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食材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2023)



【延续合同】光明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T_GMCG2022000114-A
二、合同名称:【延续合同】光明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GMCG2022000114
四、项目名称:光明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教育局
联系方式:0755-88211372
供应商(乙方):广东灿城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荷树路 8 号荷树排工业区
联系方式:0755-2828271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光明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食材配送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5
主要标的单价:0.9
合同金额:0.9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各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07-2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11-08
九、其他补充事宜:深圳市唯绿农产品有限公司,广东灿城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绿鑫源农品有限公司,深圳市润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省佳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佳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配送延期合同4.pdf

(深圳市绿鑫源农品有限公司)光明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配送延期合同1.pdf

(广东灿城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配送延期合同5.pdf

(深圳市润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光明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配送延期合同3.pdf

(深圳市唯绿农产品有限公司)光明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配送延期主合同2.pdf

关于《光明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延期合同》的法律意见.pdf

光明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配送延期主合同甲方: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牛山路33号公共服务平台4楼联系人:阎海量联系电话:0755-88211372乙方:深圳市唯绿农产品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木社区新木路136号A栋201(一照多址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57150903J法定代表人:张透联系人:王华联系电话:13651420129根据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招标项目光明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人项目编号:GMCG2022000114》的招标结果,深圳市唯绿农产品有限公司为F标段(候补应急单位)中标人,因B标段中标人(广东金宝田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合同执行期间触发退出机制需要终止采购供应合同,经区教育领域整治工作专班审议同意后,由F标段中标人负责B标段的食材临时配送任务,临时配送期限至新招供应商履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光明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编号:GMCG2022000114》;(二)项目采购范围1.预包装类:成品粮(大米、小麦粉或面粉)、成品食用油类、乳制品(仅限发酵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2.生鲜食品类:鲜蛋、生鲜肉、冻品;3.调味品类。(三)项目目的及建设目标I进一步加强全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从源头保障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品供应安全,促进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的科学规范化管理,发挥集中统一配送优势,提高食品品质和降低采购成本,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为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四)项目所依据及参考的标准1.国家、行业食品卫生标准;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3.《动物检疫管理办法》;4.