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自然资源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采购合同公告(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
一、合同编号:11NMB1912036202311801
二、合同名称:义乌市智慧自然资源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二期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SJZJZC2023397GK
四、项目名称:义乌市智慧自然资源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二期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义乌市宾王路366号
联系方式:13958424897
供应商(乙方):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西坝路51号B座8层-A0805
联系方式:1506886457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义乌市智慧自然资源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二期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22396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主要内容包括建设用途管制县级数据仓、自然资源业务专题、项目开竣工核查、一体化业务协同平台升级改造和个人住宅划拨土地转让交易登记一体化等,实现业务协同智能审批、群众办事透明便捷、决策分析综合集成、项目开竣工及时监管高效、部门业务多跨协同进一步深化,彻底提高政府部门、企业与公众数据资源相互间的开放度、关联度、共享度。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项目建设要求12个月内完成,包含需求调研、平台设计、系统开发、部署、测试、培训、初验、试运行、验收等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22396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1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义乌市政府采购合同(正式稿).pdf
义乌市政府采购合同(正式稿).pdf
义乌市智慧自然资源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二期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甲方: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乙方: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3年10月18日义乌市智慧自然资源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二期项目(采购编号:SJZJZC2023397GK)中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采购合同。本合同(口是目否)为可融资合同。一、合同文件组成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询标承诺、询疑答复、投标响应文件、双方来函。合同文件组成的所有内容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合同金额合同金额是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和要求的总费用,包括软件设计开发费、部门数据接入费、系统运维费、税费、培训费、宣传费、维护费、管理费、完成本项目的其它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合同价格不因合同实施期间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由乙方开具正式增值税发票。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数量综合单价(元/项)综合总价(元)备注1“浙地智管”应用场景用途管制应用数仓1项238000.00238000.002自然资源业务专题8个9700.0077600.003项目开竣工核查1项178000.00178000.004一体化业务协同平台升级改造1项1448000.001448000.005个人住宅划拨土地转让交易登记一体化1项298000.00298000.00合合同价(大写):人民币贰佰贰拾叁万玖仟陆佰元整小写:¥2239600.00合同价(大写):人民币贰佰贰拾叁万玖仟陆佰元整小写:¥2239600.00合同价(大写):人民币贰佰贰拾叁万玖仟陆佰元整小写:¥2239600.00合同价(大写):人民币贰佰贰拾叁万玖仟陆佰元整小写:¥2239600.00合同价(大写):人民币贰佰贰拾叁万玖仟陆佰元整小写:¥2239600.00第1页共9页三、建设内容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四、建设依据以招标文件为准。五、技术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六、安全性要求1.系统安全需求乙方需在遵循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和标准规范的同时,还需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归集存储的信息得到有效管理,不被泄露,防止各种恶意入侵和破坏,达到《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第三级基本要求。同时,需满足信息安全防护要求,采用数据隔离、访问控制、加密传输、安全存储、剩余信息保护等多种技术手段,提供端对端的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保障用户信息的可用性、保密性和完整性;需建立健全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切实加强信息安全、保密和管理工作。2.网络安全要求项目开展的全过程期间,乙方需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技术开发和运维人员全程遵守采购方网络安全管理规范3.数据安全要求乙方需及时与甲方签订数据保密协议,并按照保密协议要求,严格执行数据保密规定,涉密数据不上网、不外泄,项目数据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私自提供给第三方机构4.密码应用要求本项目软件系统安全应用体系应包含密码相关设计和应用,需符合政务安全规范,满足相关合规性。根据国家、省、市政策要求,按照《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B/T39786-2021)中等级保护第三级信息系统的密码应用要求,进行密码支撑与第2页共9页应用设计。5.管理安全要求项目开展期间,需成立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人的管理安全机制,明确项目现场人员分工与职责边界,负责项目推进和现场安全,项目经理负责联系甲方项目负责人。七、运行环境要求基于利旧原则,需充分考虑现有的网络环境、软硬件资源现状,以及系统运行所需要的计算能力和存储能力,通过政务云平台对基础设施资源进行统一调度和监控,并需要充分考虑移动应用,提出网络部署设计方案,并通过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在保护内部网络不被入侵的同时对互联网提供安全的信息传输及访问服务。(1)系统部署在政务专网和政务外网上,须提出系统部署网络设计方案;(2)系统面向社会公众的移动端功能须支持安卓和IOS系统,并集成在浙里办App中。(3)系统面向政务人员的移动端功能须支持安卓和IOS系统,并上架到浙政钉App中。八、服务要求1.项目管理整个项目组织与实施需要满足以下要求:(1)项目实施过程系统开发符合相关的信息系统开发规范;详细描述整个实施过程及系统开发各阶段任务说明;描述项目进度管理措施、进度计划、开发队伍的人数及进度计划;》在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工作结束后,应提交相关的详细说明文档(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保障项目的高质量实施,乙方须安排具有丰富经验的项目经理作为本项目的负责人,负责项目整体质量把控和资源协调。项目经理在实施工程期间不得擅自离开义乌,确需离开的需向甲方请假并获批准。第3页共9页(3)项目组项目成员结构合理、分工明确。项目开展期间不少于3人常驻义乌,驻场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要更换须书面报甲方同意。以上具体投入人员名单详见投标文件。2.项目培训为了让项目的相关人员更好地对系统进行操作、管理和维护,要求对局内相关人员进行全面的培训,通过对系统软件的性能、结构原理、维护管理技术以及上网实际操作等内容培训,使之掌握用户配置,运营,故障处理及日常测试维护,从而确保系统能正常安全的运行。培训对象主要包括系统管理员和业务操作人员。3.项目验收系统运行无障碍且具备验收条件后,需向甲方提交完整的项目成果,由甲方组织项目验收。项目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软件开发成果、需求说明书、系统操作及维护手册等(具体详见本合同“十、成果要求”)。4.项目售后在系统验收合格后,以项目验收合格为免费维护期的正式开始时间,需安排技术人员对系统提供3年的免费维护,前两年提供一个参与系统开发的技术人员驻场维护。对于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故障修复时间不超过2小时,其他系统故障修复时间不超过4小时。九、其他要求1.知识产权(1)本系统所使用的第三方工具和插件等,不得侵犯知识产权,不得使用试用及有使用时间限制的版本;(2)乙方应保证甲方在软件使用过程中,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权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解决。