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接处警系统建设采购合同公告(宁蒗彝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
合同编号:
4530724HT202300396
合同名称:
宁蒗彝族自治县公安局新版接处警系统建设项目合同
项目编号:
4530724JH202300570
项目名称:
宁蒗彝族自治县公安局新版接处警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人(甲方):
宁蒗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供应商(乙方):
云南升愈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
丽江市
所属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合同金额:
530000.00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3-10-31
合同公告日期:
2023-11-13
代理机构:
丽江恒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宁蒗彝族自治县公安局新版接处警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专家抽取记录:
4000133541
中标、成交公告:
宁蒗彝族自治县公安局新版接处警系统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合同附件:
宁蒗110项目合同_1-9.pdf
2023110/3015:24Zs.yngp.com/contract_contract.dommetnod=prntCover&contractld=-/ba/c/5t.18b6b3e8172.-303&modelcustom=13合同编号:4530724HT202300326合同自编号:招标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南1云南省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财政厅制zs.yngp.com/contractcontract.do?method=printCover&contractid=-7ba7c75f.18b6b3e8172.-303&modelcustomid=131/22023/10/3015:24Zs.yngp.com/contract_contract.do?method=printCover&contract_id=-7ba7c75f.18b6b3e8172.-303&modelcustom_id=13合同编号:44530724HT202300326合同自编号:招标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财政厅制yngp.com/contract_contract.do?method=printCover&contract_id-7ba7c75f.18b6b3e81-303&modelcustomid=131/210/3015:24zs.yngp.com/contract_contract.do?method=printCover&contract_id=-7ba7c75f.18b6b3e8172.-303&modelcustom_id=13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宁薄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地址:宁藏务族自治县大兴领小保路132号邮编:6743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云南升愈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家南省丽比布玉龙纳玛族自治县黄山街道嘉和建材城了16-1号邮编:6741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1998723859签订日期:203.10.31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丽江恒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丽江市玉龙县物资集团440室邮编:67410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张吃折电话:15708859370com/contractcontract.do?methorir2/2甲乙双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系统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8号】》和有关制度规定进行的项目编号为HB-HW2023039号的“宁菠彝族自治县公安局新版接处警系统建设项目”的“招标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商名、数量、分项价格、备注详见《合同附件一:投标价格组成表》质量符合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所承诺的标准及规定,并满足甲方技术要求。二、合同总价安人民币小写:?00000元T大写:人民币伍拾叁万元整以上价格为甲方指定地点统一交货价并包含安装运输调试验收费用。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的工作(如与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接,系统现场安装调试或项目建设施工时配备人员进行监管控制)2.负责提供安装调试或项目建设施工所必须的场地和环境;3.负责组织成立验收组对系统或项目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4.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系统或项目服务;5.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支付流程的相关规定落实采购资金,并办理合同款项的支付。(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保证按合同规定条款完成甲方项目,提供原装全新(包括零部件)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2.保证甲方在合同系统或项目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版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的起诉;3.严格遵守谈判、技术澄清、商务谈判、成交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4.参与甲方共同进行系统和项目的验收;5.按合同规定收取合同款项;6.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系统的有关技术资料。乙方交付系统时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系统的产品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说明书,产品权威部门检测报告等文件;7.提供为期1年的驻场服务(三1人);8.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售后服务标准及要求:本合同范围内的货物质保期为所有设备安装验收结束之日起后3年,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等原因导致乙方所提供的系统设备损坏,乙方将免费予以维修、更换。甲方在货物使用过程中发生技术质量问题,乙方应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及服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在省内的维修服务中心、特约维修服务站等售后服务点的名单、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技术支持电话:和杰1303861131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在省内的维修服务中心、特约维修服务站等售后服务网点的名单、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内容不够填写时可另作附件)。售后服务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宁菠彝族自治县贝尔学校对面岔河社区二关村/云南省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黄山街道嘉和建材城D1栋16-17号售后服务负责人:施燕竹19987238579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售后服务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二《售后服务承诺》技术培训:乙方(及原厂)向甲方提供为期7日历天的技术人员免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调试、使用、一般的维修、维护及保养等;如有其他附属设施培训或者专业技能培训则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定。7.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售后服务内容详见投标文件8.