《深圳市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验收参考标准》;5.其他与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二、合同范围及预算金额(一)本标段共包含23所公办学校幼儿园,预估采购金额406.94万元/年,(人民币大写肆佰零陆万玖仟肆佰元整),实际合同金额以本标段各公办学校幼儿园签订的《光明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配送服务延期合同》(以下简称《配送服务延期合同》)为准。(二)本标段公办学校幼儿园:南方科技大学附属光明凤凰学校、深圳市光明区光明碧园幼儿园、深圳市光明区光明东周幼儿园、深圳市光明区明安幼儿园、深圳市光明区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光明星河幼儿园、深圳市光明区外国语学校碧湖幼儿园、深圳市光明区新地中央幼儿园、深圳市光明区百花实验幼儿园、深圳市光明区光明木墩幼儿园、深圳市光明区传麒山幼儿园、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小学、深圳市光明区光明翠湖幼儿园、深圳市光明实验幼儿园、深圳市光明区大第幼儿园、深圳市光明区东周小学、深圳市光明区百花实验学校、深圳市光明区新湖新美幼儿园、中山大学深圳附属学校圳美幼儿园、深圳市光明区东明幼儿园、深圳市光明区新湖楼村幼儿园、深圳市第二十二高级中学、中山大学深圳附属学校、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中学。三、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乙方配送服务起始日期以本标段各公办学校幼儿园签订的《配送服务延期合同》约定为准。四、项目技术及管理要求、质量要求(一)通用要求1.预包装产品保质期在一年及以上的,建议收货时的剩余质保期不得少于标2注有效期的二分之一;保质期不足一年的,收货时的剩余质保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三分之二2.食材质量等级指标不低于该产品标准的中位数水平,如质量或规格等级划分为1、2、3、4、5或大(L)、中(M)、小(S)的,应选择1、2或大(L)中(M)等级。3.各种食材的感官性状无异常,无明显腐败变质、油脂酸败、发霉生虫、污移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等情况。4.鲜肉应肉质新鲜,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冷冻食材要求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无过度包裹冰衣的情况。5.预包装食品的包装整洁、完好,无破损或胀气现象;标签内容完整、清晰,详细列明产品名称、净含量(规格)、生产日期、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购存条件、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内容(具体符合GB7718的要求)。6.非预包装食品及农产品的外包装(筐、箱、袋、盒等)整洁、牢固、标签清晰,无明显破损、发霉等现象;非预包装食品的包装应至少标注名称、生产/加工日期、保质期、供应商/生产者的名称等基本信息;未包装的农产品,应当采取附加标签、标识牌、标识带、说明书、合格证、电子秤标签等形式标明农产品的品名、生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等内容(具体符合《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要求)。7.预包装食品及加工食品应有生产者及供应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应具有半年内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同款产品检测合格报告及本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8.属于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圳品的,应当标注相应的标志和附带有相关证明文件。(二)技术要求1.成品粮(大米、小麦粉或面粉)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GB2715(或最新标准)的规定。其中:大米的质量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15、GB2762、GB2763等)及产品标签明示执行标准的要求。除此之外,还应符合GB/T1354普通大米二级(含)或优质大米二级(含)以上的要求,应提供含重金属指标(镐、3铅)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小麦粉(面粉)的质量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1、GB2762等)及产品标签明示执行标准的要求,其中通用小麦粉质量等级应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GB/T1355中质量等级为“特制二等”的要求(2023年1月1日起生产的小麦粉应达到GB/T1355-2021“标准粉”及以上的要求)。2.成品食用油应为预包装食用植物油;建议使用非转基因植物油;食用油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GB2716、GB2761和GB2762的规定。其中:大豆油应按GB/T1535的要求选择一级或二级的大豆油;玉米油的质量指标不低于GB/T19111的二级成品玉米油的技术要求;菜籽油的质量指标不低于GB/T1536的二级压榨成品菜籽油的技术要求;花生油的质量指标不低于GB/T1534的二级压榨成品花生油或二级浸出成品花生油的技术要求;米糖油质量不低于GB/T19112二级的要求;调和油标签或附带说明书应明确列出调和油的原料或配比。3.