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服务外包 职工餐饮保障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连云港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2023)
[连云港市人社综合服务中心食堂服务外包的合同公告]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320701-F-LWZC320700000202300196-1
二、合同名称: 连云港市人社综合服务中心食堂服务外包合同
三、项目编号: 320701-F-LWZC320700000202300196-1
四、项目名称: 连云港市人社综合服务中心食堂服务外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连云港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19-5号、19-6号
联系方式: 0518-85685936
供应商(乙方): 江苏爱玛妮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瀛洲路36-1号楼1104办公
联系方式: 1893658900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连云港市人社综合服务中心食堂服务外包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要求提供连云港市人社综合服务中心职工餐饮保障服务,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主要标的数量: 1
主要标的单价: 626600.00
合同金额: 626600.00 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一年,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1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人社局食堂合同2023.pdf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连云港市人社综合服务中心食堂服务外包合同合同编号:采购人:连云港市人社综合服务中心食堂服务外包成交供应商:江苏爱玛妮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目录1、合同书2、成交通知书3、履约保证金缴纳证明4、项目更改及补充文件5、碳商报价表6、成交单位澄清函以下为成交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甲方):连云港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碳商供应商(乙方):江苏爱玛妮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卖方)见证方: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0月13日【连云港市人社甲、乙双方根据2023年10综合服务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标段编号:【320706-F-LWZC320700000202300196-1】)招标的结果,签订本合同。为切实加强连云港市人社综合服务中心食堂管理,进一步做好员工就餐的服务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连云港市人社综合服务中心食堂外包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方式1、采购人委托碳商供应商对采购人的食堂进行全面管理。2、碳商供应商管理食堂的宗旨是全心全意地为采购人员工服务。3、碳商供应商在委托管理期内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设施。4、碳商供应商在委托管理期内正常的厨房设施、厨具和餐具损耗由采购人负责补充,因商供应商人为造成的损坏和遗失由碳商供应商负责按照损坏物件的现行价格进行赔偿。5、因生产和服务需要而产生的水、电、燃气等费用由采购人负责。二、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碳商文件(2)响应文件及其附件;(3)成交通知书;(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服务标准和要求;(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三、合同期限一年本合同期限为。自2023年10月30日至2024年10月29日止。四、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合同价款大写:陆拾贰万陆仟陆佰元整小写:¥626,600.00本合同实行总价合同方式,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款不变。本合同价款包含碳商供应商为完成本合同管理和服务工作等范围内的所有费用。2、付款方式:根据每月考核和满意度测评结果按季支付服务费。五、采购人权利和义务1、采购人要保证食堂的水、电、燃气、厨具设备的正常供应。2、采购人将现有工作场所设施设备,各类物品列出清单,待碳商供应商进驻时,由甲、乙双方办理交接手续,确认签字后各执一份。3、采购人有权对碳商供应商每天菜品的份量、质量、品质色味进行监督、验收。4、采购人有权派人随时抽查当餐菜肴质量、售价和份量等事项,若发现与协议不符时,有权要求碳商供应商进行改善,如碳商供应商接到采购人书面整改通知,经采购人认定一周内还未解决问题,碳商供应商需要向采购人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具体金额根据问题性质严重程度由双方商定),并再次发出书面通知,一周内经采购人认定问题仍未改善,采购人有权书面通知碳商供应商终止本协议,协议在采购人书面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送达碳商供应商解除。合同在此情况下解除后,本合同执行中已发生的其他违约责任对双方当事人仍然具有法律效力。