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采购合同公告(武汉市洪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武汉市洪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3)
武汉市洪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3年拟接管道路检测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2023年拟接管道路检测
三、项目编号:WHWD-ZC2023-0019-1
四、项目名称:2023年拟接管道路检测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武汉市洪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武汉市洪山区交通运输局)
2、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大道52号
3、联系方式:18163332316
4、供应商(乙方):武汉科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5、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复兴三村凯旋佳园1层6房
6、联系方式:15527696623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3、主要标的数量:/
4、主要标的单价:/
5、合同金额:95(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HSZC202305-1395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08-1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11-03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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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道路检测合同.pdf
项目名称:接管道路检测工程检测合同甲方:武汉市洪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武汉科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本项目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以WHWD-ZC2023-0019-1号谈判文件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评审委员会评定,乙方为成交人。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拟接管道路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测,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如下:a.本合同书b.附件一(相关文件及中标通知书)c.附件二(接管道路的检测服务内容)第二条.道路检测内容及要求2.1检测内容:接管道路混凝土路面钻芯(强度、厚度),沥青砼路面钻芯(厚度、压实度),道路路面平整度,道路路面抗滑性能(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路面平整度检测。2.2检验标准:根据工程设计文件、国家标准、工程检测标准规范、招投标文件及甲方指定项目按行业标准进行检测。2.3检测工期:每条道路的检测工期单独计算。每一条道路从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进场检测开始,乙方需在接到甲方通知进场之日起7天之内完成,并向甲方提交书面检测报告,一式一份及电子档,并经甲方验收通过。2.4试验及检测项目1)路面破损状况调查;2)路面弯沉检测(水泥混凝土板传荷系数);3)路面平整度;4)路面抗滑性能;5)路面各结构层厚度、强度检测(取芯);6)路面工程质量评定。2.5试验及检测依据:1)《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16);2)《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E60-2008);3)《城镇道路施工与验收规范》(CJJ1-2008);4)《城镇道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及验收规程》(DB42/T344-2013);5《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E30-2005);6)《城市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2012);7)《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8)《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G/TF20-2015);9)《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H20-2007);10)心心《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D50-2017);11)《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J073.2-2001);门12)《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15);13)《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GE51-2008);14)设计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第三条.管理形式和主要指标3.1甲方将接管道路检测项目的检测工作委托给乙方,由乙方按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全权负责检测管理。乙方自聘人员,自带设备,自主管理。3.2检测质量、期限及安全生产:该检测项目必须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和期限要求。对于道路检测的各项内容,乙方应当严格按照CJJ1-2008《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标准进行,出具的报告内容真实、依据充分。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达到安全生产,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在实际作业中发生了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4.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监督受乙方检测程序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如乙方检测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规程的要求,有权要求乙方改进、重做或停工。(2)要求所属项目有关方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真实有效的设计文件和数据。(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须的工程名称及相关设计文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准备检测。(4)对乙方的相关资料保密。(5)因相关法律、法规或政府政策原因致使甲方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或继续履行本合同对甲方没有实际意义的,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解除的,甲方可根据乙方实际履行合同的情况支付相应的费用。元4.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对接管道路的各项指标进行抽样检测。按约定时间进行现场检测,并严格按检测规范现场检测,出具正确客观的检测数据。并对检测结论负责。2)甲方通知相关检测后,乙方应当在24小时内做好相应准备,并到达指定地点。(3)乙方按甲方所要求的试验项目和检测项目,按国家现行技术试验规程进行试验和作出检测报告,质量评定执行《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确保抽样检测的公正性、准确性。(4)对抽样检测结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5)对甲方的相关资料保密。