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编制采购合同公告(佛山市南海区西焦镇西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3)
桂樵西岸市民公园
采购项目名称:
桂樵西岸市民公园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57291995872310250323
项目业主: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西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服务机构:
深圳市国策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桂樵西岸市民公园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
4406057291995872310250323
合同总金额:
¥96,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3年11月01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3年11月01日至2023年11月30日
服务内容:
对桂樵西岸市民公园进行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合同附件
可研报告合同.pdf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西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09日
桂框西岸市民公园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合同编号:委托方(甲方)名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西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焦镇西岸新城区A座受托方(乙方)名称:深圳市国策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6层A、B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本次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项目中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业务委托合同。第一条委托事项通过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就位于西岸旧政府前地块实施桂焦西岸市民公园建设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并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二条委托目的为桂西岸市民公园的建设可行性提供参考依据。第三条报告出具时间第1页共5页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所需完整资料后,乙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可行性研究测算结果表,根据甲方的意见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进行修改,待甲方书面确认验收合格后3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4份(纸质)和电子版。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延迟则相应顺延,但甲方根据乙方要求补充提供的资料不计入前述期限。第四条合同款项及付款方式合同价款:本次可行性研究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玖万陆仟元整(小写:RMB96000元整),该金额为含税价,开票税点为6%的服务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本合同签订且乙方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后10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50%服务费即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小写:RMB48000元整);在乙方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正稿且经甲方确认后10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余下的50%服务费即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小写:RMB48000元整)。第五条工作成果要求(一)本合同签订,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所需完整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可行性研究测算结果表。待甲方书面确认验收合格后3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4份(纸质)和电子版。(二)甲方需在收到乙方提交正式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修改方案的5日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需在收到甲方修改意见的5日内修改完成并向甲方提交。(三)乙方出具的正式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行业规范。乙方对报告的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四)乙方未按时提交正式可行性研究报告,每日按服务费用总金额的5%直接在甲方应付的服务费用当中扣除逾期提交报告的费用;逾期第2页共5页1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服务费用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五)乙方需根据甲方提出的意见完善或修改正式可行性研究报告,若乙方对甲方提交的意见有不同意见,需给出合理的解释并经甲方确认。(六)因甲方原因造成委托业务中止时,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服务费,乙方提供初稿时甲方须支付50%的评估费,且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七)因乙方原因造成委托业务中止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按照服务费用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向。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估价规范,对可行性研究对象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是乙方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甲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二)乙方应当按约定完成委托业务并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甲方应当按约定的可行性研究服务费总额、时间和方式支付委托服务费。(三)甲方应为乙方参与本次可行性研究项目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作配合。甲方应当根据可行性研究业务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配合。(四)乙方应对完成本委托业务过程中知悉的有关甲方单位以及与项目相关的全部信息予以保密。(五)乙方应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要求,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专业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有责任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书进行修改或作出解释说明。第3页共5页(六)本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研究机构及工作人员不得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向第三方提供或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七条业务委托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发现相关事项未约定、约定不明确,或者履行程序受到限制需要增加、调整约定事项的,可以协商对业务委托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变更,并签订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业务委托合同。第八条业务委托合同生效后,委托目的、委托对象发生变化,或委托可行性研究范围发生重大变化,乙方可以要求与甲方签订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业务委托合同。甲方在本次可行性研究业务委托合同约定的范围之外另行增加可行性研究内容而导致工作量增加,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可行性研究服务费也应作相应增加,增加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书面补充约定书。第九条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乙双方无法履行本业务委托合同,可免除违约责任,遗留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第十条对于业务合作中的各种问题和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时通过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一条本合同首部的地址为甲乙双方往来文书及法院诉讼文书(含一审、二审、再审、抗诉、保全、执行等)的送达地址。按本条款约定送达时,甲乙双方均自愿承担送达不能的法律后果。第十二条本业务委托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第4页共5页章,或加盖单位公章后即生效。第十三条本业务委托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页无正文)甲方(盖章):佛山市南海区西焦镇西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甲方代表(签章):年11月-日策房0乙方(盖章):深圳全团)策房地产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元5乙方代表(签章):SS201年二月日209b5该项目服务费请汇入深圳市国策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账户,信息如下:X名称:深圳市国策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X1账号:8812481562410001开户行: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6层A、B房第5页共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编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