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用水市级统管服务 供水站统管服务 信息化运维服务 信息化设备耗材 滤砂更换采购合同公告(兰溪市城乡供水管理中心2023)
一、合同编号:11NMB1A383682023401
二、合同名称:兰溪市农村饮用水市级统管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jhjp-lxscxgsglzx20231193067
四、项目名称:兰溪市农村饮用水市级统管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兰溪市城乡供水管理中心
地 址:兰溪市体育场路71号
联系方式:13857900337
供应商(乙方):兰溪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兰溪市兰江街道横山路63号
联系方式:0579-8892739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兰溪市农村饮用水市级统管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6456164.8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兰溪市共有63座农村供水工程,其中乡镇水厂1座、单(联)村供水站62座。36座供水站实施已完成数字化管理系统建设63座供水站列入统管服务(包含36座供水站信息化运维)服务要求:兰溪市共有63座农村供水工程,其中乡镇水厂1座、单(联)村供水站62座。36座供水站实施已完成数字化管理系统建设63座供水站列入统管服务(包含36座供水站信息化运维)服务时间:3年服务标准:详见投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6456164.8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由兰溪市城乡供水管理中心指定,统管服务及信息化运维自2023年12月3日起至2026年12月2日止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1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兰溪市农村饮用水市级统管服务项目 (合同定稿).pdf
兰溪市农村饮用水市级统管服务项目(合同定稿).pdf
合同编号:合同书项目名称:兰溪市农村饮用水市级统管服务项目甲方:兰溪市城乡供水管理中心乙方:兰溪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签订地:浙江省兰溪市签订日期:2023年11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兰溪市农村饮用水市级统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hjp-lxscxgsglzx20231193067)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一、项目内容:兰溪市共有63座农村供水工程,其中乡镇水厂1座、单(联)村供水站62座。36座供水站实施已完成数字化管理系统建设63座供水站列入统管服务(包含36座供水站信息化运维),服务时间为3年。二、合同服务项目款合同价款: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服务时间(年)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供水站统管服务座36323124.804370587.202信息化运维服务座33612959.201399593.603信息化设备耗材(暂定)项31138128.00414384.004滤砂更换(暂定)项11271600.00271600.00合计人民币(大写):陆佰肆拾伍万陆仟壹佰陆拾肆元捌角整(¥:6456164.80)。注备:最终根据实际数量×单价结算。合计人民币(大写):陆佰肆拾伍万陆仟壹佰陆拾肆元捌角整(¥:6456164.80)。注备:最终根据实际数量×单价结算。合计人民币(大写):陆佰肆拾伍万陆仟壹佰陆拾肆元捌角整(¥:6456164.80)。注备:最终根据实际数量×单价结算。合计人民币(大写):陆佰肆拾伍万陆仟壹佰陆拾肆元捌角整(¥:6456164.80)。注备:最终根据实际数量×单价结算。合计人民币(大写):陆佰肆拾伍万陆仟壹佰陆拾肆元捌角整(¥:6456164.80)。注备:最终根据实际数量×单价结算。合计人民币(大写):陆佰肆拾伍万陆仟壹佰陆拾肆元捌角整(¥:6456164.80)。注备:最终根据实际数量×单价结算。合计人民币(大写):陆佰肆拾伍万陆仟壹佰陆拾肆元捌角整(¥:6456164.80)。注备:最终根据实际数量×单价结算。三、实施时间、地点:统管服务及信息化运维自2023年12月3日起,甲方安排指定地点;信息化设备耗材及滤砂更换自合同签订后由甲方安排指定实施。四、服务时间:统管服务期3年。2023年12月3日起至2026年12月2日止。五、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六、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双方对工作涉及内容均有保密的义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泄露工程资料,不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给第三方。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七、考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技术标准,按招标文件以及有关技术标准的内容要求评定标准等规范,由甲方根据《兰溪市农村饮用水市级统管服务考核管理办法》按年度进行考核。1.甲方按年度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方成员应当在考核表中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年度考核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乙方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2.年度期满后甲方按照《兰溪市农村饮用水市级统管服务考核管理办法》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资料一并存档。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等,依据《兰溪市农村饮用水市级统管服务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应当出具年度考核情况报告及项目总体评价,由考核双方共同签署。考核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考核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4.