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工矿地生态修复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巴林左旗自然资源局2023)
巴林左旗自然资源局巴林左旗隆昌镇班布村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地生态修复工程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CFZCZQS-C-G-230106
二、合同名称:巴林左旗隆昌镇班布村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地生态修复工程
三、项目编号:CFZCZQS-C-G-230106
四、项目名称:巴林左旗隆昌镇班布村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地生态修复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巴林左旗自然资源局
地址: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镇契丹大街西段路南
联系方式:0476-7863131
供应商(乙方):赤峰捷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巴林左旗林东西城区契丹大街路南15号(迎宾花园02015厅)
联系方式:1504966651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巴林左旗隆昌镇班布村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地生态修复工程
1(项)
¥1,832,672.00
¥1,832,672.00
无
合同金额: 1,832,672.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叁万贰仟陆佰柒拾贰元整
履约期限:2021年07月27日至2023年11月24日
履约地点:巴林左旗自然资源局要求的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7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巴林左旗隆昌镇班布村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地生态修复项目.pdf
巴林左旗隆昌镇班布村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地生态修复项目.pdf
巴林左旗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4日
施工合同合同编号:20230001甲方:巴林左旗自然资源局地址: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镇契丹大街西段路南乙方:赤峰捷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巴林左旗林东西城区契丹大街路南15号(迎宾花园02015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巴林左旗隆昌镇班布村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地生态修复工程项目CFZCZQS-C-G-230106的成交结果、碳商(谈判)文件、响应文件等文件的相关内容,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一、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二、(一)根据碳商(谈判)文件及成交结果公告,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工程项目内容如下:削坡、边坡整形、回填清运、覆土、植被恢复。(二)工程项目的名称:巴林左旗隆昌镇班布村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地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地点:巴林左旗自然资源局要求的地点。工程技术规范及要求、工程量符合设计书文件要求。二、工程建设计划及相应的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120个日历日内完工三、工程质量要求(一)乙方建设工程应同时满足: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工程的质量要求;2.符合甲方碳商(谈判)文件对工程的质量要求;3.符合乙方在响应文件中或碳商、谈判过程中对工程质量作出的书面承诺、声明或保证。上述工程质量要求作为甲方对乙方工程质量的验收依据;(二)乙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碳商(谈判)文件的相关要求、响应文件及乙方承诺、声明或保证,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工程质量满足要求的证明文件。四、对工程验收的约定(一)甲乙双方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阶段验收、总验收及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验收的条件和时间约定如下:在约定的工期内按工程设计施工,达到验收标准。注: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填写。(二)如乙方未通过甲方组织的各阶段验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限定期限内整改,如整改不合格,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五、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在乙方提供完全符合合同要求的工程、材料、设施设备、服务的前提下,本合同总金额为1832672.00元(小写)壹佰捌拾叁万贰任陆佰柒拾贰元整(大写)。2.合同价款调整:图纸变更、工程量变更和材料价格变动据实调整合同价格。六、付款时间及条件(一)付款时间:根据施工形象进度拨款,全部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支付到合同额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从签收《验收报告》之日起计,一年后付清。(二)付款条件:按工程造价结算评审结果为依据付款(三)乙方账户信息乙方名称:赤峰捷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林左旗支行银行账号:152453961065七、甲方对乙方工程的监督甲方及甲方委派的代表有权对乙方工程、材料及设施设备、服务等质量及管理进行监督,当乙方工程质量、材料及设施设备、服务内容不符合约定时,甲方及授权代表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进行整改,对乙方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根据具体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工程费用。八、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碳商(谈判)文件对工程质量保证期、材料设施设备质保期和售后、服务质量作出明确要求的,适用碳商(谈判)文件对工程质量保证期及材料设施设备质保期和售后、服务质量的规定,如乙方在响应文件及碳商(谈判)过程中对工程质量保证期及设施设备质保期和售后、服务质量作出更优的承诺、声明或保证的,适用乙方的承诺、声明或保证。九、违约条款(一)甲方应当在工程结束后,经专家验收合格后二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95%,逾期不能支付的部分由甲乙双方协商支付尾款的方式和时间。(二)甲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注: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细化);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三)乙方应当按照招标生产的工期完成工程并达到专家的验收标准,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付延期部分的相应工程款,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四)乙方交付的工程及设施设备、服务质量不符合质量规定或乙方未履行相应的工程质量保证期及设施设备质保期和售后、服务义务的,甲方有权拒付相应的工程款,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五)乙方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过程中,如存在提供虚假承诺、证明、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除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六)乙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细化);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十、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7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2)解决:(一)提交人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合同保存合同文本一式三份,采购单位、中标(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三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中标单位向甲方提供全部施工资料2套。