乳制品以生牛乳为主要原料加工,不得使用、不得添加复原乳及营养强化剂,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产品标签明示执行标准的要求:乳制品(仅限发酵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的食品安全指标应分别符合GB19302、GB19645、GB25190、GB25191(或最新标准)的规定。学生饮用奶、纯牛奶、灭菌调制奶的食品安全指标应分别符合T/DAC004、T/DAC005(或最新标准)的规定。提供纯牛奶、低糖酸奶等奶制品,不得使用乳饮料。配送时需提供冷链运输,保证食品的质量。4.鲜蛋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31650、GB2762、GB2749)(或最新标准)的规定及产品标签明示执行标准的要求。产品标签内容清晰,明确标注产品的品名、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储存条件等相关信息,并与合同文件及供(送)货单内容一致;包装应采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5.生鲜肉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GB2707、GB16869(或最新标准)的规定。国家有定点屠宰、检验检疫要求的品种,应来自于定点屠宰厂出品、有国家规定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及验讫印章(猪肉还需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及验讫印章)。其中:猪肉的质量指标应符合GB2707、GB/T9959.1、GB/T9959.2(或最新标准)的相应技术要求;牛肉的质量指标应符合GB2707、GB/T17238(或最新标准)的相应技术要求;羊肉的质量指标应符合GB2707、GB/T9961(或最4新标准)的相应技术要求。6.其他类:调味品应为预包装产品,符合产品明示执行标准、明示指标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随货有该批次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包装完好无损、标签内容清晰明确。其中:食盐的质量指标应符合GB2721的要求;酱油的质量指标应符合GB2717的要求,质量指标不低于GB/T18186的二级酱油技术要求,特征指标(氨基酸态氮)W0.7g/100mL;食醋的质量指标应符合GB2719的要求,特征指标(总酸)W3.5g/100mL;香辛料符合该产品应有的形态和特征,颜色、气味正常,无杂物,无发霉、结块等异常状况。7.《深圳市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验收参考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8.以上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与要求,在配送时按要求提供产品所涉及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国家强制规定材料,不得提供U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2新的更高标准为准。(三)配送要求1.乙方必须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自有或租赁配送场所、冷库及储存空间)、交通运输(提供冷藏车辆和其他配送车辆)等设施设备,确保食材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其中,冷库内应配置具有异常报警功能的温湿度监测装置。温湿度监测装置应位于不易受冷凝、异常气流、辐射、振动和可能冲击的地方,并定期校检。2.乙方提供的大宗食材原料必须是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食品质量安全标准的食材。3.乙方食材配送车辆应为专用封闭式,车辆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配送冷冻、冷藏食品的车辆应有温度控制设备。凭专用通行证(各公办学校幼儿园自行制定)进出学校。4.未经公办学校幼儿园书面同意,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5.乙方生鲜肉等鲜活类须当日配送,其余品类食材按公办学校幼儿园要求配送,但须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6.乙方应具备相对完善的配送服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配送流程、公办学校5幼儿园食堂专项配送服务人员、物流配送应急预案、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客户沟通及投诉反馈等相应机制。7.乙方配送食材可通过“深圳市食品安全追潮信用管理系统”(https://fs.sist.org.cn/)全面、及时、准确上传追湖信息,确保相关品名、规格、批次等数据真实完整,确保配送食材来源可潮、质量可控;具备信息化管理能力,可通过信息化平台处理学校食材订单并按合同供货,并提供《承诺函》(附件4)。8.临时加货处理:对于公办学校幼儿园临时有接待餐任务或临时增加员工用餐时,乙方需快速将货物送到公办学校幼儿园的指定地点,派专人负责跟踪服务,保证用餐正常。在供货过程中,公办学校幼儿园对所供货物有任何意见,可随时向乙方反映,乙方应及时改进,否则,公办学校幼儿园有权依法终止其采购供应合同。因配送运输中出现人身安全事故,乙方独立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与公办学校幼儿园无关。乙方应随时按采购单人要求提供各类货物检测报告。乙方所有员工凭健康证上岗,同时应成立食堂配送项目专项服务团队,负责相关工作及提供各种服务。9.公办学校幼儿园食材下单结算时原则须以深圳市中农数据有限公司(天天采购平台)目录清单中的品目为准。10.保险:乙方为标段内公办学校幼儿园提供食材配送服务时,必须为各学校(幼儿园)购买保额至少为500万元的食品安全险和保额至少为300万元的公共责任险,且受益人必须为所有就餐人员,并提供《承诺函》(附件5)。