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棚户区改造建设采购合同公告(长春市二道区四家乡人民政府2023)
一、合同编号:11N77656793620233202
二、合同名称:十间村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合同
三、项目编号:LHS2023-13-1
四、项目名称:十间村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长春市二道区四家乡人民政府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四家乡翔俯路355号
联系方式:15843159415
供应商(乙方):吉林省旗晟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凯旋路与台北大街交汇钢材市场地块棚户区改造(台北明珠)建设项目一期E1号楼1813号
联系方式:1780431330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十间村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数量:1.00 单价(元):949802.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新建砂石路、彩色混凝土砖车行路、护坡、边沟、排水渠(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具体以实际签订为准)项目经理:姚明阳执业证书信息:吉222090905448
2.合同金额(元):949484.74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6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十间村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施工合同.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棚户区改造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长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