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五、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生效。(有审方名称:巴林左旗自然资源局(章)乙方名称:赤峰捷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章)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印永年月日年月日施工合同合同编号:20230001甲方:巴林左旗自然资源局地址: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镇契丹大街西段路南乙方:赤峰捷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巴林左旗林东西城区契丹大街路南15号(迎宾花园02015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巴林左旗隆昌镇班布村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地生态修复工程项目CFZCZQS-C-G-230106的成交结果、碳商(谈判)文件、响应文件等文件的相关内容,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一、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二、(一)根据碳商(谈判)文件及成交结果公告,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工程项目内容如下:削坡、边坡整形、回填清运、覆土、植被恢复。(二)工程项目的名称:巴林左旗隆昌镇班布村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地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地点:巴林左旗自然资源局要求的地点。工程技术规范及要求、工程量符合设计书文件要求。二、工程建设计划及相应的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120个日历日内完工三、工程质量要求(一)乙方建设工程应同时满足: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工程的质量要求;2.符合甲方碳商(谈判)文件对工程的质量要求;3.符合乙方在响应文件中或碳商、谈判过程中对工程质量作出的书面承诺、声明或保证。上述工程质量要求作为甲方对乙方工程质量的验收依据;(二)乙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碳商(谈判)文件的相关要求、响应文件及乙方承诺、声明或保证,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工程质量满足要求的证明文件。四、对工程验收的约定(一)甲乙双方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阶段验收、总验收及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验收的条件和时间约定如下:在约定的工期内按工程设计施工,达到验收标准。注: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填写。(二)如乙方未通过甲方组织的各阶段验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限定期限内整改,如整改不合格,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五、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在乙方提供完全符合合同要求的工程、材料、设施设备、服务的前提下,本合同总金额为1832672.00元(小写)壹佰捌拾叁万贰任陆佰柒拾贰元整(大写)。2.合同价款调整:图纸变更、工程量变更和材料价格变动据实调整合同价格。六、付款时间及条件(一)付款时间:根据施工形象进度拨款,全部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支付到合同额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从签收《验收报告》之日起计,一年后付清。(二)付款条件:按工程造价结算评审结果为依据付款(三)乙方账户信息乙方名称:赤峰捷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林左旗支行银行账号:152453961065七、甲方对乙方工程的监督甲方及甲方委派的代表有权对乙方工程、材料及设施设备、服务等质量及管理进行监督,当乙方工程质量、材料及设施设备、服务内容不符合约定时,甲方及授权代表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进行整改,对乙方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根据具体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工程费用。八、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碳商(谈判)文件对工程质量保证期、材料设施设备质保期和售后、服务质量作出明确要求的,适用碳商(谈判)文件对工程质量保证期及材料设施设备质保期和售后、服务质量的规定,如乙方在响应文件及碳商(谈判)过程中对工程质量保证期及设施设备质保期和售后、服务质量作出更优的承诺、声明或保证的,适用乙方的承诺、声明或保证。九、违约条款(一)甲方应当在工程结束后,经专家验收合格后二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95%,逾期不能支付的部分由甲乙双方协商支付尾款的方式和时间。(二)甲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注: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细化);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三)乙方应当按照招标生产的工期完成工程并达到专家的验收标准,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付延期部分的相应工程款,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四)乙方交付的工程及设施设备、服务质量不符合质量规定或乙方未履行相应的工程质量保证期及设施设备质保期和售后、服务义务的,甲方有权拒付相应的工程款,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五)乙方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过程中,如存在提供虚假承诺、证明、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除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六)乙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细化);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十、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7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2)解决:(一)提交人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合同保存合同文本一式三份,采购单位、中标(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三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中标单位向甲方提供全部施工资料2套。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五、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生效。电甲方名称:巴林左旗自然资源局(章)乙方名称:赤峰捷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废弃工矿地生态修复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