(3)在本项目进行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无论以任何载体形式出现的工作成果,其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4)本系统为“交钥匙“工程,即系统交付时应同时交付后台的业务配置和系统管理工具,确保甲方能够根据业务的变化对系统进行必要的调整。第4页共9页2.系统测评本系统须通过第三方软件测评机构的软件功能测试,含等保测评、密码测评、第三方软件测评和系统安全性测试。3.信创国产化本项目要符合国家、省关于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信创”)工作相关要求。十、成果要求本项目成果以电子文档或者软件形式交付:1.软件部分:义乌市“智慧自然资源”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含源代码光盘)。2.文档成果:(1)建设方案;(2)投标文件;(3)项目实施方案;(4)调研记录;(5)需求规格说明书;(6)系统概要设计说明书;(7)系统详细设计说明书;(8)数据库设计;(9)系统测试方案;(10)系统测试报告;(11)系统试运行方案;(12)系统试运行报告;(13)系统培训方案;(14)系统培训报告;(15)项目总结报告;(16)用户操作手册;(17)监理单位要求提交的其它项目文档成果。第5页共9页十一、工期要求项目的建设需按照“统一规划,先急后缓、统一标准,资源共享”的指导原则,有步骤、分阶段地进行。项目建设要求12个月内完成,包含需求调研、平台设计、系统开发、部署、测试、培训、初验、试运行、验收等,其中系统试运行时间不少于3个月。十二、验收1.甲方应按《义乌市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和验收管理办法(暂行)》(义招管办【2008】32号)及《义乌市关于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的若干意见》(义政办发【2017】102号)等有关规定,对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情况予以监督并及时、认真组织验收。对国家有强制性要求的项目,还应通过专家评审形式的进行验收。十三、转包或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本次采购项目内容均为主体关键性内容,不允许分包。十四、合同款支付1.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作为预付款;2.项目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20%;3.项目终验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5%;4.余款在维保期满后付清。5.乙方凭验收单、合同、增值税发票等相关资料向甲方申请支付。十五、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六、保密要求1.乙方要与甲方签订项目开发保密协议,并严格按照保密协议要求开展工作。第6页共9页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十七、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系统成果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款总额的百分之一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完成项目交付,乙方应按合同总额每日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30天不能完成系统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百分之二_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交付的系统模块、功能、技术要求、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系统,乙方愿意更换系统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系统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5.乙方未按规定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导致甲方无法对系统进行配置、管理及使用,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6.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不能提供满足招标要求的产品或不符合售后服务承诺要求,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所供应的全部产品由乙方自行收回,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违约后果均由乙方自负。7.乙方提供的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侵犯了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需向甲方赔偿合同总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全部责任,如该纠纷对甲方产生不良影响或造成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8.乙方擅自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额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7页共9页9.乙方在项目开始前与甲方签订网络安全承诺书,并在项目实施、运维过程中严格遵守并落实网络安全承诺书相关规定。在开发与运维过程中出现网络安全或数据安全事件(隐患),乙方须完成事件(隐患)的应急处置、源及漏洞修复,降低该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乙方如未按照双方所签订的保密协议、网络安全承诺书要求执行的,甲方有权每次根据事件严重程度进行项目费用扣除(不超过总费用10%的金额),累计扣款超过合同金额50%的,合同自动解除。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10.甲方一次或多次原谅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不构成甲方放弃追究对乙方任何持续、日后的违约行为的依据,或不在任何方面减损或影响甲方追究乙方任何持续、日后的违约行为的权利和补救,也不被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无须遵循上述规定。甲方作出或没有作出任何事项均不构成甲方对乙方的违约行为放弃追究,除非甲方书面明确表示放弃对乙方违约行为的追究。十八、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2.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3.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轻甲方的损失,并及时进行协商以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4.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九、诉讼本合同项目所在地为义乌市,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二十、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合同约定的其它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第8页共9页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如果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履约时应以有利于采购人的条款执行。如果不一致条款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形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订任何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执壹份,义乌市财政局执壹份,均具同等效力。甲方: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方: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义乌市宾王路366号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西坝路51号B座8层-A0805创规型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1三年朱佳明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电话:0579-85589057电话:0571-88921360账户名称:账户名称: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杭州市工行九莲支行账号:账号:11202027409900045408签约时间:2023:11.10签约地点:浙江义乌第9页共9页甲方: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方: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地址:义乌市宾王路366号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西坝路51号B座8层-A0805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1三年朱佳明授权代表:电话:0579-85589057电话:0571-88921360账户名称:账户名称: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杭州市工行九莲支行账号:账号:11202027409900045408签约时间:2023:11.10签约地点:浙江义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自然资源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