具体保险金额以本标段各公办学校幼儿园签订的《配送服务延期合同》约定为准。(四)人员要求1.乙方为公办学校幼儿园安排提供服务的各类人员,如食品检验/安全管理人员、司机、粗加工人员、定点对接公办学校幼儿园的跟单员等,具体人数以本标段公办学校幼儿园签订的《配送服务延期合同》约定为准,服务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乙方选配职工时,要做好人员审核工作,疫情期间按相关部门要求做好人员管控及按公办学校幼儿园要求提供核酸检测等相关证明文件;服务人员经公6司培训后上岗,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服务人员,如须变更应当提前征得公办学校幼儿园书面同意。运输工具:具备专用冷藏车、运输车辆进行配送,运输车辆及工具应清洁、卫生、无异味。运输中防虫害、有害物质等的污染,不得靠近或接触有腐蚀性物质,不得与气味浓郁的物品混运;服务标准:按时送货,按标准送货,按合同执行;数量保证: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公办学校幼儿园验货数量为准;送货时间:根据采购单位实际需要,早餐、中餐和晚餐食材每天准时送达各公办学校幼儿园。食材送达后,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进行分类清点,待食堂工作人员验收核对后送达指定位置;食品检验/安全管理人员:为保证服务质量,食品检验人员应优先提供具有农产品食品检验员或食品检验员或食品检验工的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优先提供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或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合格证明)的人员。粗加工人员要求:乙方应根据标段内各公办学校幼儿园的实际需要配备粗加工服务人员,每个公办学校幼儿园至少配备一名粗加工服务人员,具体人数在与各公办学校幼儿园签订配送服务延期合同时约定。粗加工人员负责肉类食材粗加工等工作,要求在厨师炒菜前30分钟完成粗加工处理,确保食堂准时开餐,粗加工人员必须符合并遵守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要求与规范,并对粗加工人员的工作质量列入食堂物资供应商履约评价中进行考核。专门派一名员工跟单办理业务,按食堂每天制订的采购单进行配送。跟单员工和粗加工人员应相对固定,如更换,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公办学校幼儿园并获得认可。粗加工人员配备数量原则上不得低于第1条标准,具体配备数量和分工等要求可和公办学校幼儿园商定。(五)车辆、其他要求1.乙方需配备满足标段内各公办学校幼儿园需求数量的粤B车牌冷藏(或冷冻)车辆和货车,具体数量以本标段各公办学校幼儿园签订的《配送服务延期合同》约定为准。2.送货时间:根据各公办学校幼儿园实际需要,食材送达具体时间以本标段7各公办学校幼儿园签订的《配送服务延期合同》约定为准。食材送达后,按照公办学校幼儿园的要求进行分类清点,待食堂工作人员验收核对后送达学校指定位置。3.送货地点:根据各公办学校幼儿园实际需要,食材送货具体地点以本标段各公办学校幼儿园签订的《配送服务延期合同》约定为准。公办学校幼儿园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增加或减少配送点个数或者变更送货地点,乙方对此无条件配合。4.乙方已在在光明区设立服务网点,配备车辆、专业人员及时响应、服务各公办学校幼儿园的配送要求,并提供《承诺函》(附件6)。5.深圳市学校食堂智慧管理平台建成后,乙方需通过平台处理公办学校幼儿园食材订单并按合同供货,满足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智慧化管理需要。6.乙方能够为公办学校幼儿园提供相关软件支持服务,保证与深圳市中农数据有限公司食堂采配平台(天天采配)及公办学校幼儿园的信息化对接,实现系统下单及结算。7.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安全标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后果(师生健康利益受到损害),经公安机关或市场监管以及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于乙方责任的,其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8.若供货车辆(人员)在校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配送运输途中出现交通事故及人身安全事故,乙方独立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与公办学校幼儿园无关。9.针对特殊天气(防台、防汛)、临时采买,食材突然涨价、动物疫情等突发的情况,乙方应成立应急小组或应急指挥部,提供应急小组负责人及应急成员的联系电话,确保负责人手机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做好值班工作。10.如提前得知天气情况(防台、防汛)乙方应主动提前做好随时供货的准备。11.乙方应对市场要有较好的敏感度,食材如遇突然涨价或缺货的情况,提前告知公办学校幼儿园或者提前储藏一些容易保存的食材,以备不时之需。12.针对公办学校幼儿园经常有遇到临时采购的情况,乙方应在公办学校幼儿园该区域固定一个临时采购员,以备随时采购。临时采购员应明确工作任务和8职责,食材要确保是正规途径购买,保证新鲜和卫生。临时采购食材不得另行加价、加税费等。13.配送合同的服务期内,如各公办学校幼儿园出现搬迁等不适用原片区配送合同进行管理的,可直接按属地原则重新确定后,在对应临时配送合同约定下,与供应商签订新的临时配送服务合同,乙方需无条件配合。新增公办学校幼儿园未签订合同的或其他情形需要加入本次集采的,经区教育领域食堂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同意后,按属地原则重新确定后,在对应临时配送合同约定下,与供应商签订新的临时配送服务合同,乙方需无条件配合。