5、碳商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就餐时间内提供膳食,因未按时开餐(发生人力不可抗因素除外)而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碳商供应商应当负赔偿责任,采购人对以上赔偿费用可以直接从相关费用中扣除。6、采购人对碳商供应商上岗员工有权提出调换、碳商供应商调换人员应提前告知并经采购人同意,碳商供应商负责员工的培训、管理和交接,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7、采购人协助、督促、监督职工在食堂刷卡款项按季及时到碳商供应商账户。六、碳商供应商权利和义务1、碳商供应商应按照相关规定,与所有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等费用,如有劳资纠纷概由碳商供应商负责。碳商供应商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培训、劳保等费用由碳商供应商负责。2、碳商供应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有效的用工人员身份证、健康证明及从事餐饮服务的相关岗位证书等复印件。确定成交后,碳商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所有用工人员的相关材料给采购人备案,且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3、碳商供应商要严格履行响应文件的承诺和与采购人签订的餐饮服务合同的约定,如发现餐饮服务达不到规定要求,碳商供应商服务水平下降,投诉多等现象或服务中发生重大失误的,采购人将按法律程序进行处理,责任由碳商供应商承担。4、碳商供应商控制所属从业人员的留退率(年人员流动率10%一15%),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自行更换管理人员。人员须定岗定位,空缺岗位人员须在一周内补齐。采购人在应急突发事件的情况下,有直接管理、设置和调动碳商供应商岗位的权力并有权要求碳商供应商及时更换不服从管理、违纪、不称职或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管理服务的人员。5、碳商供应商应该按月对餐饮服务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书面通报给采购人,以确保服务质量让采购人满意。采购人定期或不定期对碳商供应商管理服务人员进行满意度调查和业务水平测试,并作为考核参考。若有违反职业道德、工作职责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采购人将对碳商供应商严格考核,并与服务外包支付费用挂勾。服务的满意度不得低于80%,如采购人接到关于餐饮方面投诉,碳商供应商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如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按法律程序终止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6、碳商供应商负责配合采购人做好食材采购、食物加工、管理团队、厨房设备维护、厨房和餐厅清洁,泄水、废油以及餐厨垃圾由碳商供应商按有关规定处理。7、碳商供应商应加强能耗管理,节水节电,日常能耗较去年同期下降3%左右。8、采购人对所供厨杂用品允许每年有低于5%(含5%)的合理损耗,超出部分的损耗由碳商供应商承担并及时补齐。9、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规定,所有服务员、洗菜员、厨师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每年不少于1次健康体检,严格执行清洁消毒规定,不得出售变质、变味的饭菜。10、所有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穿戴统一工作服,使用一次性卫生手套、口罩,所有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防滑鞋,所有人员不得自带任何食物进出工作区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域,工作时不得会客、吸烟、吃食品、大声喧哗和聊天。11、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用餐时间,保证一日三餐按时正点开餐,在开餐前15分钟确保所有饭菜品全部摆放到位,开餐前5分钟所有服务人员站立到指定岗位等待开餐。12、售卖的菜肴品种每日翻新,大、小荤品种每周不重复。提高就餐人员喜爱的菜肴品种的就餐率,确保就餐满意度达到80%以上,每下降1%,扣1%管理费。13、碳商供应商不得将隔日的剩余食品二次上柜售卖,一经发现将作违约处理,处以500元-2000元违约金。14、用餐期间厨房保证食品菜肴不断档,就餐人员离开后及时擦拭干净备第二餐次人员使用,用餐时段结束后彻底清洁用餐区域,余留食品按规定处理。15、日常保洁工作,要求地面清洁,下水道通畅、无积水,工作场所整洁、无积灰,墙壁无霉斑,各种餐具用品做到卫生、洁净、消毒,餐室(厨房)无蝇、无虫,排油烟设施罩清洁不滴油。16、采购人不定期邀请第三方对碳商供应商的餐具、菜肴进行抽检,在检测中有不合格餐具或菜肴,采购人视情节每次处以500元-2000元违约金。17、碳商供应商按每周一轮转的次序,每周五前必须按用餐人员数量、用餐标准、菜肴品种、规格等方面的要求向采购人上报下周菜单。18、碳商供应商未经采购人职能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将外人带入采购人食堂就餐,也不得在厨房内进行食品外加工,一经发现将作违约处理。19、碳商供应商必须健全餐厅逐日消耗制度、食品留样制度、索证登记制度,并配合采购人做好成本核算和膳食管理。20、在经营过程中,因碳商供应商管理、工艺流程不到位,引起病源性传播成食物中毒,一切责任由碳商供应商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21、碳商供应商要教育所属员工要以“餐厅”为家,爱护餐具厨杂及物品,尤其是不能有监守自盗及其它违纪犯法行为发生,否则,依法纪追究其责任。22、商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建立各项食堂规章制度(包括悬挂),规范作业,确保安全生产(含食品安全),发生人身伤害、食品安全事故由碳商供应商承担。碳商供应商在托管期间内所有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问题均有碳商供应商负责。23、碳商供应商应按时参加采购人有关餐饮会议。