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活动器材 健身活动室器材 可调式腹肌板 跑步机 动感单车 三人站综合训练器 室内乒乓球台 室外乒乓球台采购合同公告(滨海县教育局2023)



一、合同编号:JSZC-320922-YCGX-G2023-0015001
二、合同名称:滨海县体育局的新建或改建体育公园3个、2个行政村健身活动器材采购项目滨海县体育局新建改建镇级体育公园3个、2个行政村(社区)健身活动室器材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922-YCGX-G2023-0015
四、项目名称:滨海县体育局的新建或改建体育公园3个、2个行政村健身活动器材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滨海县教育局(机关)
地址:滨海县东坎街道中市路355号

联系方式:13914685031
供应商(乙方):坤顺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武坚工业园区
联系方式:1380525855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室外移动式篮球架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室外移动式篮球架 胜扬JW-8009
联系方式:13805258551
主要标的数量:15
主要标的单价:7720.00元
合同金额:38.9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八年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11-08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11-08 15:55:11
九、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合同.pdf

采购合同(货物)项目编号:BHCGF-2023002项目名称:滨海县体育局的新建或改建体育公园3个、2个行政村健身活动器材采购项目甲方:(买方)滨海县体育局乙方:(卖方)坤顺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滨海县政府采购BHCGF-2023002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等相关说明数量单价金额设备生产厂家1哑铃康林FB36356370022200广州龙康体育用品有限公司2可调式腹肌板康林FB8029615009000广州龙康体育用品有限公司3跑步机康林GT5s6620037200广州龙康体育用品有限公司4动感单车康林FD9886615009000广州龙康体育用品有限公司5杠铃康林FB565868004800广州龙康体育用品有限公司6三人站综合训练器康林FC60136550033000广州龙康体育用品有限公司7室内乒乓球台胜扬JW-806720170034000江苏杰威体育设施有限公司8室外乒乓球台胜扬JW-8070502260113000江苏杰威体育设施有限公司9室外移动式篮球架(核心产品)胜扬JW-8009157720115800江苏杰威体育设施有限公司10踏步机胜扬JW-SN106067804680江苏杰威体育设施有限公司113个公园建设辅助项目163206320江苏杰威体育设施有限公司合计报价人民币大写:叁拾捌万玖任元整,小写:389000元合计报价人民币大写:叁拾捌万玖任元整,小写:389000元合计报价人民币大写:叁拾捌万玖任元整,小写:389000元合计报价人民币大写:叁拾捌万玖任元整,小写:389000元合计报价人民币大写:叁拾捌万玖任元整,小写:389000元合计报价人民币大写:叁拾捌万玖任元整,小写:389000元合计报价人民币大写:叁拾捌万玖任元整,小写:389000元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一、项目(货物)内容及需求:货物名称、品牌、型号、配置、数量、项目实施时间等相关内容。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售后服务1.乙方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标书规定的标准执行。2.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3.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4.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I)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5.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承诺在4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处理问题,在质保期内非人为因素损坏,自采购人报故障之时起,2个工作日内修复障碍,保证正常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6.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7.上述的货物免费质保期为八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三、有关费用:项目交付使用前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四、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的具体地点。五、调试和验收:标书中有规定的按标书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验收。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六、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3.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4.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七、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八、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九、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定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乙方须提供合同总价10%的银行保函),项目实施结束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凭发票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余款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均无息。结算时,乙方须提供税务发票)。十、履约保证金1.签订合同前,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叁万捌仟玖佰元整¥38900.00元,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乙方若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甲方提交本单位有效期内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评级在AA级及以上的,乙方可享受政府采购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减免(即为全免)政策(具体减免政策请参见滨办通(2021)73号文件)。信用报告是指乙方委托经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按照相关标准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价报告。办理第三方信用报告的具体事项请咨询滨海县信用办,联系电话:0515-68982013。3.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乙方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乙方自身行为可能给甲方带来的各种损失。乙方履行合同违约时,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如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还应当依法赔偿超过部分的损失。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4.1方式:无息退还至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账户。如为保函,在到期时自行失效。4.2时间: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4.3条件:按合同要求全部履约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发票。4.4不予退还情形: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视情节决定不予退还或部分不予退还。(1)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2)乙方不履行与甲方订立的合同的;LE(3)乙方所供货物或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4)乙方采取欺骗、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或与其它乙方串通投标的;(5)乙方将合同内容转包、违法分包的;(6)乙方故意捏造事实或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的。4.5逾期退还的违约责任:甲方逾期无故未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十一、违约责任:按照标书的规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相关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滨海县。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约定事项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滨海县政府采购BHCGF-2023002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中被招标方认可的部分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效力。3.本合同未注明事项,标书中有规定的,按标书中的规定处理,没有规定的,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4.本合同式兴份,合同双方各二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一份,代理公司一份。甲方:滨海县体育局乙方:坤顺有限公司地址:地址: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13807280联系电话:日期:223年11月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健身活动器材 健身活动室器材 可调式腹肌板 跑步机 动感单车 三人站综合训练器 室内乒乓球台 室外乒乓球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