求的知情同意书以充分保证受检者知情、同意。3.10乙方向合同首部甲方指定的联系人提供下载端口的登录账号及密码,甲方及其指定医疗机构应确保获得研究参与者相关知情同意文件,确保甲方及其指定联系人获取检测数据、报告合法性。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自助查询系统的登陆账号及密码,并应妥善保管乙方上述提供的账号及密码,使用甲方账号密码登录乙方查询系统的均视为甲方行为,相应责任均由甲方承担。第3页共12页四、乙方的权利义务4.1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耗材和物流方案及运输。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后,甲方提出耗材需求后20个工作日内乙方根据甲方耗材需求将耗材发至甲方指定的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的指定接收人应在耗材到达后1小时内予以签收并出具其签字或盖章的签收单(如逾期未回复则视为甲方确认无误),则视为乙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合格的全部耗材。4.2乙方根据甲方发出的提供上门收样的服务指令提供上门收样服务。4.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各采样点标本收取的联系人电话,方便甲方各采样点进行标本收取的预约。由乙方工作人员核对样本和申请单等随附单据,检查外观及数量并符合合格要求后送至乙方实验室进行检测。4.4乙方保证按国家检验规范及本协议附件一要求进行操作,并对送检标本的检测报告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技术的局限性及非因乙方原因导致检验报告错误,乙方不承担责任。4.5乙方在收到标本后,22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检测,检测后1周内出具电子检测报告单,并供给甲方下载端口以便打印报告单和提供EXCEL格式数据表。4.6乙方不承担因为甲方或各采样点原因导致的标本检测结果与实际采样对象对应不上的责任。4.7检测完成后,如有剩余样本,乙方有权自行处置检测样本,乙方负责在规定条件下保存10天后作为医疗废物处理,并且甲方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存期限内提出,逾期视为甲方无异议。4.8乙方为甲方开具等额合法发票,相关税费由乙方依据国家规定自行缴纳。4.9乙方具备完成本项目标本检测的能力。乙方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科学性负责。4.10乙方接受甲方的监督,乙方对甲方承担检测质量的责任。如因标本申请单第4页共12页信息填写错误、不完整或标本保存不符合要求等非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检测结果错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4.11乙方不负责数据统计分析,不承担检测结果是否符合甲方项目预期的风险及责任。五、结算方式及时间5.1项目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伍万陆仟贰佰伍拾元(大写)整56250元(小写元),前述费用包括耗材、运输、检验等乙方履行协议所需的全部费用。预算总额以甲方每个监测点360人份标本计算,如监测点标本数量不足360份,按照360人份计算,若超过360人份,超出的费用按照每样本元再另行结算。5.2甲方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以转账方式将项目总费用的100%(即伍万陆仟贰佰伍拾元大写整56250元小写元)汇入乙方指定账户,支付时间以合同费用到达乙方账户为准;合同尾款据实结算。本合同总额发票在样本检测完1周内由乙方开具并送达甲方,甲方应在乙方发票开具之日起2周内以转账方式将尾款汇入乙方以下账户。乙方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新疆金域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支行营业部账号:650501616650000003515.3费用支付时间以账款到达乙方账户时间为准。甲方未按规定期限内将服务费用汇入乙方指定账户的,乙方有权中止提供服务,因乙方中止服务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5.4双方业务往来以对公账号为准,甲方不得以现金、转账等任何方式将检验费支付到乙方员工等非乙方账户,否则,甲方承担不利后果,乙方仍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经乙方书面盖章确认,乙方的代理人无权代表乙方作任第5页共12页何有关放弃、减免费用、降低合作扣率等承诺。5.5、乙方定期或不定期以(包括不限于)电子邮件、快递等任一形式发送对账单到甲方指定地址、联系人(甲方联系人:邮箱:,电话:,),甲方应在5日内以相同形式回复;未回复者,视为甲方确认对账单的内容。六.不可抗力6.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火灾、地震、洪水、疫情等。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须在事故发生后立即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5天内将事故发生地相关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邮寄另一方为证。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60)天以上,双方就继续履行合同还是终止履行合同另行协商。不可抗力发生后,各方应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6.3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责任不能免除。七.违约责任:7.1如果本协议内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执行,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7.2甲方未按5.2款约定期限向乙方账户汇款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应付金额0.35%/日的违约金,但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延期支付的除外。任一笔款项逾期达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已经收取的费用不予以返还、未结费用,甲方应日内完成尾款付款。7.3若甲方及其指定医疗机构不具备合作项目所应具备的合法合规文件、履约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检验申请单、研究参与者知情同意文件、相关伦第6页共12页理委员会审批同意文件、人类遗传办等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文件(如需)等),则须向乙方支付万元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或责任,甲方应予以补足。7.4本协议的签署,不视为乙方授权甲方以任何目的使用乙方的商标、标识、名称等,甲方及其指定医疗机构应维护乙方商业信誉、品牌形象,不得作出任何有损乙方品牌、商标、商誉等事宜。非经乙方另行事先书面同意,甲方及其指定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乙方名称、商标等乙方标识,包括但不限于基于宣传、推广、销售等形式。若乙方另行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使用乙方品牌、标识的,甲方及其指定医疗机构应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乙方授权范围内规范使用。如甲方违反上述任一约定,须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次,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7.5本协议生效后,如甲方需提前终止本协议的,必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额的%作为违约金。7.6任一方未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的,即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一切损失,包括守约方为维权支出的合理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费用,并支付总金额10%的违约金。八、通知及送达8.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之间的所有通讯往来均应按照本协议首部载明的联系方式进行。