(六)项目的质量要求1.基本要求:配送产品须符合国家与行业食品卫生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标准等相关标准;2.鲜肉类:来源于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肉联厂,保证新鲜,无异味、无私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现象,经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附有检疫合格证明、检疫合格标志;3.冻品:原料新鲜、品质良好、冰衣未融化、外观完整、色泽新鲜,无异味;4.包装容器和材料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若采用定型包装,标识要求应符合GB7718-2011的规定。5.大米:须当年出产,正规厂家出品,提供符合国家级质量认证和商标及地址、电话、在保质期内。6.禽类:禽类来源于大型家禽供应场,并提供当天当批禽类《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必须是送货前12小时内屠宰好的新鲜鸡、鸭。7.蛋类:蛋类由正规大型厂家出品,新鲜无污染。并能提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和检测报告的产品。8.调料、米面类:由正规厂家生产,杜绝假冒伪劣商品,所提供的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名牌信得过产品。并落实索票索证、标签标识完整的产品。9.油类:来源于正规粮油公司。并落实索票索证、标签标识完整的产品。10.乳制品:由正规厂家生产,杜绝假冒伪劣商品,所提供的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名牌信得过产品。并落实索票索证、标签标识完整的产品。9(七)项目验收要求1.公办学校幼儿园成立由教职工、食堂工作人员等组成的食材验收小组对食材进行验收,负责核验食材种类、数量、质量和索证索票等。验收完成后,验收小组各成员须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公办学校幼儿园和乙方至少各留存一份送货单。公办学校幼儿园可结合实际情况使用智能设备或系统进行验收和管理,并做好食堂台账管理。2.按《深圳市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验收参考标准》进行验收。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后,由公办学校幼儿园对所供货物的质量、品种、数量等进行验收。货物经公办学校幼儿园相关指定部门验收合格签字后,并不能免除乙方对货物应承担的责任。若货物验收时有关质量要求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公办学校幼儿园有权要求更换并同时有权要求索赔。乙方送货时需向公办学校幼儿园指定收货部门提供进货的各类小票、单据和相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报告,做好台帐工作。3.乙方供应的食品原料必须到合法的食品经营单位(持有效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购买,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或标签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和原料。4.乙方不得提供无合格来源的食品。5.乙方不得提供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使用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添加剂,不超范围、不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6.乙方不得提供腐烂、变质或感官形状异常食品及其原料以及含有毒物质的动植物。7.乙方不得提供无合法证照的生产经营者的产品以及无生产名称、生产厂家、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包装不完整或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8.乙方不得提供未取得法定资质的农贸市场的农产品。9.区教育领域食堂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负责监督检查乙方的履约情况。(八)供应商服务综合评议制度(试行)(附件7)五、违约责任及其他合同终止条款(一)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以下行为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要求本标段各公办学校幼儿园不承担任何责任提10附件3:乙方食品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0922438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24403000057728经营者名称:深圳市唯绿农产品有限公司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57150903J(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透日常监督管理人员:由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路飞路9号创投大厦4201(在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西社区龙岭南路26号、深圳市龙岗区平投诉举报电话:12315湖街道新木社区新木路136号A栋设有经营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