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草原有害生物普查 草原虫害、鼠害、毒害草采购合同公告(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草原工作站2023)
克州草原工作站草原有害生物普查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45801266020231602
二、合同名称:克州草原工作站草原有害生物普查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KZZB-2023062
四、项目名称:克州草原工作站草原有害生物普查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草原工作站
地 址:阿图什市帕米尔路东35院
联系方式:13199756605
供应商(乙方):新疆师范大学
地 址:乌市新医路19号
联系方式:1889951805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克州草原工作站草原有害生物普查采购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24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重点对阿图什市、阿克陶县、阿合奇县的草原虫害、鼠害、毒害草、病毒、外来入侵种发生区域、发生面积、有害生物种类进行普查及宜生区划分。服务要求:重点对阿图什市、阿克陶县、阿合奇县的草原虫害、鼠害、毒害草、病毒、外来入侵种发生区域、发生面积、有害生物种类进行普查及宜生区划分。服务时间:2023年11月10日之前验收完成服务标准:合格
2.合同金额(元):124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草原工作站,2023年11月10日前
4.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6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pdf
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克州草原工作站草原有害生物普查项目委托方: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草原工作站受托方:新疆师范大学年月签订日期:旦委托方(甲方):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草原工作站受托方(乙方):新疆师范大学按照2023年草原植被恢复费--草原有害生物普查项目要求,项目委托方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草原工作站,受托方为:新疆师范大学,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肆万元整(¥1240000.00元。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克州草原工作站草原有害生物普查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以国土三调数据作为统一底图,完成克州地区3个县市(阿图什市、阿克陶县、阿合奇县)草原有害生物(草原虫害、鼠害、毒害草、病害、外来入侵种)普查。1.1完成外业调查工作:调查数据上传APP,并经草原有害生物普查信息管理平台审核通过。1.2完成标本制作:根据普查结果确定的本区域草原有害生物名录,提供符合《全国草原有害生物普查技术方案》标准要求的标本,所提供的标本为当地当年发生危害严重的物种。害虫、病害、毒害草同一物种不少于7套;害鼠同一物种不少于7套。一个地州相同有害生物标本不重复提交。建立草原有害生物数字化标本库(电子标本、影像资料等),标本整理需按国家标准,格式规范。1.3形成普查成果:以地区为单位形成普查技术实施方案、工作总结报告,报告符合国家要求,标准统一,格式规范,提供纸质版、电子版。以地区为单位形成草原鼠害、虫害、毒害草、病害、外来入侵1种名录及电子图册,分专题形成相关专题报告。第二条乙方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2.1技术服务地点:克州地区3个县市(阿图仕市、阿克陶县、阿合奇县):2.2技术服务期限:从本合同签订、甲方提供全部资料并支付第二笔费用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如遇甲方原因导致项目进行不顺利,则乙方提交工作成果的日期亦可相应顺延;2.3技术服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技术规程的要求;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与文件甲方于2023年6月_20日前,须向乙方提供与项目工作相关的资料与文件。具体包括:(1)普查县市草原有害生物历史数据等资料;(2)提供国土三调等数据资料。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成果材料乙方向甲方提交成果材料。具体包括:(1)提供普查地区的技术实施方案;(2)提供普查地区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总结报告:提供普查县市草原鼠害、虫害、毒害草、病害及外来入侵种(3)名录、图册及相关规范;(4)提供符合《全国草原有害生物普查技术方案》标准要求的标本,所提供的标本为当地发生危害严重的物种。害虫、鼠害、病害、毒害草同一物种不少7套,一个地州相同有害生物标本不重复提交,(其中,同一物种给国家提交3套、自治区提交2套、地州提交2套,不同地州相同物种给国家和自治区不重复提交)。(5)提供普查县市草原有害生物数字化标本及相关数据。(6)乙方向甲方交付成果资料的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前。第五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5.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外业调查和内业处理;5.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技术服务成果由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草原工作站验收5.3验收标准:项目成果达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质量审核标准;5.4验收时间:2023年11月10日前;5.5甲方负责及时组织技术服务成果资料的审查和验收工作。第六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6.1合同金额:壹佰贰拾肆万元整(大写)¥1240000.00元(小写);户名、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户名:新疆师范大学税号:126500004576030980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友好路支行账号:6511008550120150526196.2付款方式分期支付:第一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_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总价40%,即大写人民币肆拾玖万陆任元整(496000.00元)第二次支付:完成外业调查,并提交技术服务成果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总价40%,即大写人民币肆拾玖万陆任元整(¥496000.00元)第三次支付:甲方项目验收合格后_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剩余款(总价20%),即大写人民币贰拾肆万捌仟元整(¥248000.00元)3甲方在支付上述每笔款项前10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第七条双方责任7.1甲方责任(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项目工作所需资料及文件。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开展工作。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开展工作,同时甲方应指定一名负责人与乙方对接,在合同期内项目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乙方。(2)甲方变更委托项目、规模、条件造成乙方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工作报酬。(3)甲方应为派赴现场开展本合同有关技术服务工作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条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相关问题未得到解决致使项目进程受阻,乙方不负相关责任。