如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文件,则以邮件进入收件方指定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即视为已送达;若为邮寄方式送达文件(包括特快专递),则按收件方签收或拒绝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使用多种信息传递/送达方式的,以信息最快到达的时间为送达日。因收件方所提供通讯地址有误、送达地址等收件信息变更未及时告知对方、收件方本人或其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等,由此产生的责第7页共12页任均由变更方/提供方自身承担。8.2协议有效期内,任一方的名称、地址、指定的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发生变更的,应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按变更前的方式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未履行通知义务一方承担不利后果。九.争议的解决:未尽事宜及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由双方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未果,任何一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责任承担及权利保证:10.1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各方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如任何一方违约侵害对方权益的或致使对方遭受第三方追诉的,违约一方承担由此给对方及第三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0.2未经一方书面许可,他方不应使用该方名称、标识进行各种形式的宣传。10.3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及各自方所有参与、接触、管理等本项目的相关人员,在本协议、相关合同洽谈、履行过程中,接收方所获得披露方或其关联公司的未公开的企业资料、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商业机密等保密信息及本协议合作内容、合作事项、合作模式等合作事宜等一切非公开的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法规及政府相关部门合法要求披露外,未经披露方书面同意,接收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作于他用,否则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的保密内容成为公开信息之日或双方确认的解密之日止。十一.本协议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均签字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十二.本协议签订后,如需修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未经协商第8页共12页擅自变更行为无效。补充协议生效条件与本协议生效条件一致。十三.本协议附件一《项目检测需求表》、附件三《信息保护政策》、附件四《廉洁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四.禁止将合作期间任何数据转移至境外,如确有必要或允许境外机构/个人访问该数据,则应依法依规履行相应的审批(备案),否则,由违约方承担责。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乙方:新疆金域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第9页共12页附件一《项目检测需求表》项目名称项目单价人数合计金额血清维生素A3236011520血清25羟基维生素D6336022680C-反应蛋白93603240血清铁蛋白4336015480血清锌4.753601710血清总胆固醇2360720血清甘油三脂2.5360900合计金额合计金额合计金额56250附件二《甲方指定医疗机构清单》序号医疗机构名称地址标本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备注附件三信息保护政策1、甲乙双方深知个人信息等受监管数据全力安全保护的重要性,各方应当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任何一方应采取妥善的安全保护措施保护相关受监管数据、避免泄露,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责任均由过错方承担,且向守约方赔偿因此产生的损失。一方因履行本协议之目的交付、传输给第10页共12页另一方的个人信息、数据等,接收方及其工作人员应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保护及处理。否则,违规方应承担因此导致的受检者个人信息泄露产生的相关责任及损失,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应赔偿另一方损失。且上述所涉及的受监管数据,除合作目的外,不得作于他用,否则属于严重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及关联协议,且违约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责任及纠纷。2、甲方及其指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研究参与者的告知及取得研究受试者的同意义务,并应当依法依规保护受检者的个人信息,提供给乙方的受检者信息应进行匿名化处理或依法取得受检者同意,同意乙方按本协议约定之目的合法使用处理个人信息。若乙方需要履行其他向研究参与者告知及取得同意义务的,甲方及其指定医疗机构应当予以协助。乙方若涉及处理个人信息的,应进行相应信息安全措施。3、乙方及相关服务方,可以为了履行协议之目的存储或以其他方式处理甲方、甲方人员、甲方指定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和业务联络信息,例如姓名、办公电话、地址、邮箱和用户ID。如就前述处理需通知个人或取得其同意之必要,甲方及其采样点将通知并取得该个人之同意。4、履行协议期间,一方从另一方知悉的关于另一方的经营信息、检验技术信息、受检者个人信息及医疗信息数据等一切非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及合法处理义务。如因国家行政机关要求提供保密资料,或双方对任何与本协议相关的仲裁、诉讼、鉴定、及指控等表达诉求、进行答复、抗辩时,可使用保密资料,不视为违约。第11页共12页附件四,廉洁协议甲方:乙方:新疆金域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反商业贿赂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保持廉洁自律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发生,双方约定如下: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在协议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三、乙方及工作人员不得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实施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商业贿赂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馈赠现金和实物等,不会实施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行为。四、甲乙双方工作人员不得以私自收费、私自送检等任何方式,实施损害双方或任一方权益的行为。五、任一方如发现另一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应及时提醒纠正,并向另一方的反商业贿赂监督管理门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并对举报相关事项进行保密。乙方的举报邮箱(jubao@kingmed.com.cn),举报电话:,,甲乙双方尊重以匿名方式进行举报,对所有形式的举报将认真对待、妥善处理。六、双方的工作人员在经济活动中行贿或受贿累计额较大,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给国家相应的司法机关处理,双方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处理。甲方:,乙方:盖章:,盖章:第12页共12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产品质量检验服务 血清维生素A C-反应蛋白 血清铁蛋白 血清锌 血清总胆固醇 血清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