新:商社局区区龙社区大好经营场所发证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投大厦4201(在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西社区龙岭南路26号、态:要缺男经(中央财房,网络经营)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木社区新木路136号A栋设有经营场所从主体本业场监经营营项发目: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冷冻食品)、装食品人:李国伟签发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半成品制售2021有效期至2026年11月0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19食品经营许可证0922438经营者名称:深圳市唯绿农产品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JY2440300005772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57150903J(身份证号码)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透日常监督管理人员:由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路飞路9号创投大厦4201(在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西社区龙岭南路26号、深圳市龙岗区平投诉举报电话:12315湖街道新木社区新木路136号A栋设有经营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新:商社局区区龙社区大好经营场所发发证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大厦4201(在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西社区龙岭南路26号、态:要缺男经(中央财房,网络经营)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木社区新木路136号A栋设有经营场所从主体本业目: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冷冻食品)、装食品经营营项场监人:李国伟签发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半成品制售2021有效期至2026年11月0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附件4:食品安全追湖的《承诺函》食品安全追承诺函致: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根据已收到贵方的项目编号为GMCG2022000114的光明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的招标文件,遵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司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作出以下承诺:我单位承诺:配送食材会通过“深圳市食品安全追潮信用管理系统”(https://fs.sist.org.cn/)全面、及时、准确上传追湖信息,确保相关品名、规格、批次等数据真实完整,确保配送食材来源可潮、质量可控;我公司具备信息化管理能力,可通过信息化平台处理学校食材订单并按合同供货。特此承诺!承诺单位:深圳市唯绿农产品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07月18日20附件5:食品安全保险的《承诺函》食品安全保险承诺函致: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根据已收到贵方的项目编号为GMCG2022000114的光明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的招标文件,遵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司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作出以下承诺:我单位承诺:为公办学校幼儿园提供食材配送服务时,为各公办学校幼儿园购买保额至少为500万元的食品安全险和300万元的公共责任险,且受益人为所有就餐人员。特此承诺!承诺单位:深圳市唯绿农产品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07月18日21附件6:服务网点的《承诺函》服务网点承诺函致: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根据已收到贵方的项目编号为GGMCG2022000114的光明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的招标文件,遵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司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作出以下承诺我单位承诺:在光明设立服务网点,配备车辆、专业人员及时响应、服务各公办学校幼儿园的配送要求。特此承诺!承诺单位:深圳市唯绿农产品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07月18日22附件7:供应商服务综合评议制度(试行)供应商服务综合评议制度(试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项目供应商管理机制,规范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配送行为,加强对供应商供货品质、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从而优化供应商结构,提高配送水平,有效防控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光明区教育领域食堂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简称区教育领域整治工作专班,下同)是本制度制定、修订和实施的管理机构,并对本制度实施监督检查。