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监测系统建设采购合同公告(昆明市互联网运行监测中心2023)



合同编号:
4530100HT202301386

合同名称:
昆明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监测系统建设项目5标段合同

项目编号:
4530100JH202301575

项目名称:
昆明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人(甲方):
昆明市互联网运行监测中心

供应商(乙方):
中科信息安全共性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

合同金额:
250000(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3-11-09

合同公告日期:
2023-11-09

代理机构:
云南诚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中标、成交公告:

合同附件:
昆明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监测系统建设项目5标段合同.pdf

页码,1/2合同编号:4530100HT202301386合同自编号:招标编号:YCR-C62o13--75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政府采购人(委托采购)市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县明云南省财政厅制http://zs.yngp.com/contractcontract.do?methodprintCover&contract_id=18f75a94.1..2023-11-3页码,2/2网运行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昆明市互联网运行监测中心地址:云盾县明肺官唐泉山交路136号邮编:650006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0871-6353633签订日期:202.1·S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中科信息安全共性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92新中关大厦B座北翼16层地址:北京邮编:10008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李静经办人电话:010-82486161签订日期:2023年11月9日丙方(鉴证方公路动达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淘址:包州年祥区江互科省技术新证(场加斤8)的代应场钟邮编:hglo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0871-68228116http://zs.yngp.com/contractcontract.do?method=printCover&contract_id=18f75a94.1.2023-11-3昆明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监测系统建设项目5标段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按照昆明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监测系统建设项目5标段的采购结果,乙方为本项目的乙方。甲方和乙方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合法、诚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关于昆明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招标编号:YNCR-CG-2023-075)公开招投标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甲方(甲方):昆明市互联网运行监测中心乙方(乙方):中科信息安全共性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一、采购标的名称:昆明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商用密码应用测评服务(一)服务要求:根据《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要求,完成昆明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监测系统建设项目的密码应用测评工作。1.协助建设单位编制密码应用方案,对系统密码应用方案进行评估,出具《密码应用方案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指导系统建设顺利通过密评。2.依据GB/T39786-2021《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进行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明确评估方法,评测系统的密码应用指标符合性情况,出具密码应用测评报告。(二)服务标准:1、GB/T39786-2021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2、GM/T0115-2021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要求3、GM/T0116-2021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过程指南14、信息系统密码应用高风险判定指引5、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量化评估规则(三)服务范围:乙方承担昆明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商用密码应用测评服务,费用及服务清单详见乙方投标文件招(投)标分享一览表。简要内容如下:根据《GB/T39786-2021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和《GM/T0115-2021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要求》,对昆明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含主动监测采集子系统、被动监测采集子系统、宽带测速采集子系统、运行监测采集子系统、网络安全防护子系统、直联点监控中心子系统、运行维护支撑子系统七个子系统)开展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和咨询等工作。1、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咨询服务协助甲方编制密码应用方案,对系统密码应用方案进行评估,出具《密码应用方案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指导系统建设顺利通过密评。2、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1)评估内容1)技术要求评估技术要求评估包括四个部分,分别是物理和环境安全、网络和通信安全、设备和计算安全、应用和数据安全。a)物理和环境安全物理和环境安全主要针对身份鉴别、电子门禁系统记录数据存储完整性、视频监控记录数据存储完整性、密码服务、密码产品等方面进行评估。b)网络和通信安全网络和通信安全主要针对身份鉴别、通信数据完整性、通信过程中重要数据2的机密性、网络边界访问控制信息的完整性、安全接入认证、密码服务、密码产品等方面进行评估。c)设备和计算安全设备和计算安全主要针对身份鉴别、远程管理通道安全、系统资源访问控制信息完整性、重要信息资源安全标记完整性、日志记录完整性、重要可执行程序完整性、重要可执行程序来源真实性、密码服务、密码产品等方面进行评估。d)应用和数据安全应用和数据安全主要针对身份鉴别、访问控制信息完整性、重要信息资源安全标记完整性、重要数据传输机密性、重要数据存储机密性、重要数据传输完整性、重要数据存储完整性、不可否认性、密码服务、密码产品等方面进行评估。2)管理要求评估管理要求评估包括四个部分: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建设运行、应急处置。a)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主要针对具备密码应用安全管理制度、密钥管理规则、建立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制度发布流程、制度执行过程记录留存等方面进行评估。b)人员管理人员管理主要针对了解并遵守密码相关法律法规和密码管理制度、建立密码应用岗位责任制度、建立上岗人员培训制度、定期进行安全岗位人员考核、建立关键岗位人员保密制度和调离制度等方面进行评估。c)建设运行建设运行主要针对制定密码应用方案、制定密钥安全管理策略、制定实施方案、投入运行前进行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定期开展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及攻防对抗演习等方面进行评估。3d)应急处置应急处置主要针对应急策略、事件处置、向有关主管部门上报处置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估。服务期结束后,乙方按照相应标准和数量提交服务成果,并经甲方确认后项目结束。乙方需提交的服务成果包括《系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方案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数量不少于2份。(四)标段名称:昆明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监测系统建设项目5标段。二、采购标的质量:满足《GB/T39786-2021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和《GM/T0115-2021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要求》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三、数量(规模):1项四、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昆明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监测系统建设项目终验完成为止。五、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六、履行方式:现场测评七、包装方式:本标段为技术服务采购,不涉及。八、合同价款:合同固定总价(含税):¥2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九、付款进度安排:项目付款由甲方分三次支付给乙方:1.合同签订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向甲方提交预付款申请;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付款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根据乙方开具的载明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启动付款流程支付预付款。