24、碳商供应商在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或收到的关于采购人的商务、财务、人员、菜品的信息、人员资料等相关内容应保守秘密,未经采购人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碳商供应商可仅为本协议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如采购人发现碳商供应商不按此规定执行,采购人有权利扣除碳商供应商上月托管费,并追究碳商供应商不遵守保密义务带来的一切后果,并依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七、违约责任1、碳商供应商提供不洁食品造成采购人人员食物中毒的由碳商供应商负责医药、护理、误工、交通等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合同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违法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碳商供应商须支付合同额的25%的违约金,本合同在采购人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碳商供应商时终止。2、合同履行期间存在以下情形之一,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违反食堂主办单位管理规定或合同条款进行经营活动,经处理后不及时整改的;人员管理不善,未建立人员管理档案,或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前未经审核、体检和岗前培训的;频繁更换食堂从业人员,年更换率达30%以上的;碳商供应商若中途停止营业或因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营业;转包他人经营的;有其他严重影响机关食堂安全和单位职工权益情形的。如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则应当予以赔偿。3、每个月进行一次部门调查评议,满意率以采购人各部门《食堂满意调查表》综合评定。当采购人调查评议满意连续三次低于80%时,采购人有权解除碳商供应商服务合同。食堂餐饮服务月度考核成绩每降低1分,支付服务费则降低1个百分点(以此类推),同时成交人必须进行整改;每年连续两个月考核分低于80分或累计出现三次考核低于80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4、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协议,否则需赔偿另一方,具体赔偿双方协商。5、采购人无故未按时结清碳商供应商账款超过15日(以结算确认单日起)的,每逾期1日,应承担违约金0.3%/天。八、争议解决的方式1、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连云港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其他:因诉讼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文印费等费用由违约方承担。九、其他1、采购人食堂就餐员工含市人社局机关以及所属事业单位员工,本合同管理费金额采购人有权按照市人社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就餐人数比例分摊,市人社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季按比例支付的管理费是本合同约定采购人支付管理费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每季协助职工刷卡就餐支付款项、工作餐和招待餐款项及时到账。2、采购人提供给碳商供应商的厨房和餐厅的设备设施、用品用具及其他设备设施须列出清单,经双方核定签名盖章后各持一份。本协议终止时,碳商供应商必须按照清单内容归还采购人。碳商供应商归还采购人物件时,必须保持物件完整和清洁卫生,如有损坏和遗失(正常使用耗损除外),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或同等价值的实物进行赔偿;如赔偿协调不成,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3、招标期间碳商供应商对采购人的单方书面承诺视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碳商供应商须积极履行承诺。4、如政府对机关食堂食材采购有统一规定要求的,碳商供应商应积极遵照执行。5、如双方就本合同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为诉讼。6、本合同的碳商文件、响应文件、注解、附件、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8、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二份,碳商供应商执二份、见证方及财政监管部门各执一份。9、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双方地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之外的人员)泄露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内容,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五年内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10、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采购人:碳商供应商: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188了/4999传真:传真:签订日期:2023年11月13日见证方: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n月1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服务外包 职工餐饮保障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