开票信息:宁藻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地址:宁范彝族自治县大兴镇北渠路132号信用代码:11533224015277811J9.收款信息:云南升愈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丽江帝玉龙纳西族泊治县黄山街道嘉和建材城D1栋16-17号云开户行:招商银行丽江分行丽江福慧支行账号:888900776410701四、以上内容与甲方招标确认和乙方成交承诺情况一致。五、整体项目完成时间为28日历天(其中:安装、调试、验收等施工工期)。因不可抗力或不满足项目建设施工所必须的场地和环境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带后,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工期逾期责任。六、验收及验收标准1.货物交验地点和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将完整配套的货物(含开机必要消耗品)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宁菠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安装调试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验收,并由乙方按合同规范要求完成各项测试等。交货时,乙方随货向甲方交付必需的相关资料(如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手册、安装调试说明书、服务手册等)及配备的用件、工具等;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安装后,将由甲方和乙方进行验收,若测试发现不合格,乙方必须予以修改;在竣工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2、安装: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甲方目前的应用状况进行调研和分析,提出书面实施方案,甲方签字确认后实施。3.项目移交验收:安装和调试完成,自检合格后,乙方提交验收申请报告,由甲方组织专人检验、测试是否合格并满足合同技术要求,满足要求则通过验收,验收方成员在验收书上签字。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提交的验收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逾期未组织即视为验收合格,付款方式中第三条成立。(1)竣工验收条件项目具备以下条件的,乙方可以申请竣工验收①除甲方同意的甩项工作和缺陷修补工作外,合同范围内的全部项目以及有关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试运行以及检验均已完成,并符合合同要求;②已按合同约定编制了甩项工作和缺陷修补工作清单以及相应的施工计划;③已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份数备齐竣工资料(2)竣工验收程序满足竣工验收条件,乙方申请竣工验收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①乙方向甲方负责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甲方负责人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7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甲方。甲方负责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通知乙方在竣工验收前乙方还需完成的工作内容,乙方应在完成甲方负责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②甲方负责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将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提交甲方,甲方应在收到经甲方负责人审核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28天内审批完毕并组织甲方负责人、乙方、设计人等相关单位完成竣工验收。③竣工验收合格的,甲方应在验收合格后14天内向乙方签发竣工验收表及验收报告。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颁发项目接收证书的,自验收合格后第15天起视为已颁发项目接收证书。(3)竣工日期项目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乙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项目接收证书中载明;因甲方原因,未在甲方负责人收到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28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项目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项目未经凌工验收,甲方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项目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七、采购资金保证及支付甲方应保证采购资金已落实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导致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1.本项目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即159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玖仟元整);2.本项目主要设备到货之日起起15个工作日内設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进114度款,即21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壹贰仟元整);3.施工完毕经过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税务发票及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给乙方,即:人民币1590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玖仟元整)八、违约责任1、乙方所交货物和安装调试与合同标准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无正当理由不移交项目的,乙方应承担项目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项目有关的各项费用,并将向甲方每个工作日偿付合同总额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因乙方不能按期交付货物和完成设备安装及装修与合同标准不符使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赔偿。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接收项目的,甲方自应当接收项目之日起,承担项目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项目有关的各项费用,并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价5%o的违约金。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项目款项,甲方逾期支付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九、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十、合同的解除因乙方未能按时完成合同要求(不可抗力除外),逾期交货达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本条款不包含“第六、工期准予顺延情况。十一、其他约定1、本服务合同未尽事宜的处理,由双方协商,并以补充协议或会议记录经双方签字确认同意后,方能生效。2、在执行服务合同过程中发生任何纠纷均需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丽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十三、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十四、本合同自双方共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五、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1.合同书及附件;2.中标人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3.招标文件。十六、附件名称附件一.投标价格组成表附件二.售后服务承诺附件三.项目实施方案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版接处警系统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