如甲方未及时收到发票,则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4第1次付款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50%,即人民币壹拾贰万伍任元整(小写¥125000.00元)。2.报告出具乙方出具的相关评估报告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向甲方提请项目进度款申请。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付款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甲方审核通过后根据乙方开具的载明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启动付款流程支付进度款。如甲方未及时收到发票,则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第2次付款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30%,即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小写¥75000.00元)。3.终验完成被评估项目终验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请项目进度款申请。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付款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甲方审核通过后根据乙方开具的载明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启动付款流程支付款项。如甲方未及时收到发票,则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第3次付款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20%,即人民币伍万元整(小写¥50000.00元)。乙方收款账户信息:账户名称:虫科信息安全共性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平安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账号:11006992932301。十、资金支付方式:转账(国库集中支付)。因乙方交付工作审核不通过或国库资金未到位或存在付款延迟等原因的,付款时间应相应推迟,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十一、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款的5%,担保的形式不限。双方协商确5定使用无条件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签订30个工作日内提交,包含的有效期需满足昆明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建设期至该项目终验结束。十二、交付标准和方法:乙方根据《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要求,完成甲方的昆明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密码应用测评。1、乙方协助甲方编制密码应用方案,对甲方的昆明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监测系统商用密码应用方案进行评估,出具《监测系统密码应用方案>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电子版壹份,纸质版叁份,指导甲方系统建设顺利通过密评。2、乙方依据GB/T39786-2021《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对甲方的昆明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监测系统进行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明确评估方法,评测系统的密码应用指标符合性情况,出具《昆明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监测系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电子版壹份,纸质版叁份。十三、质量保证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结束。十四、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提交的进度计划时间完成本项目各阶段工作的,每延迟一日,甲方有权从支付合同余款中扣除合同总价款1%的逾期违约金。2.因乙方工作的错误或遗漏,给甲方造成严重的工作被动和损失,甲方需消耗大量行政资源进行处理或者已无法消除影响的,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从合同余款中扣除合同总价款1%-5%o的违约金。3.免费服务期内,如乙方存在不及时提供保修服务等违约行为,每出现一次甲方有权自支付合同余款中扣除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4.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下述情形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退还6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外,还应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乙方应同时将已完成的阶段成果移交给甲方,并将全部有关资料退还甲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1)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含协商延缓的日期)提交成果,延误时间超过15个工作日;(2)因乙方工作的错误或遗漏造成成果质量损失,且乙方未按甲方要求采取及时有效的补救措施的;(3)乙方虽如期提交最终成果,但连续二次未能通过甲方初验,或连续二次未能通过甲方终验的;(4)未经甲方书面事先同意,乙方擅自将本合同项目与任何第三方合作,或将本合同标的全部或部分擅自转包给任何第三方,且未按甲方的要求终止与第三方的合同的;(5)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的。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1.因本合同的履行或合同本身发生的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十六、保密条款:1.甲乙双方应保守的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或由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明确指明为秘密的、法律所认可的任何信息,以及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甲方内部数据资料。2.双方应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对方提供的资料,保守对方的各项秘密,并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获取对方秘密的一方应当采取有效的保护方7式防止秘密未经授权而被使用、传播或公开,仅可以将该秘密用于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且只能由相关的技术人员使用。3.乙方应以保密方式处理在编制本项目成果文件过程中自甲方、甲方工作人员或甲方关联机构获得的相关信息、资料、图纸、数据等,或由甲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明确指明为秘密的任何信息,以及乙方因本项目工作内容所直接或间接取得、处理或接触的任何其他资料。未经甲方书面在先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与本项目有关的内容,或公开本项目的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内容。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前述保密信息,也应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且这些人员应接受至少与本条款同等严格的保密条款的约束。4.乙方实施项目的程序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5.上述保密义务不适用以下情况:(1)获取的信息已被合法公开;(2)获得信息拥有方书面许可;(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6.无论本合同或本合同其他条款是否有效,本保密条款始终约束双方。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由国家有关部门确定,工作秘密的保密期限由甲方确定。十七、数据及知识产权条款:1.本项目全部研发成果的所有权、知识产权以及与之相关的所有权利归甲方所有;本合同签署前双方已经拥有的知识产权权利,仍归各自所有。2.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全部由甲方享有。3.乙方所提交的全部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文件及任何形式的数据、资料等所有权归甲方拥有。84.乙方所提交的全部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文件及任何形式的数据、资料等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由于该等文件、数据、资料、软件侵权所导致的任何索赔或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该部分侵权成果进行修正或直接解除合同,并保留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索赔或责任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鉴定评估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5.未经甲方书面在先同意,乙方不得将本项目的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文件及任何数据、资料等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无法弥补甲方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6.