(6)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不予支付任何费用。(7)乙方应保证具备提供相关检测的服务资格,并应向甲方提供与本合同检测业务有关的资质文件。乙方应当对甲方如实告知乙方的真实情况,应当向甲方如实告知检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检测结果。若乙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不予支付任何费用。(8)乙方承诺与道路工程的建设、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无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9)在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已经对道路现场进行了全面了解,双方是在完全了解道路环境及条件的情况下签订的本合同。因乙方未能充分查勘、了解前述情况或未能充分估计前述情况所可能产生后果的,乙方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10)乙方确定本项目负责人为:严金玲联系方式:15527696623。项目负责人负责与甲方沟通联络项目相关事宜(11)乙方未按照约定检测依据进行检测、提交的检测成果信息错误、对检测结论判断错误的,乙方应进行更正或免费重新进行检测。因乙方的前述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支付方式5.1洪山区接管道路的相关检测费综合单价按中标通知书(沥青混凝土路面检测:4.81元/m;水泥混凝土路面检测:6.23元/m)执行。最终结算合同总价根据工程量清单据实结算,暂定合同总价为:人民币95.00万元(大写:人民币玖拾伍万元整),最终以甲方确认项目实际工程量为准,但最终累计的结算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暂定总价,超过部分按照本合同的暂定总价执行。检测费包括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接管道路所有检测任务的全部费用及税费。甲方不再向乙方另行支付任何费用。5.2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人民币28.5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伍仟元)),待乙方检测完成并出具正式报告后,乙方向甲方申报当期剩余检测费用,经确认后一个月内向乙方付款。5.3乙方每次申请付款前,应向甲方提供等额的发票,并报送相应款项的检测工程量完成情况的报表资料,且最终累计结算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95.00万元(大写:人民币玖拾伍万元整)。5.4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提供足额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甲方拒绝付款不视为甲方违约行为,直至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发票。5.5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乙方的收款信息:武汉科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91420103783184749Y地址、电话:武汉市江汉区复兴三村凯旋佳园1层6房、13006363768开户行及账号:武汉市建设银行东西湖支行、4200126690805300231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3783184749Y5.6甲方向以上账户付款,即完成本合同项下对乙方付款义务。乙方对上述账户信息的准确性和可用性承担全部责任,若上述账户信息发生任何变化,乙方i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不对乙方未能收到或迟延收到任何款项承担责任。5.7若因乙方违约需承担违约金或者乙方应当承担赔偿金的,甲方可以在支付价款时自行扣除。第六条.违约责任6.1因乙方检测过程中致使任何第三方发生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发生上述损害,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此支付的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等)。6.2乙方未按时完成工作成果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以合同暂定总价为基数,按日0.8%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鉴于每个接管道路的检测工期是单独计算的,故逾期违约金可以累计计算。乙方逾期交付超过三次或累计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同时乙方还应按合同暂定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6.3乙方对于因履行本合同而获取的甲方文件、所知悉的甲方信息等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若乙方违反本规定,则乙方除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违约金的标准为本合同暂定总价的30%。本保密条款持续有效,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6.4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份数、内容要求向甲方提交检测报告,并对其科学性、完整性、正确性、合法性及时效性负责,相关资料文件不涉及对第三方权利的侵害,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与第三方发生纠纷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相关文件未能通过验收的,方应无条件返工直至验收通过。工期不进行相应顺延。乙方对检测报告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6.5因本合同编制的检测报告及相关资料的著作权属甲方所有,除甲方同意外,乙方不能擅自复制、使用或提供给第三方,否则视为侵权。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义务履行完毕后销毁所有甲方提供素材的复制件(包括但不限于物理载体或者电子载体形式存在)。6.6乙方应派出符合相应资质和经验要求的人员参与检测,不得随意变更参,加检测服务工作的人员,如确需变更,应经与甲方协商一致后确定。6.7乙方未按约定提供检测服务,应支付合同暂定总价3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6.8因乙方的原因,在提供检测服务过程中出现乙方应当发现但尚未发现的问题,在甲方被相关部门检查过程中,上述问题被相关部门发现,并对甲方进行处罚的,则甲方在接受处罚后的90日内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合同暂定总价的30%。6.9因乙方原因,在提供检测服务过程中出现乙方应当发现但未发现的问题,致使检测结果出现错误的,甲方发现错误后有权要求乙方返还检测费。第七条.其他约定7.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后本合同履行完毕。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7.2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需加盖双方印章方可生效。7.3本合同执行期间遇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协商处理。7.4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7.5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乙方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签申请,甲方可视乙方提供服务的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双方就续签事宜达成一致的,应重新订立合同或者签订合同期限变更协议。但服务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7.6本合同签订地为武汉市洪山区。7.7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作名称:(印章)名称:印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