(4)甲方负责组织技术服务成果资料的审查和验收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乙方在开展工作及交付工作成果中发现的问题。(5)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成果归甲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修改、转让或转借给第三方使用,涉密内容除自有规定外,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定密、解密,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6)甲方按照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7)甲方原因影响工作进度,则乙方提交成果时间顺延,且乙方无须负责。7.2乙方责任(1)乙方应按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开展项目工作和成果编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2)乙方按第四条提交成果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成果材料。(3)乙方负责对成果资料出现的疏漏或错误进行修改或补充,若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项目开展,成果交付日期向后顺延。(4)乙方交付成果资料后,参加有关审查工作,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技术服务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5)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涉密内容除自有规定外,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定密、解密,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6)乙方有权使用该技术服务成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成果资料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八条违约责任8.1甲方要求在合同履行期间终止或解除合同时,乙方未开始开展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款项;已开始开展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费用。8.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付款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每逾期支付一天应向乙方缴纳该项目应收费用的2%o的逾期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合同约定金额的10%,逾期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8.3甲方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仅由于乙方错误造成质量事故或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费用。8.4甲方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仅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成果材料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缴纳该-5-项目应收费用2%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以上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已取收的费用。8.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有关资料、数据和工作条件,导致乙方无法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成果,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第九条合同变更和解除9.1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并以书面形式确定。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请求,另一方应当在十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予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1)因对方违约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没有必要继续履行;(2)/9.3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出现时,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9.4发生不可抗力(如协议一方遭遇战争、火灾、地震、政府禁令、疫情及经双方认可的其他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等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第十条其他10.1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在配合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劳动安全规定,乙方为工作人员购买保险。若发生意外人身事故,由所在方承担相应责任。10.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0.3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0.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份。10.5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10.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子邮件、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通知11.1双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周期内完成工作成果的提交、修改或确认意见的回复。11.2双方确定了如下项目对接人员,代理合同双方履行工作成果的提交、修改或确认意见的回复及合同履行相关事宜的意思传达。方式为:电子邮件、特快专递、传真。双方项目对接人按本项约定行为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11.3甲方、乙方双方确认本合同尾部写明的地址和方式作为本协议项下通知事项以及所涉债务/义务的催收和诉讼(仲裁)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状(或仲裁申请书)及证据、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判决书(裁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执行通知书、限期履行通知书等诉讼审理以及执行阶段法律司法文书)送达地址和送达方式。上述法律文书以本合同写明的任一方式送达到上述任一地址,均视为送达(指定代收人送达视为送达)。如上述送达地址和方式有变更的,变更方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其他各方并重新确认送达地址和方式,如未及时通知的,视为未变更,相关责任由该责任方承担。(以下无正文)17(此页无正文)乙方名称(盖章):新疆师范大学甲方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西电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友好路支行行账号银65110085501201505261年月日签订日期:签订日期:购以年6月叫日18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草原有害生物普查 草原虫害、鼠害、毒害草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