二、区教育领域整治工作专班负责各公办学校幼儿园供应商季度考评结果的收集、汇总、计算,并根据评价标准确定供应商季度综合工作评议考核结果。三、评价标准:供应商季度综合工作评议考核得分80分(不含)以下评价为不满意,80分(含)以上评价为满意。四、各公办学校幼儿园评议考核分值均为百分制,对供应商实行日常考评、月度考评、季度考评的动态考核评价机制。五、供应商季度综合评议考核为百分制,得分为供应商负责配送服务的所在片区各公办学校幼儿园季度考核得分的平均值。六、各公办学校幼儿园设立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项目配送服务供应商评议考核小组(以下简称考评小组),具体负责供应商的评议考核工作。七、各公办学校幼儿园考评小组职责:(1)监督供应商的食材配送行为;(2)建立供应商考评档案台账;(3)每月召开考评小组会议,商讨日常考评中遇到的问题,商定当月的考评结果;(4)每季度进行供应商季度考评,考评结果报送区教育领域整治工作专班;八、日常考评:各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负责人根据供应商的每日配送情况进行日常考评,按照《食堂食材供应商供货异常情况登记表》(附表1)的要求,对供货异常情况(分为质量、时间、安全、价格、服务共五大类)进行逐一登记日常考评将作为月度考评得分和季度考评结果的重要依据。九、月度考评:月度考核采用量化评分方式进行。各公办学校幼儿园每月根据上月的日常考评结果进行汇总,按照《服务供应商月度考核评分表》(附表2)对各自供应商进行月度考评。十、季度考评:季度考评以月度考核结果为依据,对每月综合评分数据进行23汇总统计,依据每月综合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供应商季度考评得分,季度考评得分报区教育领域整治工作专班汇总。按照《供应商季度综合评议考核评分表》(附表3)对各自供应商进行季度考评。十一、供应商季度综合工作评议结果为不满意的,区教育领域整治工作专班及时将问题反馈给供应商,并允许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纸质申辩材料。区教育领域整治工作专班组织专题会,根据公办学校幼儿园提交的考评材料及供应商提交的申辩材料,对评议结果进行讨论及投票表决。十二、供应商连续两次季度综合工作评议为不满意的,报区教育领域整治工作专班审核同意后,可启动供应商退出及候补机制,并报市教育领域整治工作专班备案。十三、考评完成后,由区教育领域整治工作专班对相关供应商档案(包括基础资料、交易记录和考核资料等)进行建立、收集、整理和归档,以备日后查阅。十四、本项目供应商服务综合评议制度及其附件相关条款的解释权归区教育领域整治工作专班所有。服务合同履约过程中,因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变化调整需要、上级文件要求以及区教育领域整治工作专班的工作需要,区教育领域整治工作专班有权对供应商服务综合评议制度和相关附件进行调整和更新,中标供应商需无条件接受。24附表1:食堂食材供应商供货异常情况登记表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送货地点送货时间年月日异常情况类别质量()时间()安全()价格()服务()质量()时间()安全()价格()服务()质量()时间()安全()价格()服务()具体情况学校签名供应商签名说明:履约异常情况分为质量、时间、安全、价格、服务共五类,请首先在对应的类别前打“”,然后在“具体情况”一栏详细说明情况并对照《服务供应商月度考核评分表》对相应的指标进行扣分。本表格一式两联,学校(幼儿园)及供应商各执一联。25附表2:服务供应商月度考核评分表一级指标分值二级指标分值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得分食材管理40分食材质量评价指标30分考核内容配送物品是否存在霉烂、变质、过期、破损、品种不达标等不符《深圳市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验收参考标准》中对质量要求的情况,是否存在以次充好达不到学校要求等的情况。每次退换货及时补回的每次扣1分/品种,每次退换货未能及时补回的每次扣2分/品种。本月每日配送食材新鲜,不存在霉烂、变质、过期、破损、品种不达标等情况,完全符合《深圳市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验收参考标准》中的相关要求,得30分;因食材不符合《深圳市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验收参考标准》中的相关要求,校(园)方要求供应商退换货的:供应商能及时补回同品种食材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品种;供应商不能及时补回同品种食材、但能及时提供符合《深圳市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验收参考标准》中相关要求的替代食材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品种;供应商不能及时补回同品种食材及符合《深圳市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验收参考标准》中相关要求的替代食材,对当日餐食造成影响(如不能按时开餐、菜品数量减少等),每发生一次扣10分。本项指标累计每月最高扣分30分。食材管理40分食材数量评价指标10分考核供应商是否按照校(园)方订单品种和数量进行配送物品,是否存在缺斤少两的情况。供应商提供的食材品种与校(园)方订单要求一致,重量短缺不超过该类食材配送总量的5%(含5%)的,得10分;对照校(园)方订单,供应商提供的食材每缺失一个品种,扣1分;供应商提供的食材重量短缺在该类食材配送总量中占5%~10%(含10%)的,扣1分;点10%~20%(含20%)的,扣2分;超过30%(含30%)的,扣5分;本项指标累计每月最高扣分10分。