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并与甲方共同获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十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权利(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符合有关标准与要求的项目成果。(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甲方不接受部分履行,如本合同项下部分成果文件未能按时交付则视为整体延误。(3)甲方对乙方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完成的委托事项有指导、监督权利。(4)如乙方所提供的项目成果不符合本合同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履行相应的工作服务,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的付款时间相应顺延。(5)如甲方确认乙方工作人员未按照本合同要求履行职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更换人员,若乙方拒绝履行该项义务或无故拖延,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92.甲方义务(1)甲方应为乙方现场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提供为完成本合同服务内容相关的资料和文件。(2)甲方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以协调双方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3)甲方应按本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十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权利(1)乙方有权请求甲方为乙方的现场工作提供配合和支持。(2)乙方有权请求甲方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以协调双方各项工作。(3)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2.乙方义务(1)乙方应接受甲方对工作进展的询问、监督和指导,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标准和期限完成项目工作,并向甲方提交项目成果。(2)为保证项目成果的质量,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应按照本项目工作内容要求组织专家队伍,成立项目团队。项目负责人负责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组织和指导,并承担项目的实质性工作。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名单在甲方确认后如需更换,乙方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且接替的工作人员的职位、资历、资质应与原定工作人员相当。乙方的项目组成员在甲方现场工作时应遵守甲方的制度、时间和工作安排。(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4)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配合甲方监督、指导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乙方应在发现问题之日起3天内进行改正,以符合甲方的需要。10(5)乙方有维护甲方声誉的义务,乙方不能以甲方名义从事与本项目无关的任何事务,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其相关责任。(6)乙方应独立完成本项目。未经甲方书面在先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全部或部分转让本项目。(7)本合同期满或提前解除、终止后,乙方应将甲方的档案资料、信息数据等交还甲方,并应销毁或删除所有备份。(8)乙方对其工作人员在合同履行期间的一切行为负责,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其他人身损害意外及因此发生的人身损害赔偿和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概与甲方无关。若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行为导致甲方先行支付赔偿或其他费用,乙方应当于事后及时全部退还给甲方。(9)乙方在完成本项目过程中,不得损害其他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否则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应当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二十、不可抗力: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自然灾害、战争、地震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情况。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受影响方应向对方通报受影响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受影响方应每隔7天向对方书面报告一次受影响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受影响方应向对方提交正式报告及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2.发生不可抗力,甲乙双方承担各自的损失。由于其中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后发生不可抗力的,其违约责任不能免除。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由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并进行清算,甲方应按照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款项,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在合同终止日前完成的所有项目文件和相关资料。11二十一、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1.本合同自签定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并骑缝章后生效。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送昆明市财政局备案一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效力。2.双方协商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按双方协商约定的方式进行清算执行。3.如果一方发生破产、解散、被依法关闭、撤销或已进入清算阶段等情形,发生上述情形的一方有义务在事由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在该等情形下,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在合同终止日前完成的所有项目文件和相关资料。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1)甲方的职能发生转变,不再具有委托职能。(2)本合同签订时适用的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化,且对本合同的继续履行造成重大影响。发生以上情形,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在合同终止日前完成的所有项目文件和相关资料。二十二、其他约定1.甲方有权使用乙方为本项目编制的所有文件。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工作进度及服务质量,并提出合理建议。3.有关本项目的中标文件、招标文件、投标书等共同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可相互说明。如果上述文件发生矛盾或产生不一致时,按以下顺序进行解释,同一顺序的文件发生矛盾或存在不一致时,应以签订日期在后的为准:(1)合同书及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备案登记编号:CR中字GX2023-10-13-5);(3)招标文件及其澄清、补正公告;12(4)中标人(乙方)的投标文件。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协议应以书面形式作成,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不因合同双方发生收购、兼并、重组、分立而发生变化。如果发生上述情形,则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至收购、兼并、重组或分立后成立的单位。6.本合同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当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有关条款与之抵触时,双方协商变更或废止该条款,在此情况下,双方互不承担责任。7.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不受影响。8.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模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9.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10.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甲方向其关联公司透露前述内容的,不受此限。1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自收到传真系统提示发送成功报告时即视为已经送达对方;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自通知日起【三】日后即视为已经送达对方。13(以下无正文,为签章栏)(本页为签章页)甲方(盖章):昆明市互联网运行监测中心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平年月080签约时间:月080乙方(盖章):虫科信息安全共性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约时间:2023年1月7日1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监测系统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昆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