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数据 数据标准维护管理服务 数据资源整合服务 数据共享运营支撑服务 数据质量运营服务 数据可视化应用运营 数据协同咨询支撑服务 数据管控管理服务 数据运营监控服务 政务数据清洗汇集数据共享运营支撑服务 数据下放接收运营服务 业务数据协同运营服务 数据共享运营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数据中心数据管理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一、合同编号: 市场局本级-202311-0229
二、合同名称: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数据中心数据管理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00023210200059224-XM001
四、项目名称: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数据中心数据管理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行政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
联系方式: 82690707
供应商(乙方): 长城计算机软件与系统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数据中心数据管理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214.600000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11-0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11-17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名称变更通知.pdf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数据中心数据管理服务项目合同.PDF
页码,1/1名称变更通知长城计算机软件与系统有限公司:长城计算机软件与系统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经我局核准,名称变更为新长城科技有限公司。特此通知2023年10月26日专用章合同编号:市场局本级-202311-0229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数据中心数据管理服务项目合同甲方: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乙方:新长城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甲1号楼18层第一条项目背景随着机构改革工作的推进,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管理范围逐步扩大,原有部门的各类业务数据资源函待梳理整合;此外,随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深入开展,内外部数据交换范围不断扩大,数据共享内容不断增多,数据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要求越来越高,由此带来的数据管理工作量极大增长。为了应对这些挑战,通过组织配备专业化服务团队,对数据资源整合、数据管控和系统平稳运行等提供全面、可靠的服务支撑,确保数据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业务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第二条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数据中心数据管理服务项目。2、合同总额:人民币贰佰壹拾肆万陆仟元整(即¥2,146.000.00元)。3、项目内容:本项目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序号服务内容1数据标准维护管理服务2数据资源整合服务3数据共享运营支撑服务4数据质量运营服务5数据可视化应用运营6数据协同咨询支撑服务7数据管控管理服务8数据运营监控服务9数据安全运营建设管理服务第三条项目期限1、服务期限: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2、在本项目实施期间,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由双方及时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1)需求发生重大变更的。(2)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因法律、政策变化使项目不能如期完成的。3、在服务过程中,双方应及时协商,对服务过程中涉及合同内容的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确定。第四条实施要求本项目安排驻场人员不少于6人,包括项目经理、分析人员、数据处理人员、技术支撑人员等,提供5*8小时服务。乙方负责根据经甲方确认的《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数据中心数据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实施,满足甲方工作要求(实施方案为本合同附件)。第五条双方责任甲方:1、提供项目具体业务需求,并有责任向乙方解释业务需求,并保证需求的合理性。2、甲方应组建项目小组,建立有效的组织结构,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并应指定专人负责协调甲、乙双方工作。3、甲方有权审查乙方的技术方案。4、根据业务的发展要求,甲方有权在项目需求讨论中进一步完善需求内容。5、按合同要求及时足额支付合同款。乙方:1、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需求进行实施,其工作内容应及时、准确地通知甲方,以取得甲方的配合。2、乙方保证本项目队伍中的主要人员稳定,在本项目验收前,能够按本合2同为本系统提供服务。3、乙方承诺不利用运维本系统的便利条件,收集、使用、泄露、向第三方提供任何有关业务数据。如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给甲方造成直接、间接损失,乙方承诺给予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第六条合同款的支付与结算(1)双方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额的30%(小写¥643,8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肆万叁仟捌佰元整)。(2)服务期满8个月后,乙方向甲方提供8个月的月度服务报告及半年服务总结报告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额的40%(小写¥858,4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伍万捌仟肆佰元整)。(3)在服务期满后,乙方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额的30%(小写¥643,8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肆万叁仟捌佰元整)。第七条项目验收1、履约验收的主体、时间、方式:服务期满后,甲方组织验收评审。2、履约验收的程序:乙方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业务人员对服务团队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满意度等指标进行考核,服务期满后通过考核才可组织项目验收。3、履约验收的内容和验收标准:验收内容要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验收标准要包括所有客观、量化指标,要符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要求。