流程管理30分配送及时性评价指标10分考核供应商能否准时送货。供应商每日准时送达食材的(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迟或配送失败除外),得10分;迟于约定时间配送的,每迟到10分钟扣2分;本项指标累计每月最高扣分10分。流程管理30分应急响应能力评价指标10分考核供应商是否按照校(园)方的要求,以最快的速度,按照招标时的承诺进行应急处理。供应商每次都能够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应急方案,及时响应校(园)方的要求,得10分;供应商不能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应急方案,存在延迟响应校(园)方要求且延迟时间不超过半小时(含半小时)的,每延迟一次扣2分;供应商延迟响应校(园)方要求超过半个小时的,或者供应商未响应校26索证制度评价指标5分考核供应商的食材追踪体系建立情况供应商按照《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建立了食材追踪体系,并有专门的台账档案,能随时查明货物来源或产地,能及时提供相关的票、据、证等材料的,得5分;校(园)方对食材进行抽检,每发现一次相关的票、据、证等材料不齐全的或者无法查明货物来源或产地的,扣1分/品种;本项目指标累计每月最高扣分5分。(园)方要求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本项指标累计每月最高扣分10分。单据管理评价指标5分考核供应商送货单据是否齐全、清晰。供应商每次提供的送货单(结算凭证)项目齐全,及其打印清晰的,得5分;每发现一次送货单(结算凭证)项目不齐全或者打印不清晰,扣1分;本项目指标累计每月最高扣分5分。价格管理5分价格合理性评价指标5分考核供应商是否建立了完善的报价机制;是否存在临时补货物品价格虚高的情况;是否存在对账单价格乱报、错报等的情况;是否存在月度结算对账不及时情况等。按照规定时间依时报价,且结算价格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供应商承诺的折扣率规定执行,没有虚高、乱报、错报的行为发生,得10分;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月报价,每发生一次延迟扣1分;每发现一次没有按照供应商承诺的折扣率报价,扣1分;每发生一次虚高、乱报或错报行为,扣1分;本项指标累计每月最高扣分10分。安全卫生15食材安全性评价指标10分考核食材安全检测指标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校(园)方不定期对配送物品进行食品安全抽检(如农药超标检测等),各项指标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得10分;每存在一项指标不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扣5分;本项目指标累计每月最高扣分10分。安全卫生15配送人员评价指标5分考核配送人员的综合素质。每一名配送人员均持有健康证,配送时段统一穿工服,得5分;每发现一次配送人员未统一着装,扣1分/人;发现一次配送人员无健康证,扣5分;本项指标累计每月最高扣分5分。服务质量分10服务态度评价指标反馈整改评价指标5分5分考核供应商服务态度是否良好。考核供应商是否对校(园)方、考评小组的反馈意见进行认真及时的整改。工作人员工作认真,服务热情周到,运送搬运文明,无投诉事件发生,得5分;每接到1次有效投诉扣5分;本项指标累计每月最高扣分5分。对校(园)方、考评小组的反馈意见虚心接受,认真及时更改,得5分;对校(园)方、考评小组的反馈意见没有及时整改,每发现一次扣1分;本项指标累计每月最高扣分5分。服务供应商月度考核总得分服务供应商月度考核总得分服务供应商月度考核总得分服务供应商月度考核总得分服务供应商月度考核总得分服务供应商月度考核总得分考评人员签名:考评时间:附表3:供应商季度综合评议考核评分表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合同履约时间考评日期年月日学校名称季度考核评分学校名称季度考核评分区教育领域食堂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供应商季度综合评议考核评分及评价。签名:日期:供应商季度综合评议考核评分及评价。签名:日期:供应商季度综合评议考核评分及评价。签名:日期:备注说明:季度考核得分为片区内各学校(幼儿园)提交的加盖学校公章的服务供应商月度考核评分表(评分内容完整无缺漏,并计算出总得分)中月度考核总得分的平均值;供应商季度综合评议考核评分为其负责配送服务片区内各学校(幼儿园)季度考核得分的平均值。28广东中熙律师事务所TEL0755-33668300ADD广东省深圳市宝安中心区GUANGDONGZAXUSLAWOFFICE荣超滨海大厦B座10楼关于《光明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配送延期合同》的法律意见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贵局转来的《光明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配送延期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本所律师收悉,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出具以下法律意见:经审查,《合同》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以上意见仅供贵局参考。广东中熙律师事务所曹涵彬律师二○二三年七月十四日(联系人:卓然;联系方式:33668810;邮箱:zhuor@zx-law.cn),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材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