年度考核合格的项目,甲方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考核不合格的项目,甲方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八、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陆万肆仟伍佰陆拾壹元整(¥64561.00)。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方式提交的在履约完成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在履约完成后自动失效。九、合同价款与支付1.服务费用每2个月支付一次,在第3个月15日前支付前2个月服务费用的70%,即人民币贰拾贰万肆仟叁佰玖拾伍元整(¥:224395.92),以此类推;余款在年度服务期满,经考核完成后,根据考核结果支付。信息化设备耗材及滤砂更换按实际发生支付。2.乙方在结算合同价款时需提供正式发票。十、违约责任:1、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按民法典赔偿对方经济损失。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价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履行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履行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达不到项目要求,乙方应负责根据合同及甲方的要求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整改延误的时间不作为整个项目工期延期的理由。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合同相关文件:有关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以及相关的函件如答疑函、承诺函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若“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以及相关的函件、如答疑函、承诺函”与本合同有出入时,以“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以及相关的函件如答疑函、承诺函”为准。十三、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十四、合同争议处理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兰溪市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及金华景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各执两份。合同附件和本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单位名称(章):兰溪市城乡供水管理中心单位地址:兰溪市体育场路71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321100乙方单位名称(章):兰溪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浙江省兰溪市兰江街道横山路63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市工行账号:1208050009200223349邮政编码:321000附件:兰溪市农村饮用水市级统管服务考核管理办法序号考核指标分值考核标准自评分复评分1责任落实101.统管责任落实到位,制定管理制度(5分)。2.统管服务班子、人员落实到位,满足运行维护要求(5分)。2水质检测151.乡镇集中式(含联村)水厂水质化验检查、指导(5分),每月1次,每少1次扣1分,扣完为止。2.供水工程每季度水源水,每月出厂水或末梢水取样检测(5分),每少1次扣1分,扣完为止。3.供水工程出厂水或末梢水自测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5分),每低于1%扣1分,扣完为止。3水源、水厂巡查、净化消毒设备维护201.每月定期对供水工程水源(含备用水源)进行巡查(5分),巡查次数每少1次扣1分,扣完为止。2.每周定期对供水工程进行巡查(5分),巡查次数每少1次扣1分,扣完为止。3.每年定期对水厂(站)内加压泵维护1次(2.5分)4.每半年定期对清水池清洗情况检查1次(5分)5.每年进行1次清水池供水高峰期清水池低水位时的消毒接触时间CT值的技术测定(2.5分)。4药剂配送10根据每个供水工程用药量按时配送,并按照水质检测结果调整加药量。(10分),未能按时配送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5水厂运行管理人员培训10每月开展日常技术服务指导(5分)。每年不少于一次组织水厂运行管理人员培训(5分)。6信息化10每月定期对供水工程不少于2次进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10分),每少维护1次扣5分,扣完为止。7安全生产101.组建安全生产班子,每季度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5分)。2.无生产安全事故(5分)。8台账资料101.资料完整齐全,每月按时提交(10分),未按时提交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9应急预案51.每年对供水应急预案进行修编,并开展应急演练不少于1次(5分)。7减分项另计1.上级明查暗访发现问题(3分),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2.发生群众投诉饮水安全问题(3分),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3.接到供水工程报告净化消毒设备运行问题,3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2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4.接到信息化运行问题,3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2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8加分项另计获得正面肯定批示宣传(10分),县级每次1分,市级每次2分,省部级每次3分。最多加10分。100根据《兰溪市农村饮用水市级统管服务考核管理办法》按年度进行考核,对乙方做出如下:1.年度考评得90分及以上,支付30%余款的服务费。2.年度考评得80(含)—90分,支付20%余款的服务费;3.年考评得80分以下的,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支付10%余款的服务费;如逾期未整改完成,甲方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饮用水市级统管服务 供水站统管服务 信息化运维服务 信息化设备耗材 滤砂更换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