第八条违约及争议1、在项目实施及维护服务期间,乙方应遵守甲方制订的相关规定。如发生违约行为的,乙方应按照相关条款向甲方进行赔偿。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国家法律、政策发生变动,或不可抗力的事件发生,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3、非因前款所述事件发生,违反合同约定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的责任为:3(1)在未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按期完成本工程,乙方应缴纳违约金给甲方,每日按合同总金额1%进行计算。违约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2)在未取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甲方未按合同要求按时支付合同款项,甲方应缴纳违约金给乙方,每日按未缴合同金额部分的1%0进行计算。违约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3)除非双方共同同意终止合同,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4、若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乙方须有应急措施,可以保证系统恢复正常使用。故障如为应用开发软件或乙方负责采购产品的原因,乙方应在两日内解决;故障排除时间超过规定日数,每超过一日,乙方按合同总金额1%进行赔偿;故障排除时间超过五日之后,每超过一日,乙方按合同总金额2%进行赔偿。5、如果甲方未能按时提供系统服务器设备及系统安装、调试的环境和条件,导致项目施工期限延期或合同无法履行,如因此发生经济损失或相应赔偿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6、如果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有关规定向乙方及时足额付款,乙方有权中止、延期履行相应工作,直至甲方实际全部支付应付款项,如因此发生经济损失或相应赔偿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如甲方故意逾期付款,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第九条诉讼若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经双方友好协商无法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关于其它事宜的约定1、甲方为项目所做出的发标文件和乙方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中未约定的事项,适用招、投标文件的相关条款;如招、投标文件的相关条款与本合同就同一事项的规定存在不一致之处,由甲方按照有利于甲方的原则选择适用。2、本合同签订后如有变动,或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该等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不一致之处,以该等补充协议有关规定为准。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4、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合同所有附件以及经双方确认的其他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同时生效。如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正文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合同正文有关规定为准;附件之间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该事项应当按照时间排列在后的组成部分确定或处理。6、知识产权本项目的软件著作权归双方共有。7、通知甲方、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信息或文件需要通知或送达对方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当面递交、发送至接收方在本合同文首列明的地址或书面通知的其他地址,否则不发生效力。如果拟接受通知的一方的地址或联络号码发生变更,则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8、送达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否则所有通知和往来通讯将被认为是于下列日期正式送达被通知方并为其所知悉;如果是采用当面递交的方式,应以被通知方收到该通知的日期为准方接收确认后,发生效力。(以下无正市甲方: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乙方:新长城科技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签案授权代表签字:k日期:2023年11月6日日期:2023年11月6日5附件:服务内容及报价明细序号11.11.222.12.22.32.42.52.633.13.23.33.43.53.63.7分项名称数据标准维护管理服务数据标准维护各类代码维护数据资源整合服务质量监督网上服务平台、计量器具管理等业务系统的汇集新业务数据、新专项定制化业务数据的汇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数据下放数据接收汇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数据上报数据上报工作北京市市大数据平台、北京市目录链系统数据共享交换汇集北京市政务服务局政务数据清洗汇集数据共享运营支撑服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上报运营服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下放接收运营服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数据协同运营服务北京市目录链系统、北京市大数据平台数据共享运营服务北京市政务服务局数据共享运营服务内部业务系统、区局、委办局数据共享运营服务京津冀数据共享平台运营服务合价(元)152,000.00202,000.00307,000.00备注/说明3.844.14.24.34.455.15.25.35.45.566.16.26.36.477.1新增数据共享支撑服务数据质量运营服务数据质量规则配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质量提升服务支撑北京市经信局关于双公示数据质量考核支撑工作北京市政务服务局政务数据清洗与质量考核支撑服务数据可视化应用运营业务数据主体名下归集展示服务业务数据客体名下归集展示服务业务数据人员名下归集展示服务业务数据详细数据展示服务专项数据查询匹配处理定制服务数据协同咨询支撑服务数据协同处理咨询服务业务系统数据标准咨询服务业务系统数据质量规则咨询服务接诉即办类咨询服务数据管控管理服务数据库合标检查服务280,000.00342,500.00165,000.00150,000.00序号7.27.388.18.28.3分项名称业务系统数据迁移情况检查服务业务系统调整对其他业务系统数据影响评估服务数据运营监控服务数据汇集运营监控服务数据共享运营监控服务数据源运营监控服务合价(元)292,00.00备注/说明99.19.29.39.49.5数据安全运营建设管理服务数据脱敏服务数据量阀值阻断任务建设总局上报数据备份管理服务数据共享交换离线日志管理服务数据应用日志审计服务合计255,000.002,146,000,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数据 数据标准维护管理服务 数据资源整合服务 数据共享运营支撑服务 数据质量运营服务 数据可视化应用运营 数据协同咨询支撑服务 数据管控管理服务 数据运营监控服务 政务数据清洗汇集数据共享运营支撑服务 数据下放接收运营服务 业务数据协同运营服务 数据共享运营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